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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对立同一规律只是哲学分规律


发布时间:2008-04-14 文章来源:投稿 文章作者:马兴和 马兴祥

  我们说,对立同一规律只是哲学分规律,而不是总规律。因为它是由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所决定的,是事物分析与综合发展的一种表现形式,没有事物的分析与综合发展就没有对立同一规律。
 
  对立与同一的转化规律,它的全称是:事物的由对立斗争为主到以向综合同一化方向发展为主发展阶段的相互转化规律。
 
  在事物的分析发展阶段,是以对立斗争为主而以向综合同一化方向发展为辅的,向综合同一化方向发展是为对立斗争服务并通过对立斗争的进一步发展表现出来的。例如,统治与被统治阶层之间的共同利益是不断增多的,被统治阶层的境遇是不断改善的。但这是统治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统治所做出的让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它的统治,使统治与被统治阶层双方继续存在。
 
  在事物的综合发展阶段,是以向综合同一化方向发展为主而以对立斗争为辅的,对立斗争是为向综合同一化方向发展服务并通过综合同一化的进一步发展表现出来的。现代是人类走向统一时代,一切民族斗争与阶层斗争都是为实现人类统一服务的,都是通过人类统一的进一步发展表现出来的。或者说,现代的一切民族斗争与阶层斗争,不是使人类越来越分散分裂对抗,而是使人类向统一方向不断发展,使全人类共同利益不断增多,直至使人类利益走向完全一致。中美矛盾是不断产生的,但双方斗争的结果不是使双方更对抗,而是使双方的共同利益不断增多,合作更加发展。这都是由客观规律——分析与综合规律所决定,而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分析与综合规律是如何决定对立同一规律,对立同一规律又是如何表现分析与综合规律的。
 
  分析与综合规律从根本上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的存在和发展。矛盾是事物分析发展的产物。一切事物都是分析发展着的。事物分解出了各个方面与各个局部,它的每个方面或局部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具体事物或称矛盾双方中的一方。如果我们把事物所分解出的一切方面与局部中的任何两个相比较,就构成了矛盾着的双方,也就是产生了矛盾。在一切事物的分析发展中,都产生了许多具体事物,这样就会产生许多对矛盾。我们把任何两个具体事物相比较可以构成一对矛盾,把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具体事物当做一方,而把其他任何一个具体事物当做另一方,也可以构成一对矛盾。这样,在一个事物发展中,就会产生许多对矛盾,其中必有一个矛盾是主要矛盾,而其他矛盾则是次要矛盾。在主要矛盾中,必有一个方面是矛盾主要方面,另一个方面是次要方面,因为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平衡的。事物是层层分解的。它每分解一个层次,都会产生各个方面与各个局部,这就使它所分解出的具体事物越来越多,矛盾也就越来越多。
 
  在一切事物尤其大的事物中都存在着许多矛盾,但我们也可以把它们归结为一个矛盾,在事物中存在着矛盾多方,但我们可以把它们归结为矛盾双方。宇宙的分析发展产生了无数事物,但归结起来就是产生了两个事物——物质与精神,就是产生了一个矛盾——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人类社会形式的分析发展产生了许多民族和阶层,但归结起来就是产生了两个民族——先进与落后民族,就是产生了一个矛盾——先进与落后民族的矛盾,就是产生了两个阶层——统治与被统治阶层,就是产生了一个矛盾——先进与落后阶层之间的矛盾。人类社会的一切矛盾,归结起来就是先进与落后的矛盾;人类分析认识的发展产生了许多门类科学,但归结起来就是产生了两种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人类社会生活的分析发展产生了许多生活方式,但归结起来就是产生了两种生活方式——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等等。总之,任何矛盾着的多方,我们都可以归结为双方。这是人类抓主要矛盾的需要,也是对事物本质有了更深刻认识的表现,它更集中更深刻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
 
  所谓矛盾,就是事物之间的差别。只有把不同事物之间进行比较,才能看出它们的差别。这就是矛盾一词的最初由来。人类对不同事物进行比较,最常见的就是把两个事物进行比较,这样就产生了矛盾与矛盾双方的说法。产生矛盾一词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一切构成矛盾的双方,都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例如,正与反,明与暗,上与下,等等。矛盾双方是对立的,因为它们有差别,任何一方都只是它自己而不是别人。矛盾双方又是统一的,因为它们都是存在于一个事物中,是一个事物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一个事物所分解出的一切具体事物中的任何一个。事物所分解出的具体事物越多,产生的矛盾也就越多。世界上分化出的国家越多,国际矛盾就越多。
 
  我们往往用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来概括矛盾与解决矛盾。一分为二就是事物分析发展的表现,矛盾双方是事物分解的产物。合二为一就是事物走向综合同一化的表现,是矛盾双方融合为一的表现,也就是解决了矛盾的表现。一切矛盾的最终解决,都是矛盾双方融合为一的产物。我们要解决民族矛盾与阶层矛盾,消亡人类不平等,只有消亡民族和阶层本身,使一切民族与阶层融合为一才能办到,这就是人类统一的实现了。
 
  是分析与综合规律决定了对立同一规律的存在和发展,而对立同一规律则是分析与综合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当我们把一个事物分解后,或者说一个事物在客观上分解后,我们就会发现它产生了许多具体事物,这些具体事物之间都是有差别的,于是,我们就发现了许多个矛盾。当我们把一个箱子打开后,就会发现箱子中有许多衣物,于是,我们就发现了这些衣物之间差别。当我们把这些衣物之间进行比较时,可以是把两个衣物进行比较,也可以把一切衣物全部展开进行比较。但是,无论我们把多少件衣物进行比较,在事实上,都是通过分别把两个衣物进行比较来实现的。把两个事物进行比较,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最基础方法,因为人的眼睛所看的范围有限,大脑思维能力有限。人们的大脑在任何一个瞬间只能思考一个事物,而不可能同时思考许多事物。只能首先把两个事物进行比较,然后再分别依次与其他事物比较。这样,就产生了矛盾与矛盾双方的说法,这是人类集中精力认识一个事物的表现和需要。当我们把箱子合上后,就看不到箱子中衣物了,这就犹如当事物的综合发展完成后,一切矛盾都解决了一样。
 
  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前后,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突然就转变了。它由分解转向了组合,由民族对抗和阶层对抗转向了民族合作与阶层合作,由各门科学相互排斥、相对独立封闭发展转向了各门科学向融合为一方向发展。这就表明人类社会是按照分析与综合规律发展的。只有用分析与综合规律才能科学解释这种现象,用对立同一规律是根本无法解释的。这就说明,只有分析与综合规律才是人类社会发展总规律——哲学总规律。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分析与综合规律就是哲学总规律,而对立同一规律只是哲学分规律。也许有人对这个结论不以为然,但是,你根本就无法证明对立同一规律能决定分析与综合规律和其他一切分规律。因为在一切客观规律中它们之间关系本来就如此的,只不过我们对它们之间关系做出了科学解释,这正是对客观存在的一种正确反映。很显然,我们的结论是无可质疑的,是无可辩驳的真理。只要人们客观公正地看待它,而不是带有偏见地看待它,就会承认分析与综合规律是哲学总规律。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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