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哲学,首先要知哲学是什么,其次要知哲学的对象或知识有哪些,再者是明白哲学的功能作用,四才是对具体事情的作用。哲学脱胎于宗教,科学自哲学分出, 宗教、哲学、科学虽都包涵有模式的信仰追求、事物的一些共性知识、个性知识内容,但还是可分出宗教以模式的信仰追求为主、哲学以共性知识(逻辑知识只是共性知识中的一部分)的探究运用为主、科学以个性知识(相对共性知)认识应用为主的区别;宗教、哲学、科学的依次出现,既体现出认识由粗放到细化的轨迹意义,也对各领域的深入认识和全面顾及有利;宗教、哲学、科学的功能都源于知识,而知识内化后具有知、信、意、向的功能,三者可在知识的系统性或方面性作用中更好地统一起来。哲学侧重的是对象的一般性知识探索而非思想,思想是由知识信息意志合成的,正常人都具有,谁或那种思想在社会占主导作用,不但与知识信息把握有关,还与利益实力有关;哲学属于学问或一般性知识的探索,知识的内化具有知、信、意、向功能,而一般性知识的发现和把握则决定人对事物关系的系统性认识处理或决定其它知识的关联处理运用方式,具有智慧造就和方法优化功能。哲学包括哲和学两个方面,学侧重的主要是对象的探究认识和知识把握,以认知为直接目标,哲侧重的则是知识信息的利用和智慧性处事,以为人为目的;知识信息的利用和智慧性处事与粗放性的意识机制和知识的内化性微观建构作用(包括经验)有关,无经验知识的动物只谈得上主动性,很难讲智能和智慧,因此,认识相对利用具有主导性;知识的作用和利用主要在于关联性建构,而一般的共有性知识则是知识能逻辑性的系统建构和转化为观念智慧能力的主要条件。哲学的作用主要是相对其知识功能而言的,哲学知识涉及的主要是所有形式都离不开的基本性东西或事物的共性,基本性东西一般指世界的本源、事物基本形式的种类及属性、属性间的和种类间的逻辑性关系、一般运动作用形式;基本性东西如从认知关系、知与性关系、性与意关系、意与行关系、行与果和果的相对关系讲,又可大致分为自然的和人的两个方面,本源、事物基本形式的种类及属性、属性间的和种类间的逻辑性关系、一般运动作用形式属于相对的一方,而意识认识理性的机制原理、人的本性、人生的意义等属于相对的另一方;与人的基本属性相关的东西由于涉及人认识、觉悟、人性,相对人讲也可作为基本的。哲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或指一般性知识对事物的认知、信息知识的系统性理顺建构、知识与信息与实际关系的处理和观念智慧的造就中,一般性关系把握对合成形式构成、发展、稳定、变异、组合、消亡的认识、观念智慧形成、遇事处理和大脑的发展进化都利。
哲学号称智慧之学,学既学问,包括发现、认知和把握、运用两个方面,本意是超常智慧造就之学,而超常智慧的文化性造就与事物基本的一般性关系认识或共有性东西的把握或“非常道”的认知有关;在一般性关系的认识进程中,还可大致分为自然对象和人自身两个方面,人的存在意义和意识的认识既与自然对象的认识有关,也与人自身的存在状态有关,而不是与具体的各种知识积累和任意性的思维方式、思想看法有关;因此,哲学可分成侧重关于自然的和人的一般性知识探索发现的学问和侧重成果利用启智两个方面;事物基本的或一般的或共有的知识涉及基本形式、基本形式的属性、基本形式的存在关系和基本形式之间的属性作用关系(二者又称逻辑性关系)、一般性作用形式几个方面;探究逻辑性关系是以客观事物为对象和各种已有认识、看法为参照的,也存在各种认识、看法了解、理顺、关联基础上的取舍修正问题和新的认识发现问题。基本知识又与其的发现有关哲学是对基本的或一般性形式属性作用关系的的发掘探究,各层各种形式的规律性运动作用组合和随机性运动作用组合都是建立在一般性形式属性作用关系的基础上,有规律的地方就有哲学对象;光电子是人意识认识的工具媒介,其各种性能的把握涉及对意识认识的把握,因此,光电子各种性能的认识与哲学有关;哲学是从各种知识和各种经验信息上抽象出的共性知识或基本属性关系,搞哲学离不开各种知识信息。当只探讨光子的属性性时,光子属性的探究属科学范畴;而在探讨相对性中,将光子作为一个具体例子时属哲学层面。搞好哲学须具备科学性,也有不少科学性不强;搞好科学须也具备哲学素养,但不等于所有的科学工作者都具备哲学素养,就事论事的不少,希望不齐的少点。很难兼顾与认识对象所属的层次有关,愈到基本层次的形式,其个性、类性、层性知识的适用面愈大,这也是似的所在。具体的哲学科学认识来源于相对的条件性作用关系的意识或一定相对具体事物的抽象,特定关系认识的存在不等于这种条件作用关系的现实性或视野内存在,既不能以现实性或视野内存的是否在为判断标准,而须以逻辑性可能为标准;知识的作用一是观念情感的建构作用,二是判断、选择和组织参照的方法作用。逻辑性关系是一种条件具体关系或条件合成关性,条件涉及空间和物质的运动性、过程性、数量性、组合模式。“真理”概念由“真”和“理”构成,“理”既事理或物理或一定形式的存在运动作用变化关系,“真”即存在过的、现在的、不久可能的和条件可能的存在关系形式;“真理”建立在各层各种形式的性状功能认识和特定形式或特定条件关系认识的基础上;认同与知识具备有关,证实与条件具备有关;“真理”的含义可以表述为:与对象性状作用关系相符的概念性把握形式;由于对象性关系是种相对性关系和对象性把握具有层次角度性,所以真理具有对象的相对性、对象自身条件关系的相对性和认识精度的相对性。一般属性发现是哲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人发现、认识、创造各层的各种形式和提高选择、利用、享受、适应自由度的知识性条件。
我想,“康德以前的哲学都是预先给出了哲学研究对象,然后研究这种对象的可能性。这在研究方法和逻辑上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从研究方法来说,在未研究之前,研究对象的存在与否只能 看作是有疑问的。研究的第一步应该是这个研究对象存在与否。在逻辑上也是如此。在这里,研究方法与研究逻辑是一致的。这样一来,关于本体论的研究价值就被消除了。所以,从马克思开始,就提出“哲学死亡了”这样的命题”的观点只对了一部分,学科领域的分类是按树枝形不断细化的,小类的确定是研究的结果,也是在前人之研究成果大类的基础上发展的,研究对象不光指小类,也可指大类。学术对象可分为两大类,既特性和广义的共性(包括种、类、层、共性);共性的认识虽是自个体开始,确形成于广泛涉猎的归纳,一种性状含盖的深广度与其暜适性成正比;黑格尔的定义:哲学就是用理性认识上帝。马克思的定义:上帝就是物质。我想,如果将“上帝”理解成基本形式的性能作用关系或各种形式都具有的基本属性关系,物质理解成存在物或各种存在形式,则以上观点是可接受的。但,人的理性不是天生的,是通过经验知识的疏理总结而获得的,而且,理性又是以逻辑性关系为基础的,逻辑性关系又是通过所有信息(经验知识)的疏理总结并未被证伪过而获得确定的;而逻辑性关系是基本形式属性上的功能性作用关系形式的抽象性把握形式,因此,所有的信息既是包括了各种形式都共有的属性作用关系,对所有形式共有的基本性能作用关系的探究就成为根本性的学问,将其称为哲学,也是自古以来的主流性共识。哲学自古就是一门追求暜适的寻根问底的学问,既以共有的性状关系为对象,致于其中的具体东西是什么还须大家努力。哲学不是人学,以人为本并等于局限于人,各种探索对人类都是有用的,但作用有大小和对象之分;各种探索也是建立在以有文明成果基础上的,每种探索自开始都有自己的大概对象(是特性还是种、类、层、共性),以特性为对象的,通过个性拓宽而发现种性、类性、层性、共性的也不少。
学科领域的划分是由对象的进化层次和种类为主定的,与世界观的联系不大。哲学是探索所有存在形式都共有的一般关系性能既是共识,也符合学科的划分规律。
科学的世界观不全是依靠哲学而建构的,哲学只是学科分类中的一个基本层次或对象性能的总体性部份,这个层次的性能认识与其它的性能认识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科学的常在基本形式性能的确定性与相对合成形式的特化性、分类区别、因果演绎和辩证性是最基本的使观念清晰并接近真实的方式。
哲学包括“哲”与“学”,人生哲学主要是探讨“哲”的问题,既建立在关系、情况认识和思考基础上的处理智慧,理解和水平因人而异;而“学”是指做学问,是对象领域的探索,如“神”、“道”、“理性”、“道德”、“认识”、“语言”、“意志”、“知识”、“思维”、“社会”等知识的追求,前者侧重个体意义,是做学问的前导,后者是更高的系统性逻辑性要求,主要利于社会。
哲学是探讨基本关系和追求极限智慧的活动,既涉及各个领域,又不专于各领域和局限于以有的学科领域,而是具有从知识、现实提取共有的一般性特征和从不同角度表达特征,这种共性把握和表达把握,有一个涉及主客观的感知、思维、语言、认识、意志、信息关系和客观对象存在作用关系的由蒙胧到清晰、由粗到细分的认识、处理过程。
哲学探索的对象具有基本性、全面性、相对极限性;不过,对存在物的形式与相互作用关系的认识涉及人的意识机能、思维、认知、语言、知识、意志、人生意义、教学、信息和理性、道德等工具性、目的性东西,对它们的认识是进一步认识的条件;所以,这些学科可以称得上是一定历史阶段的哲学性或准哲学探索;在这些问题基本搞清和它们进入社会自然科学领域后,不要还把它们当成哲学研究的主体,也不要讲哲学终结了,而是需进一步去探索所有存在物共有的性能和存在物的立体性过程作用关系。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的需要为目的的,为目的不等于为特定活动的对象,认识、生产、文艺、交往活动都是如此。认识活动涉及的对象有自然、社会、和意识自身,对象的属性可相对地分为个性、种性、类性、层性和共性;在古代的西方,哲学是包含所有知识的学问探究,细分带来范围的缩小也改变不了知识学问的性质。在我国古代,哲也是学问智慧概念,主要不是指技术,而是侧重关于自然社会的一般性学问;现在,随着人共有的意识、意志、思维、认识、语言、人际关系等探究进入科学领域,系统关系、耗散关系、信息关系等被暂时搁置的高一层共有性形式、属性、关系又成了主要对象;我想,对一些传统概念的理解的讨论可持续下去,但不必走入专注于此的误区,多发现一些所有存在形式都共有形式、性能、关系,才是哲学发展的主道,能为社会和人的发展做点实事。个性、种性、类性、层性和共性都只是对象性能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其可被抽象性的认识作为概念和原理关系存在和运用,但不是完整的实在对象,用共性概念取代实际对象的整体性作用关系不妥,限入这种误区的不少。
哲学的主要对象是所有存在物或事物共有的一般性状或形式,包括基本存在形式空间、物子的性状关系和二者的相互作用关系,各种存在形式的共有作用形式或属性,各种形式的立体过程性特化作用关系, 形式或性能的确定、区别、关联作用、性状的逻辑性关系,包括宗教源义在内的中外哲学史等方面;哲学的二级学科以自身内容划分比按地域划更科学。人的正确认识或真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虽来源于现实,但我讲的是认识对象的性状和属性关系或作用关系不等于已有的存在形式,而与已有形式的性能和其基础上的合成性关系有关,只要具备相应条件就会形成相应的形式。真理与真实是有区别的,理讲的主要是一定形式的存岸 在、作用关系,不局限于现有的形式,当然,理性认识的正确与否是需要通过条件具备时的实践途径实证的。检验分自我检验和她人检验,自我检验是确定一种认识的正确性或是否是真理,而她人检验大部分是在个体认为是真理的前题下进行的,是个与真理的真实性认同有关的问题,知识的社会化运用有个认同和保险常规。
我想,实践不是标准而是途径,标准是对象自身;实践是检验真实(认识是否与对象属状关系吻合)的唯一途径或方式可能妥些。
探讨共性的哲学和综合性学科的知识涉及都具有T形结构,在哲学逐渐进入了共有的基本存在变化关系的认识处理阶段中,相对论、量子论、系统论、协同学、耗散结构、信息论、突变论等是进一步涉猎的具有科学性的哲学成果。体现通过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但不是对所有存在之关系哲学性的整体性系统认识或把握)对基本关系的探寻、研究、实证、推測途径把握世界和造就超常规智能,而不仅是研究哲学形式和形成智能的方法途径及已知经验的哲学内涵。宗教信仰与哲学理性的区别主要在于一定哲学观念基础上的相应社会秩序模式信仰追求,而科学则是哲学涉及之共性或共有的一般形式的各层各种特化组合形式的认识处理;与时俱进、关注现实发展、立足领域、发现存在物的一般性能或共有形式、角度模式更新和细化是哲学的生命力所在。
哲学是关于世界的整体性观念和基本方法,但不是关于世界的全部观念和全部方法;其涉及社会,但不是社会科学和人学。哲学是探索一般或共性的学问,领域的内容是基不变的,对以知东西有个新的理解认识问题,对其中的新内容有个发现问题,二者都可能有个现有模式的是否容纳突破和的解决方式的佳选问题;古代哲学的概念较模糊,哲学在西腊转向社会学和人学的探讨可视为是归一般性探索的条件性准备,而一般性问题的探讨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框架,因此有以上所说。每个学科都有从事原始创新为主、集成致用为主、传道教导为主的专门工作人员和业余爱好者;从事哲学元始性创新的难度大,不易被人理解,也无利可图,我们也最缺,希望有志、有才、有毅力于此的为祖国和人类多作供献。
人的认识具有对象性,是对象特性关系信息作用的反应和反映,须确定性的多次经验实证和逻辑性可能,区别于生理信息和知识信息任意组合合成的意念形式。认识涉及意识机制、客观事物和知识体系,是以客观对象为中心、以现有知识作参考和知识归类理顺为归结的;因此,未成统一体系的哲学探索需对现有知识从纵、横向上作一个大致的理顺,理顺不但工作量大和会遇到各学科概念的相容性差异处理,还会涉及一些认识真值问题和概念的科学性问题的处理。既然哲学和科学认识都是以事物为对象和中心的,则有个内容的学科分工和概念的互通含接关系的历史性交叉过程和逐渐科学化的规范处理过程及对象观念的转变问题。 对一体性存在形式的意识性反映、认识、表述还存在内容、时空的要素属性关系、功能作用关系、形式表现关系、逻辑关系角度侧重的程序结构关系对整体性把握和全面性的制约,这种角度性侧重是不以意志为转变的,因此,四者加上哲学史可作为哲学的二级学科,向系统性、科学性、信息学、耗散性、复制性、生态哲学、观念哲学等则可作为哲学的三级学科。哲学性认识源于对现有知识和现实表现的综合归纳,本是应先于科学的学问,我们目前反落后于科学,落后于她人,希望能有所改变。
谈哲学,首先要知哲学是什么,其次要知哲学的对象或知识有哪些,再者是明白哲学的功能作用,四才是对具体事情的作用。哲学脱胎于宗教,科学自哲学分出, 宗教、哲学、科学虽都包涵有模式的信仰追求、事物的一些共性知识、个性知识内容,但还是可分出宗教以模式的信仰追求为主、哲学以共性知识(逻辑知识只是共性知识中的一部分)的探究运用为主、科学以个性知识(相对共性知)认识应用为主的区别;宗教、哲学、科学的依次出现,既体现出认识由粗放到细化的轨迹意义,也对各领域的深入认识和全面顾及有利;宗教、哲学、科学的功能都源于知识,而知识内化后具有知、信、意、向的功能,三者可在知识的系统性或方面性作用中更好地统一起来。哲学侧重的是对象的一般性知识探索而非思想,思想是由知识信息意志合成的,正常人都具有,谁或那种思想在社会占主导作用,不但与知识信息把握有关,还与利益实力有关;哲学属于学问或一般性知识的探索,知识的内化具有知、信、意、向功能,而一般性知识的发现和把握则决定人对事物关系的系统性认识处理或决定其它知识的关联处理运用方式,具有智慧造就和方法优化功能。哲学包括哲和学两个方面,学侧重的主要是对象的探究认识和知识把握,以认知为直接目标,哲侧重的则是知识信息的利用和智慧性处事,以为人为目的;知识信息的利用和智慧性处事与粗放性的意识机制和知识的内化性微观建构作用(包括经验)有关,无经验知识的动物只谈得上主动性,很难讲智能和智慧,因此,认识相对利用具有主导性;知识的作用和利用主要在于关联性建构,而一般的共有性知识则是知识能逻辑性的系统建构和转化为观念智慧能力的主要条件。哲学的作用主要是相对其知识功能而言的,哲学知识涉及的主要是所有形式都离不开的基本性东西或事物的共性,基本性东西一般指世界的本源、事物基本形式的种类及属性、属性间的和种类间的逻辑性关系、一般运动作用形式;基本性东西如从认知关系、知与性关系、性与意关系、意与行关系、行与果和果的相对关系讲,又可大致分为自然的和人的两个方面,本源、事物基本形式的种类及属性、属性间的和种类间的逻辑性关系、一般运动作用形式属于相对的一方,而意识认识理性的机制原理、人的本性、人生的意义等属于相对的另一方;与人的基本属性相关的东西由于涉及人认识、觉悟、人性,相对人讲也可作为基本的。哲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或指一般性知识对事物的认知、信息知识的系统性理顺建构、知识与信息与实际关系的处理和观念智慧的造就中,一般性关系把握对合成形式构成、发展、稳定、变异、组合、消亡的认识、观念智慧形成、遇事处理和大脑的发展进化都利。
哲学号称智慧之学,学既学问,包括发现、认知和把握、运用两个方面,本意是超常智慧造就之学,而超常智慧的文化性造就与事物基本的一般性关系认识或共有性东西的把握或“非常道”的认知有关;在一般性关系的认识进程中,还可大致分为自然对象和人自身两个方面,人的存在意义和意识的认识既与自然对象的认识有关,也与人自身的存在状态有关,而不是与具体的各种知识积累和任意性的思维方式、思想看法有关;因此,哲学可分成侧重关于自然的和人的一般性知识探索发现的学问和侧重成果利用启智两个方面;事物基本的或一般的或共有的知识涉及基本形式、基本形式的属性、基本形式的存在关系和基本形式之间的属性作用关系(二者又称逻辑性关系)、一般性作用形式几个方面;探究逻辑性关系是以客观事物为对象和各种已有认识、看法为参照的,也存在各种认识、看法了解、理顺、关联基础上的取舍修正问题和新的认识发现问题。基本知识又与其的发现有关哲学是对基本的或一般性形式属性作用关系的的发掘探究,各层各种形式的规律性运动作用组合和随机性运动作用组合都是建立在一般性形式属性作用关系的基础上,有规律的地方就有哲学对象;光电子是人意识认识的工具媒介,其各种性能的把握涉及对意识认识的把握,因此,光电子各种性能的认识与哲学有关;哲学是从各种知识和各种经验信息上抽象出的共性知识或基本属性关系,搞哲学离不开各种知识信息。当只探讨光子的属性性时,光子属性的探究属科学范畴;而在探讨相对性中,将光子作为一个具体例子时属哲学层面。搞好哲学须具备科学性,也有不少科学性不强;搞好科学须也具备哲学素养,但不等于所有的科学工作者都具备哲学素养,就事论事的不少,希望不齐的少点。很难兼顾与认识对象所属的层次有关,愈到基本层次的形式,其个性、类性、层性知识的适用面愈大,这也是似的所在。具体的哲学科学认识来源于相对的条件性作用关系的意识或一定相对具体事物的抽象,特定关系认识的存在不等于这种条件作用关系的现实性或视野内存在,既不能以现实性或视野内存的是否在为判断标准,而须以逻辑性可能为标准;知识的作用一是观念情感的建构作用,二是判断、选择和组织参照的方法作用。逻辑性关系是一种条件具体关系或条件合成关性,条件涉及空间和物质的运动性、过程性、数量性、组合模式。“真理”概念由“真”和“理”构成,“理”既事理或物理或一定形式的存在运动作用变化关系,“真”即存在过的、现在的、不久可能的和条件可能的存在关系形式;“真理”建立在各层各种形式的性状功能认识和特定形式或特定条件关系认识的基础上;认同与知识具备有关,证实与条件具备有关;“真理”的含义可以表述为:与对象性状作用关系相符的概念性把握形式;由于对象性关系是种相对性关系和对象性把握具有层次角度性,所以真理具有对象的相对性、对象自身条件关系的相对性和认识精度的相对性。一般属性发现是哲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人发现、认识、创造各层的各种形式和提高选择、利用、享受、适应自由度的知识性条件。
我想,“康德以前的哲学都是预先给出了哲学研究对象,然后研究这种对象的可能性。这在研究方法和逻辑上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从研究方法来说,在未研究之前,研究对象的存在与否只能 看作是有疑问的。研究的第一步应该是这个研究对象存在与否。在逻辑上也是如此。在这里,研究方法与研究逻辑是一致的。这样一来,关于本体论的研究价值就被消除了。所以,从马克思开始,就提出“哲学死亡了”这样的命题”的观点只对了一部分,学科领域的分类是按树枝形不断细化的,小类的确定是研究的结果,也是在前人之研究成果大类的基础上发展的,研究对象不光指小类,也可指大类。学术对象可分为两大类,既特性和广义的共性(包括种、类、层、共性);共性的认识虽是自个体开始,确形成于广泛涉猎的归纳,一种性状含盖的深广度与其暜适性成正比;黑格尔的定义:哲学就是用理性认识上帝。马克思的定义:上帝就是物质。我想,如果将“上帝”理解成基本形式的性能作用关系或各种形式都具有的基本属性关系,物质理解成存在物或各种存在形式,则以上观点是可接受的。但,人的理性不是天生的,是通过经验知识的疏理总结而获得的,而且,理性又是以逻辑性关系为基础的,逻辑性关系又是通过所有信息(经验知识)的疏理总结并未被证伪过而获得确定的;而逻辑性关系是基本形式属性上的功能性作用关系形式的抽象性把握形式,因此,所有的信息既是包括了各种形式都共有的属性作用关系,对所有形式共有的基本性能作用关系的探究就成为根本性的学问,将其称为哲学,也是自古以来的主流性共识。哲学自古就是一门追求暜适的寻根问底的学问,既以共有的性状关系为对象,致于其中的具体东西是什么还须大家努力。哲学不是人学,以人为本并等于局限于人,各种探索对人类都是有用的,但作用有大小和对象之分;各种探索也是建立在以有文明成果基础上的,每种探索自开始都有自己的大概对象(是特性还是种、类、层、共性),以特性为对象的,通过个性拓宽而发现种性、类性、层性、共性的也不少。
学科领域的划分是由对象的进化层次和种类为主定的,与世界观的联系不大。哲学是探索所有存在形式都共有的一般关系性能既是共识,也符合学科的划分规律。
科学的世界观不全是依靠哲学而建构的,哲学只是学科分类中的一个基本层次或对象性能的总体性部份,这个层次的性能认识与其它的性能认识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科学的常在基本形式性能的确定性与相对合成形式的特化性、分类区别、因果演绎和辩证性是最基本的使观念清晰并接近真实的方式。
哲学包括“哲”与“学”,人生哲学主要是探讨“哲”的问题,既建立在关系、情况认识和思考基础上的处理智慧,理解和水平因人而异;而“学”是指做学问,是对象领域的探索,如“神”、“道”、“理性”、“道德”、“认识”、“语言”、“意志”、“知识”、“思维”、“社会”等知识的追求,前者侧重个体意义,是做学问的前导,后者是更高的系统性逻辑性要求,主要利于社会。
哲学是探讨基本关系和追求极限智慧的活动,既涉及各个领域,又不专于各领域和局限于以有的学科领域,而是具有从知识、现实提取共有的一般性特征和从不同角度表达特征,这种共性把握和表达把握,有一个涉及主客观的感知、思维、语言、认识、意志、信息关系和客观对象存在作用关系的由蒙胧到清晰、由粗到细分的认识、处理过程。
哲学探索的对象具有基本性、全面性、相对极限性;不过,对存在物的形式与相互作用关系的认识涉及人的意识机能、思维、认知、语言、知识、意志、人生意义、教学、信息和理性、道德等工具性、目的性东西,对它们的认识是进一步认识的条件;所以,这些学科可以称得上是一定历史阶段的哲学性或准哲学探索;在这些问题基本搞清和它们进入社会自然科学领域后,不要还把它们当成哲学研究的主体,也不要讲哲学终结了,而是需进一步去探索所有存在物共有的性能和存在物的立体性过程作用关系。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的需要为目的的,为目的不等于为特定活动的对象,认识、生产、文艺、交往活动都是如此。认识活动涉及的对象有自然、社会、和意识自身,对象的属性可相对地分为个性、种性、类性、层性和共性;在古代的西方,哲学是包含所有知识的学问探究,细分带来范围的缩小也改变不了知识学问的性质。在我国古代,哲也是学问智慧概念,主要不是指技术,而是侧重关于自然社会的一般性学问;现在,随着人共有的意识、意志、思维、认识、语言、人际关系等探究进入科学领域,系统关系、耗散关系、信息关系等被暂时搁置的高一层共有性形式、属性、关系又成了主要对象;我想,对一些传统概念的理解的讨论可持续下去,但不必走入专注于此的误区,多发现一些所有存在形式都共有形式、性能、关系,才是哲学发展的主道,能为社会和人的发展做点实事。个性、种性、类性、层性和共性都只是对象性能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其可被抽象性的认识作为概念和原理关系存在和运用,但不是完整的实在对象,用共性概念取代实际对象的整体性作用关系不妥,限入这种误区的不少。
哲学的主要对象是所有存在物或事物共有的一般性状或形式,包括基本存在形式空间、物子的性状关系和二者的相互作用关系,各种存在形式的共有作用形式或属性,各种形式的立体过程性特化作用关系, 形式或性能的确定、区别、关联作用、性状的逻辑性关系,包括宗教源义在内的中外哲学史等方面;哲学的二级学科以自身内容划分比按地域划更科学。人的正确认识或真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虽来源于现实,但我讲的是认识对象的性状和属性关系或作用关系不等于已有的存在形式,而与已有形式的性能和其基础上的合成性关系有关,只要具备相应条件就会形成相应的形式。真理与真实是有区别的,理讲的主要是一定形式的存岸 在、作用关系,不局限于现有的形式,当然,理性认识的正确与否是需要通过条件具备时的实践途径实证的。检验分自我检验和她人检验,自我检验是确定一种认识的正确性或是否是真理,而她人检验大部分是在个体认为是真理的前题下进行的,是个与真理的真实性认同有关的问题,知识的社会化运用有个认同和保险常规。
我想,实践不是标准而是途径,标准是对象自身;实践是检验真实(认识是否与对象属状关系吻合)的唯一途径或方式可能妥些。
探讨共性的哲学和综合性学科的知识涉及都具有T形结构,在哲学逐渐进入了共有的基本存在变化关系的认识处理阶段中,相对论、量子论、系统论、协同学、耗散结构、信息论、突变论等是进一步涉猎的具有科学性的哲学成果。体现通过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但不是对所有存在之关系哲学性的整体性系统认识或把握)对基本关系的探寻、研究、实证、推測途径把握世界和造就超常规智能,而不仅是研究哲学形式和形成智能的方法途径及已知经验的哲学内涵。宗教信仰与哲学理性的区别主要在于一定哲学观念基础上的相应社会秩序模式信仰追求,而科学则是哲学涉及之共性或共有的一般形式的各层各种特化组合形式的认识处理;与时俱进、关注现实发展、立足领域、发现存在物的一般性能或共有形式、角度模式更新和细化是哲学的生命力所在。
哲学是关于世界的整体性观念和基本方法,但不是关于世界的全部观念和全部方法;其涉及社会,但不是社会科学和人学。哲学是探索一般或共性的学问,领域的内容是基不变的,对以知东西有个新的理解认识问题,对其中的新内容有个发现问题,二者都可能有个现有模式的是否容纳突破和的解决方式的佳选问题;古代哲学的概念较模糊,哲学在西腊转向社会学和人学的探讨可视为是归一般性探索的条件性准备,而一般性问题的探讨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框架,因此有以上所说。每个学科都有从事原始创新为主、集成致用为主、传道教导为主的专门工作人员和业余爱好者;从事哲学元始性创新的难度大,不易被人理解,也无利可图,我们也最缺,希望有志、有才、有毅力于此的为祖国和人类多作供献。
人的认识具有对象性,是对象特性关系信息作用的反应和反映,须确定性的多次经验实证和逻辑性可能,区别于生理信息和知识信息任意组合合成的意念形式。认识涉及意识机制、客观事物和知识体系,是以客观对象为中心、以现有知识作参考和知识归类理顺为归结的;因此,未成统一体系的哲学探索需对现有知识从纵、横向上作一个大致的理顺,理顺不但工作量大和会遇到各学科概念的相容性差异处理,还会涉及一些认识真值问题和概念的科学性问题的处理。既然哲学和科学认识都是以事物为对象和中心的,则有个内容的学科分工和概念的互通含接关系的历史性交叉过程和逐渐科学化的规范处理过程及对象观念的转变问题。 对一体性存在形式的意识性反映、认识、表述还存在内容、时空的要素属性关系、功能作用关系、形式表现关系、逻辑关系角度侧重的程序结构关系对整体性把握和全面性的制约,这种角度性侧重是不以意志为转变的,因此,四者加上哲学史可作为哲学的二级学科,向系统性、科学性、信息学、耗散性、复制性、生态哲学、观念哲学等则可作为哲学的三级学科。哲学性认识源于对现有知识和现实表现的综合归纳,本是应先于科学的学问,我们目前反落后于科学,落后于她人,希望能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