我们说,分析与综合规律从根本上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等一切哲学分规律的存在和发展,所以,分析与综合规律就是哲学总规律和根本规律,对立同一规律等十六个哲学基本规律则是哲学的分规律和附属规律。哲学总规律与哲学分规律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哲学总规律决定了哲学分规律,哲学分规律则表现了哲学总规律。一切哲学分规律都是由哲学总规律派生出来的,一切哲学分规律都是附属于哲学总规律的,一切哲学分规律都是哲学总规律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形式和不同特点。哲学总规律是关于‘事物整体’的发展规律,尤其是关于一切大的系统事物整体的发展规律,哲学分规律则是事物整体的‘不同侧面’所表现出来的规律,或者说是人类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面去看事物整体所发现的规律。哲学总规律表现的是‘事物整体’, 哲学分规律表现的则是事物整体的‘不同侧面’。如果说哲学总规律是我们去看一台汽车整体所发现的规律,那么,哲学分规律就是我们对这台汽车左看看右看看之后所发现的汽车整体的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特点。请注意,这里的所谓事物整体,是指一个十分完整的事物整体,而不是一个残缺不全的事物。过去的人类分散分裂时代人们所看到的是一个残缺不全的事物——人类社会,只有在现代人类综合认识历史发展阶段,我们才看到了人类社会整体的全貌,因而才发现了关于事物整体的发展规律——哲学总规律。
现在,我们就来重点看一看分析与综合规律是如何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的存在和发展的。所谓的对立统一规律,实际就是关于矛盾、关于矛盾双方之间的合作与斗争的发展规律的学说。所以,只要我们证明了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决定了矛盾的产生和存在,决定了矛盾双方之间的合作与斗争的发展,决定了矛盾的解决和消失,也就是证明了分析与综合规律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的存在和发展。下面,我们就来证明这一点。
自从我们发现了哲学总规律之后,就有人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哲学根本就没有什么总规律。也有人认为,对立同一规律才是哲学总规律。还有人认为,哲学总规律有多个。我们却要说,哲学总规律是确实存在着的,对立同一规律根本就不是哲学总规律,而是哲学分规律,它附属于哲学总规律。在这里,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哲学总规律与哲学分规律之间的逻辑关系,它们是决定与被决定、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而决不是平行并列的关系或反过来的决定与被决定、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我们完全可以合乎逻辑地由分析与综合规律推演出包括对立同一规律在内的哲学的一切分规律,而由任何一个哲学分规律都不可能推演出其它任何一个哲学基本规律,只有由分析与综合规律才能合乎逻辑地推演出哲学的一切分规律。我们由对立同一规律就不能推演出其它任何一个哲学基本规律,所以它就不是哲学总规律,恰恰相反,正是分析与综合规律从根本上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等一切哲学分规律的存在和发展,没有分析与综合规律,就没有对立同一规律等一切哲学分规律的存在和发展。人类过去没有关于哲学总规律与哲学分规律的概念,并不等于它就不存在,那是因为人类还没有发现哲学总规律和一切哲学分规律。时代不同了,哲学也必须要有新的概念才行。
我们必须明确,哲学总规律只能有一个,而决不会有第二个。很明显,在一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只能有一个,而决不会有第二个,在一切哲学基本规律中也是如此。如果说在分析与综合规律之外还有一个或多个哲学总规律,那么,无论分析与综合规律还是其它规律,就决不是哲学总规律。哲学总规律是唯一的排他的。
对立同一规律是关于矛盾与矛盾双方之间的合作与斗争的学说,人们往往把它概括为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的问题。我们发现的哲学总规律,就是对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一分为多与合多为一、一生万物与万物归一现象的高度概括和总结的产物。所以,在哲学总规律中就已经包含和涵盖了对立同一规律,哲学总规律是比对立同一规律更宽泛更具普遍性的概念。
哲学总规律就是关于事物整体的发展规律。所谓事物整体,就是指事物所分析发展出的一切方面与一切局部的总和,就是指事物所分析发展出的一切方面与一切局部的总和经历了一个分析与综合发展的全过程,就是指事物产生以来的历史发展全过程。这就表明,哲学总规律对事物产生以来的历史发展全过程都是适用的,它尤其对人类产生以来的历史发展全过程都是适用的,无论人类发展到什么时候,达到多么高级的程度,它都是适用的。或者说,哲学总规律在任何时候都能指导人类历史发展,在任何时候都能解释人类历史发展,直至人类灭亡。分析与综合规律就完全能做到这一点,而对立同一规律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我们用对立同一规律就根本就不能说明现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虽然它也能在个别局部方面对现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有所解释,但在总体上却是解释不清的。正因如此,全世界才会千方百计地寻找新哲学。我们创立的综合哲学就是全人类所要寻找的全新哲学,哲学总规律是人类对人类社会整体本质的一种哲学认识,它可以解释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全过程,更可以解释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具体历史发展阶段,因而它就能全面科学地揭示现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明确现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就是世界统一和大同世界的实现。可见,只有分析与综合规律才是哲学总规律,而对立同一规律则只能是哲学的分规律和附属规律。
我们说,哲学总规律是关于事物整体的发展规律。在一个事物尤其是大的系统事物中,是存在着许多矛盾的,其中任何一个矛盾都只是事物的一个部分而不是事物的全部即整体。所以,对立同一规律就决不能是哲学总规律,而只能是哲学分规律和附属规律。一切反映事物整体的不同侧面的发展规律都必然是哲学分规律和附属规律,因为事物的任何一个方面或局部都是隶属于整体的,都是事物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事物整体的发展需要,同样,一切哲学分规律也都必须服从哲学总规律的发展需要,都必须去表现哲学总规律。
哲学总规律是世界上的一切发展变化的终极原因,这里是指哲学意义上的终极原因。是宇宙的分析发展而产生了万物,一切新事物都是宇宙中的个别局部的综合发展的直接产物,归根结底是宇宙的总的分析发展的产物。可见,宇宙中的一切发展变化都是由它的分析与综合的发展造成的。所以,分析与综合规律就是哲学总规律,哲学总规律就是所谓的‘终极真理’,而对立同一规律则只能是哲学的分规律和附属规律。对立同一规律根本就不是世界上的一切发展变化的最终原因,因为是先有了不同的事物,而后才有了差别和矛盾,而不同事物正是更大事物分析发展的产物。这就表明,是先有了事物的分析与综合的发展,才有了矛盾斗争与矛盾的解决,世界上的一切矛盾都是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的产物和表现。
一、什么是矛盾
什么是矛盾?所谓矛盾,就是指事物之间的差别,差别就是矛盾,矛盾就是差别。人类概念中的一切矛盾着的双方,都是人们对不同事物进行比较的产物,它们是人类建立的一种普遍性和一般性概念。只有有了不同事物,我们才能把它们之间进行比较,而这些不同事物,正是更大事物分析发展即分解的产物。例如,大与小,多与少,好与坏,正确与错误,还有哲学的一切范畴中的矛盾双方,等等,等等。我们把任何两个物体体积相比较,都可以比较出大小,把任何两堆东西相比较,都能比较出多少,把人们的任何不同意见相比较,都能比较出正确与错误。这就说明它们是一种一般性概念。而这些一般性概念正是人类对事物分析发展的某种认识的表现,它们都是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面反映出了事物所分解出的一切具体事物之间的差别即矛盾。客观事物有多少种类的差别,就会有多少种一般性概念。这就表明,所谓矛盾,就是指事物之间的差别,差别就是矛盾,矛盾就是差别,而正是事物的分析发展产生了不同事物,才产生了差别,产生了矛盾,差别越多,所构成的矛盾就越多。
人类社会中存在着许多矛盾,这都是各种社会差别的表现。当人类社会中产生了贫富差别,就产生了所谓的阶层矛盾。当人类社会中产生了民族差别,就产生了所谓的民族矛盾。不同民族之间与不同阶层之间之所以有矛盾,是因为他们有着不同的利益,不同的个性,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风俗习惯,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等,这就会使他们之间产生不同的思想和要求,因而也就会发生矛盾和斗争。在目前循环的人类社会中之所以会发生战争,是因为战争双方之间的利益产生了差别和对抗,因而产生了不同意见,当这种不同意见不能通过协商谈判解决时,就会通过武力去解决。
在现代人类社会发展中,当能源供不应求了,当水资源短缺了,当环境被严重污染而不能完全适应人类身体发展需要了,等等,这都是一种差别的表现,我们就把它们叫做矛盾。能源供不应求反映的是能源与生产需要之间的差别,水资源短缺反映的是水资源与生产需要之间的差别,环境污染反映的是人类身体发展需要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差别。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解决矛盾的表现,归根结底都是在解决人类的一切主观需要与人类的满足这种需要的手段之间的矛盾。人类只有不断增强自己的能力,才能满足自己的不断增长的需求。人类欲望是永远不断增长着的,一种欲望满足了,又会产生新的欲望。人类欲望在任何时刻都会高出现实一个水平,这就产生了一定的差距——人类欲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正是这种时刻不断产生着的差距即矛盾,推动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如果人类的一切欲望都满足了,人类已经没有任何新的尚未满足的欲望了,或者说,如果人类的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人类社会在人们的眼中已经是尽善尽美的了,人类也就该灭亡了。
也许有人会认为,矛盾的本质并不是差别,而是矛盾双方之间的对立和对抗。这是一种糊涂观念。持这种观点的人们混淆了差别与对立的先后顺序,混淆了差别与矛盾双方之间对立斗争的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我们说,是先有了矛盾双方之间的差别,而后才有了矛盾双方之间的对立斗争,而决不是相反。例如,在过去的冷战时代,美国与苏联之间之所以会发生对抗,是因为双方之间的利益有差别。如果能源完全能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它们之间没有差距,我们就决不会说它们之间发生了矛盾。此外,当我们在说‘矛盾双方’的时候,就已经在客观上承认了差别的存在,如果没有不同事物,如果我们不把不同事物进行比较,我们又何以能谈论矛盾双方呢!所以,当我们说矛盾无处不在的时候,实际就是在说差别无处不在。因为有了差别,才有了矛盾和为解决矛盾所进行的斗争。
二、矛盾是事物的分析发展的产物
世界上的一切所谓矛盾,都是事物分析发展的产物,只有有了不同事物,才会发生矛盾。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事物,就决不会发生任何矛盾。例如,如果人类社会中只有一个人,就决不会发生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如果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人们在社会的一切方面都是绝对平等的,没有任何差别,就决不会产生任何社会矛盾,正是由于人类社会中永远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差别,才会有社会矛盾。
关于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的问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在中国曾经发生争论。一派主张一分为二,另一派主张合二为一,他们都是片面强调了一个方面而否定了另一个方面。事实是,一分为二是对事物分析发展的表述之一,合二为一是对事物综合发展的表述之一。但是,单纯的用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是不能全面表述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的全貌的,它们只是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而不是唯一的表现形式。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既表现为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尤其还表现为一分为多与合多为一,或者说是表现为一生万物与万物归一。
所谓的一分为二,是从矛盾的角度说的,它说的是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矛盾着的双方,这就是事物分析发展的表现。如果一个事物不分解出它的各个方面与各个局部,事物中就决不会产生矛盾,因为它的每个方面或局部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具体事物,只有有了不同的具体事物才会产生矛盾。例如,如果一个人不生出儿子,就决不会产生父子之间的矛盾。如果一个人不生出两个以上的儿子,就决不会产生儿子相互之间的矛盾。如果人类不分化出许多不同民族,就决不会产生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如果人类不分化出许多不同社会阶层,就决不会产生各阶层之间矛盾,等等,等等。这就说明,分析与综合规律从根本上决定了矛盾的产生和存在。
所谓的合二为一,是指任何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都是会融合为一的。任何矛盾都是可以解决的,矛盾解决了,就是矛盾双方走向综合同一化即融合为一的表现。例如,现代是人类走向统一的时代,是消亡民族和阶层、消亡人类不平等的时代,这是通过各民族融合为一和各阶层融合为一来实现的。
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是对事物分析与综合发展现象的另一种抽象概括,它并没有反映事物分析与综合发展过程的全部实际,它只是抽取了事物中的主要部分或某一部分,人们重点认识什么事物,就会抽取什么事物。事实上,一切事物尤其是复杂事物的分析发展中,并不只是产生了矛盾着的两个方面,而是产生了许多甚至无数方面。一切事物的分析发展,都是层层分解着的,它们会分解出不同层次的各个方面与各个局部。它们的每个方面或局部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具体事物或称矛盾双方中的一方。如果我们把一个事物所分解出的一切具体事物中的任何两个相比较,或者说一切具体事物中的任何两个在客观上发生了接触,就构成了矛盾着的双方。例如,现在世界上存在着190多个国家,我们把任何两个国家抽取出来都构成了矛盾着的双方。宇宙的分析发展产生了无数星系星球,任何两个相邻的星系之间或星球之间,都构成了矛盾着的双方,等等。
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也是对一分为多与合多为一现象的一种更进一步概括,它使人类对事物的本质有了更深刻认识。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我们说,宇宙的分析发展产生了无数事物,但归结起来也就是产生了两个事物——物质与精神;人类社会形式的分析发展产生了许多民族和许多阶层,但归结起来也就是产生了两个民族——先进与落后民族,就是产生了两个阶层——统治与被统治阶层即先进与落后阶层;人类社会生活的分析发展产生了许多生活方式,但归结起来就是产生了两种生活方式——物质与精神生活;人类认识的分析发展产生了许多门类科学,但归结起来就是产生了两种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客观事物对人类会产生不同作用,但归结起来就是产生了两种作用——有利的和有害的作用,等等。总之,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矛盾着的多方,但我们都可以把它们归结为矛盾双方,这是抓主要矛盾的需要,也是对事物本质的一种更深刻认识的表现。在实际历史发展中,一切事物的分析发展永远都不是只产生了矛盾双方,而是产生了多方。一分为多与合多为一是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的实际表现,而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则是人类对它的一种抽象概括。我们既要抓住主要矛盾,也要看到次要矛盾。
事物的分析发展过程就是矛盾的不断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是由于事物的层层分析发展即层层分解,产生了事物的许多层次的各个方面与各个局部,它的每个方面或局部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具体事物。事物所分解出的层次越多,产生的事物越小,产生的具体事物也越多。这就使事物的发展由简单走向了复杂,矛盾越来越多了,因而才产生了许多对矛盾双方的合作与斗争。如果没有事物的分析发展,一个事物不能分解出两个以上的具体事物,就决不会产生矛盾和矛盾斗争,更谈不上什么对立同一规律。
在没发现哲学总规律之前,人类是只看到了矛盾这种现象,而矛盾是怎样产生的,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人类是不清楚的。现在我们就看得很清楚了,原来矛盾是事物分析发展的产物,是事物分析发展的一种表现形式,矛盾的解决与缓和则是事物走向综合同一化的表现。看到矛盾,只是看到了现象,并没看到它的本质,只有分析与综合规律才揭示了它的本质。正因没看到矛盾的本质,人们对解决矛盾的途径才莫衷一是。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就是使矛盾双方或多方走向综合同一化或一定程度上走向综合同一化。这就充分表明,分析与综合规律要比对立同一规律高级得多重要得多,它确实就是哲学总规律。
矛盾着的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着的。矛盾双方之所以会发生斗争,是因为它们之间有差别,它们之间的合作与斗争就是为了消亡这种差别,差别消失了,矛盾也就解决了。而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就是消亡矛盾双方本身,这只有使它们之间完全实现综合同一化即融合为一才能办到。例如,要彻底消亡民族矛盾和阶层矛盾,就必须消亡民族和阶层本身,这只有使一切民族融合为一和一切阶层融合为一才能办到;矛盾双方之间之所以是统一着的,就在于它们本来就是一个事物所分析发展出的两个方面或两个局部,它们本来就是一个事物中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例如,人类分化出了各民族和各阶层,但它们都还是人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太阳分化出了八大行星和彗星,但它们却都同属于太阳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等等。
由于矛盾着的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着的,确切说,应该是矛盾着的双方是既统一又对立着的。因为矛盾着的双方首先是统一着的,它们都是同一个事物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或两个局部,矛盾着的双方之间是内在本质地联系在一起的,所以矛盾着的双方就必须合作,才能共同合力推动事物的发展。一切事物都是通过它所分析发展出的一切方面之间与一切局部之间的共同合作和一切方面与一切局部各自的发展表现出来的,没有一切方面之间与一切局部之间的共同合作的发展,就没有每个方面与局部的发展,因而也就没有整个事物的发展;因为矛盾着的双方之间是对立着的,它们之间有差别,所以它们之间就会发生斗争,这种斗争也是推动事物发展的重大动力。就矛盾着的双方之间的合作与斗争而言,合作是主要的,斗争是次要的,斗争的目的是为了合作,要合作也必须斗争,但这种斗争必须以不破坏双方之间的同一性为前提。斗争是手段,合作是目的。
自从人类分散分裂以来,各阶层之间的斗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这种斗争是为阶层合作服务的。只有通过斗争,才能维持阶层合作,发展阶层合作,也只有合作,人类社会才能不断向前发展。如果这种斗争已经不能维持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的合作,被统治阶层的人们已经活不下去了,就会发生改朝换代的战争,使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实现大分化大改组,这就会极大地改善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进入新的合作时代,社会又开始了长期的和平发展时期。过去人类社会的战争时期是短暂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和平发展着的。这就充分表明,阶层斗争是为阶层合作的发展服务的,人类社会是由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共同合力推动发展着的。到了大同世界,目前的一切民族和阶层就全部消亡了。但是,当人类进入下一循环的分析发展历史阶段之后,还会产生新的社会阶层,还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差别,这种差别都是在一切人们的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没有任何对抗性,这都是一种个别局部性质的矛盾。有矛盾就会有斗争,这种斗争是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来进行的。斗争只是手段,斗争的目的就是为了全人类的合作与发展。从此以后,全人类就会永远万众一心团结一致,不断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人类概念中的一切矛盾着的双方,都是不可分割的同一整体,矛盾着的双方永远都是同时出现的。矛盾着的双方中有了一方,就必有另一方,没有了一方,也就没有了另一方。例如,有大,也就必有小;有多,也就必有少;有统治(领导)阶层,也就必有被统治阶层(被领导);有分析,也就必有综合;有量变,也就必有质变;有肯定,也就必有否定;有先进,也就必有落后;有内因,也就必有外因;有个性,也就必有共性;有复杂,也就必有简单;有相互排斥,也就必有相互吸引;有物质,也就必有精神;有集中和提高,也就必有分散和普及;有孤立、静止和片面,也就必有联系、动态和全面,等等,等等。总之,人类概念中的一切矛盾着的双方都是如此,它们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比较而发展着的。如果没有这种比较,人类就不能认识任何事物。要比较,首先就必须要有不同的事物,而这些不同事物,正是更大事物分析发展的产物。
三、一切矛盾的解决都是矛盾双方走向综合同一化的产物
分析与综合规律不仅决定着矛盾的产生,而且也从根本上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的发展。事物的分析发展过程就是矛盾不断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事物的综合发展过程就是矛盾不断解决和消失的过程。事物在分析发展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具体事物,这些具体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还会融合为一。所以,我们说,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过程实际就是一个一分为多与合多为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一生万物与万物归一的过程。
一切矛盾的解决过程,都是矛盾双方之间走向综合同一化或程度不同的走向综合同一化的表现。
在过去的人类分析认识历史发展阶段,人类与地球自然是一分为二的,这使人类与地球自然之间发生了对立和斗争,这种斗争表现为人类要改造自然支配自然而使自然适应人类的发展需要,而自然界则要支配人类、统治人类、祸害人类,一切自然灾害都是自然界祸害人类的表现。在现代人类综合认识历史发展阶段,人类将会与地球自然融合为一而人类支配自然,这就是人类与地球自然之间合二为一的表现。这就是说,人类要从根本上解决人类与地球自然之间的矛盾,就必须驾驭地球自然、支配地球自然,也只有在这时,人类才能全面彻底地消除一切污染,至少是基本消除在地球上的一切污染,全面彻底地消除一切自然灾害,至少是基本消除一切自然灾害对人类所造成的危害。
在过去的人类分散分裂时代,产生了民族矛盾和阶层矛盾,虽然这些矛盾在过去的人类分散分裂时代也有一定程度的解决,但那都是一种个别局部性质的解决,在总体上都只是缓和了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和消除矛盾,因为民族与阶层本身还存在着,人类社会不平等还存在着。只要还有不同民族存在着,就一定会有民族矛盾存在。只要还有不同社会阶层存在着,就一定会有阶层矛盾存在。我们看到,每当一个新的王朝建立之后,都会采取休息养民的政策,这就是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在一定程度上走向综合同一化的表现,这实际就相当于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统治阶层接受了前朝的教训,吸收了被统治阶层的一些意见——保证被统治阶层能活下去。而凡是不能达成这种协议的新王朝,都很快就灭亡了,例如,中国的秦王朝、隋王朝和元朝等。
在过去的人类分散分裂时代,人类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民族矛盾和阶层矛盾的。只有在现代人类综合认识历史发展阶段,才能全面彻底地解决民族矛盾和阶层矛盾。而要彻底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消亡矛盾着的双方才行。只要有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阶层存在,就会有人类社会不平等存在。只有消亡一切民族和阶层,才能全面实现人类社会平等。一切民族融合为一和一切阶层融合为一,使全人类统一为一个地球民族,是消亡一切民族和阶层、实现人类社会平等的唯一历史途径,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民族矛盾和阶层矛盾的唯一历史途径。由此可见,只有使矛盾双方之间完全走向综合同一化才能彻底解决矛盾。解决矛盾的根本方法就是没有矛盾,就是消亡矛盾本身。
综上可见,分析与综合规律确实是从根本上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的存在和发展,没有分析与综合规律就没有对立同一规律的存在和发展。在这里,我们首先是为矛盾这个概念下了一个科学的定义。所谓矛盾,就是指事物之间的差别,差别就是矛盾,矛盾就是差别。有了差别,就有了矛盾双方为了消亡差别所进行的合作与斗争,有合作有斗争,矛盾才能不断发展,从而为彻底解决矛盾创造条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一切所谓矛盾,都是差别的表现,都是我们把不同事物进行比较的产物;第二,只有有了不同事物,才会有差别,才会有矛盾,而这些不同事物正是更大事物分析发展的产物。没有事物的分析分析发展,就没有许多甚至无数的不同事物,我们就无法进行比较,因而也就不会有什么矛盾;第三,一切矛盾的解决都是矛盾双方走向综合统一化的产物。只有消亡矛盾着的双方,才能彻底解决矛盾。矛盾双方在个别局部方面走向综合统一化,只能缓和矛盾,只有矛盾双方全面走向综合统一化,才能彻底解决矛盾。所谓解决矛盾,就是消除矛盾,就是消灭矛盾,解决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没有矛盾,这只有使矛盾双方之间全面走向综合统一化才能办到,也就是只有消亡矛盾双方本身才能办到,而消亡矛盾双方的唯一途径就是使矛盾双方完全融合为一而变为一个全新事物。由此我们就完全可以得出结论说,分析与综合规律确实是从根本上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的存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