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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读不懂贝克莱


发布时间:2007-01-04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文章作者:李长征

  贝克莱的唯心主义思想已经提出了300多年,一个300多年前的25岁的青年提出的思想,现在我们仍然不能理解,而且是不能真正的理解。是贝克莱的思想太深奥我们理解不了,还是他的思想太荒谬我们不愿意接受,或是常识思维束缚住了我们的头脑,也可能是意识形态的成见迷住了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拒绝对它的理解,个中原因真是让人匪夷所思、不得其解。
 
  一、 贝克莱的“物”与常识所指的“物”的区别
 
  在我面前有一个苹果,常识把它看作是一个事物,贝克莱也会把它看作一个事物。但是在这个事物与人的关系上,二者的区别就显现出来。
 
常识认为,这个苹果是:
 
  ⑴在哪里存在——外在于我,在我之外存在着,就存在于我外面的空间中。
  ⑵存在的理由——独立于我而存在,自在的存在。
  ⑶变化的原因——有其变化的自然原因和规律,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不会随着我的感官的变化而变化。
  ⑷事物的性质——事物的性质属于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不能离开客观事物而存在,它与客观事物一样对我来说是客观的。
 
贝克莱认为,这个苹果:
 
  ⑴在哪里存在——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中,物不能在心灵之外存在。
  ⑵存在的理由——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没有我的心灵对它的感知,它就不会在我的心灵内存在,这是它存在的内在原因;但是它的存在也不是由我的心灵的感知独自产生的,其存在的最终的外在的原因是上帝把它印入我的心灵中的。
  ⑶变化的原因——物会随着我的感官的变化而变化,因为我的感官是其产生与存在的原因,所以它理所当然的会随着感官的变化而变化。
  ⑷事物的性质——物是性质的复合,不是性质隶属于事物,而是事物是性质的复合体,而性质从本性上来讲是人的感觉(也就是观念),所以物是感觉的复合。
 
  总之,在常识看来,物是不依赖于我们而独立外在的客观实在;而在贝克莱看来,物是在我们的心灵中因我们的感知而存在的感觉观念,这就是常识与贝克莱对的认识的差别。
 
  对于观念的特点,常识的理解与贝克莱的理解是几乎没有区别的,常识同样认为观念是内在于我的而不是外在的,是依赖于我的而不是独立于我的,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其变化固然有其外在的客观原因,但也有内在的自我的因素,它会随着心灵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常识与贝克莱的区别不是对观念的理解不同,而是对“物”的认识不同,常识把物看作是外物(物质),贝克莱把物理解为观念。
 
那么,我面前的苹果到底是常识理解的客观事物还是贝克莱认为的感觉观念呢?下面我们就把“物”的特征一条一条的分析出来。
 
  1、苹果是外在于我的还是内在于我的
 
  每一个正常人,都会不自觉的(不加思考)认为苹果存在我们外面的空间中,但是正常人的观点不是反驳贝克莱的理由,因为正常人的观点就是常识的观点,这正是我们讨论的问题本身,不能作为证明自己是否正确的依据,我们只能说每一个正常人都会不自觉的(不加思考)认为苹果存在我们外面的空间中这是一种常识信念,但常识信念正是哲学批判的对象而无法成为真理的最终根据,唯心主义者可能会说,常识坚信太阳围着地球转,但事实却是地球绕着太阳转,常识坚信我们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都是头朝上站在地球上,但是地球是圆的,如果在这面的人的头朝上,在另一面的人的头一定会朝下,因此常识不能成为最后的根据。
 
  贝克莱认为空间不是客观的外在的,而是人的经验的产物,一个天生盲人在刚刚睁开眼睛时,所有的物都在它的内部,不存在空间中,只是由于实践的经验产生空间,物才出现在空间中,空间在心灵中存在,物又在空间中存在,这恰恰证明物不在心灵之外,而正在心灵之中。贝克莱的这种观点与康德的空间观念有许多相似之处,康德认为空间是人的先验的感性形式,正是这种先验的感性形式把感觉材料整理在空间中,自然界才得以产生,所以常识才把现象(贝克莱的观念)看作是外在之物。
 
  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我们的感觉观念在自我看来真的会是外在的吗?如果这一点是正确的,贝克莱和康德的理论就成立了,下面我们研究这一问题。
 
  贝克莱认为我们有两种观念,感觉观念和想象观念,进一步可以分为四种观念:感觉观念、反省观念、回忆观念、想象观念。其实我们可能会分出更多的观念。但这四种观念常识也是同意的,我们分别来看一下它们是什么。
 
  ⑴我记起10年前漂亮的女同学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一个鲜艳的红苹果,这个记忆中的苹果显然就是我们所说的观念的苹果,它现在只能作为一个观念存在于我的心中。
 
  ⑵我幻想将来有一天我会捧着一篮子进口的美国苹果送给这位漂亮的女同学作为她的生日礼物,她欣然的接受下来,这一篮子苹果只是我想象中的苹果,它显然只存在于我的幻想中,是我的一个观念。
 
  ⑶我反省我自身,我感到苹果可能代表我的某种欲望,欲望也在我的内部,不会在外面的世界中。
 
  ⑷当我将一个红彤彤的苹果从树上摘下来,把它放在手上,准备把它当作腹中美味时,这时我就会有一个真实的苹果。当我面对这个真实的苹果时,在我的眼中或大脑中(心中)就会有一个关于这个真实的苹果的感觉影像,这个感觉影像就是这个实在的苹果的感觉观念,它是对外在苹果的反映,与外在的苹果是相似的,是对外在的苹果的复写。
 
  到这里我们要停下来,专门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因为前三个观念,常识、科学、贝克莱是都同意的,他们之间不存在分歧,问题出现在第四点上,正是在这一点上,他们的观点分离开来。下面我们好好的分析一下这一问题——感觉中的苹果,这将是弄清楚问题的关键所在,因为感觉问题从来就是哲学的主战场。
 
  我们面对一个实在的苹果时,我们对这个苹果的感觉在哪里?这里有四种答案。
 
  ⑴唯物主义反映论认为: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作为感觉观念的苹果一定在我们的大脑中存在。
 
  ⑵科学的解释:从视觉来看,外在事物的信息通过光线传递到我们的眼里,根据小孔成像的道理,在我们的眼底产生一个苹果的倒像,然后通过神经传输将苹果的信息传到大脑中储存起来,因此从物理上来讲,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只能存在于人脑中。
 
  ⑶唯心主义认为:在我们的大脑中没有苹果的感觉观念,我们面前的苹果就是我们的感觉观念本身,它就是我们心中的感觉观念。
 
  ⑷詹姆士认为:根本就不存在感觉观念,只有感知行为,当我们面对一个苹果时,只有三个要素:我、我的感知行为、对象(苹果),不存在感觉观念这种东西。
 
  对是否存在感觉观念(或者说感觉图像、影像、材料)人们的回答是不同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同意存在感觉观念,但唯物主义坚持感觉观念只存在于大脑中,唯心主义认为,感觉观念当然存在于心中,但是我面前的苹果不在我的心外,而在我的心中,因此它就是我的感觉观念;唯物主义者坚决反对这种观点,认为我们面前的苹果是外在于我们的客观事物,而不是我们的感觉观念。另外,还有人不同意有感觉观念,认为只有感觉行为而无感觉观念。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存在感觉观念,那么我们能不能直观到我们自己的感觉观念?科学只分析感觉产生的过程,并没有回答在我们大脑中是否存在感觉影像;唯物主义坚信在大脑中有感觉影像,但是我们自己见不到(当然有一些唯物主义者认为我们能见到在我们心中的感觉影像);唯心主义者坚信我们能见到我们的感觉图像,因为它就是我们面前的事物;詹姆士和马赫因为在大脑中见不到一个感觉图像,坚决否认感觉图像的存在,而只承认有感觉行为。
 
  下面就这一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⑴唯物主义中有一种人认为我们能见到在我们内部的感觉观念,我认为这种观点是胡说,我们可以都承认在我们的心中存在回忆观念、想象观念、反省观念,但是任何人都不会见到存在我们心中的感觉观念,有人可能会说梦境就是在我们心中的感觉观念,这可能是对的,但是我们这里指的是我面对苹果时我的心中此时有没有一个苹果的感觉观念存在,如果我们真正面对事实本身,我们一定不会在我们心中见到这个所谓的感觉观念,我们只见到我们面前的事物,这就是事实。⑵如果我们直观不到我们心中的感觉观念,那么唯物主义坚信观念在我们心中的理由来自哪里?是对回忆观念、想象观念、反省观念的误读还是来自理性的推理,认为观念既然是主观的,那它一定在我的心中,但唯心主义同样也认为物就是观念,存在于我的心中,而不在我的心外存在。
 
  从以上分析来看,唯物主义没有战胜唯心主义的手段,相反却还有许多没有回答的问题存在。
 
  2、我面前的苹果是独立于我的还是依赖于我的?
 
  对于这个问题,常识是坚信苹果是独立于我的心灵而存在的,唯物主义有常识信念的支持对这一点是坚定不移的,“物是不依赖于我们的心灵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但唯心主义决不同意唯物主义和常识的观点,他用大量的事实来否定常识的看法,并坚信常识的观念迷住了人的眼睛,需要对常识的成见进行批判。
 
  ⑴我们常识认为的外物会这样变化:我戴上墨镜,实在事物的颜色就改变了,全部变成了墨色;两小儿辩日中指出的太阳的变化,刚刚升起的太阳大,中午时太阳就会变小;晚上戴上夜视镜,外面的世界就发生变化,明亮起来,通过望远镜,外面的物体与我的距离就会拉近,透过放大镜,世界就会变大。
 
  ⑵由感官的变化造成实在的事物的变化。大家看到的一片绿叶,在色盲的人看来不是绿色的;有一种药吃下去,外面的树叶就变成黄色,在盲人的世界中没有颜色,由此看来,树叶的颜色是随我的感官的性质而变化的。如果所有的人的眼睛都象狗的眼睛一样(据说狗都是色盲),树叶的颜色不会是绿色的;如果所有的人都是瞎子,世界就没有颜色,虽然不同长度的波还存在。物体的大小也是随我的感官的性质的变化而变化的,据说有一个英国人,眼睛害了病,在它的客观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比平时放大了,看报纸,每一个字象拳头般大小,严重影响了它的阅读。物体的位置也会随着我的眼睛的变化而变化,用手积压我的眼球,外面的物体就会上下或左右摇晃,会随着我的眼睛的变动而变动。我失掉方向,太阳就会从西面出来。苹果是甜的,在我生了病的时候,吃起来就是苦的,如果我吃了糖再去吃苹果,苹果就特别酸;我把一只手放在冰上,另一只手放在火上烤,然后把它们同时放在一盆水中,这盆同样的水就会变化成既是热的又是凉的。同样的声音,年轻人听来是清楚的,老年人因耳背就听得模糊,聋子就不会听到声音。以上事实说明,实在的事物的颜色、大小、位置、方向、声音、味道、冷暖等属性对我来讲都不是独立的,而是随着我的感官的变化而变化。
 
  ⑶上述现象,在唯心主义看来是常识所无法理解的。由此看来,实在的事物并不那么客观、独立于我,实在的事物的存在依赖于我的感官,它的性质会随着我的身体和感官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常识关于实在事物是独立于我而存在的观点是错误的。这一点,在西方哲学中早已成为常识。马赫在《感觉的分析》中指出:一个正立方体,近看大,远看就小了;左眼看它是一个样子,右眼看又是一个样子;有时它会被看成是两个;假如闭上眼睛,就完全看不见了。所以,同一物体的性质似乎为我们的身体所改变,以我们的身体为条件。一个银色的弹子,假如我服下山道年,弹子就变成黄色。我们把一只眼睛挤到一边,就看见两个弹子。我们把两只眼睛全闭上,就完全看不见了。我们把听觉神经割断,铃就不响了。我们周围的一块磁石,会扰动附近的铁屑;一块大石头落地,会振动地面;可是,割断一条神经,则会扰乱整个要素体系(外面的世界)。自我感觉到绿色,是说绿色这个要素出现于其他要素构成的某个复合体中,当自我不再感觉绿色,当自我死了的时候,绿色这个要素就不再出现于通常熟悉的聚合体中了。素朴的人是熟悉盲聋状态的,并且,由于他的日常经验,他知道外物的样子会受他的感官的影响;但是,他始终不会想到整个世界是他的感官所创造的东西。他会觉得唯心主义的体系,或象唯我主义那样的怪论在实践上是不能容忍的。
 
  从以上分析来看,贝克莱的观点并没有那么荒谬,当我们细心的分析常识的观点时,就会发现存在许多成见与视而不见的错误。但是物真的象贝克莱所认为的仅仅是我们的感觉,我们只生活在我们的心中,而不是物质世界中,恐怕世上没有几个人会相信这一观点。
 
  二、有没有外物存在
 
  常识坚信存在着外在事物,那么常识的信念来自何处?是感觉的欺骗还是存在客观的原因,大自然不会只产生出一个欺骗的世界。
 
  西方的哲学认为,我们没有切实的手段知道物自体是什么样子,就像天生的瞎子不知道颜色是什么样子,天生的聋子不知道声音是什么一样,面对物自体,我们就是聋子和瞎子。但是我们对物自体虽然不知道其样相,但仍然体验到它的存在,至于这个物自体是什么,不同的哲学家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假说。康德认为它是自在之物;贝克莱认为它是能动的精神实体和上帝;叔本华认为它是生存意志;柏拉图认为它是理念。
 
  因此我们有两种理由来证明存在外物。
 
  ⑴逻辑的推理。根据因果关系的原理,没有无原因的结果,既然感觉影像是产生出来的,它就不会是自我随意创造的产物,必有其外在的缘由,这就是外物的刺激。康德把它叫做物自体的渲染,贝克莱看作是上帝的印入,柏拉图以为是对理念的分有。
 
  ⑵我们虽然不是到物自体的样相,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会与物自体直接接触,或受到来自物自体的刺激,因此对物自体有一种感觉影像前的体验,先有接触和刺激才有感觉影像的产生,因此对物自体的存在我们有一种亲知,我们本能的体会到它的在,但是对于它的样相那就是将它感觉化以后的事情,只有将其感觉影像的产生并外在化以后,物自体才变化为事物,才产生出样相,成为我们认识的对象。
 
  三、从感觉表象到外在事物
 
  ㈠ 感觉的本性是什么
 
  1、哲学的根本问题是感觉的问题,认清了感觉的性质,哲学上的一切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柏拉图、马赫、实在主义等等——就会迎刃而解了。
 
  2、感觉的问题是一个理性与感性发生冲突的地方,这是造成哲学所有问题的根源所在。从理性的、逻辑的分析来看,感觉(表象或感觉映像)在眼睛中、大脑中、心灵中;但是从感性直观来看、从自我的感觉(动词)来看,所有的感觉映像都存在于我们之外,它就是我们见到的外在事物。这种感觉对自我的外在化、对于理性分析的内在化就是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看到了这个问题,一切哲学问题就会变得明了起来。
 
  3、我们的所有感觉(除了对自己身体的感觉外)在自我看来都是外在于我的,而对于理性来讲,都应该是内在于我的,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4、感觉对自我来讲是外在的的证明:
 
  ⑴梦境我们承认是绝对内在于我们的,但是我们的梦境中的人和事物与我们的现实中的任何事物一样外在于我们,这是从自我的感觉的角度来看。
 
  ⑵幻觉中的事物我们理性认为它不在外在世界中存在,它存在于我们的大脑中,但是对自我来讲,它们是真实的外在于我。
 
  ⑶镜子中的空间、人和物我们把它叫做镜像,是不同于实在事物的虚的东西,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这种实在的空间和事物,我们无法进入这种空间,也不能直接作用到镜子里的物,我们把它叫做像——实在事物的像,至于它的本性我们从来就没有弄清楚,其实它就是我们的感觉——一种在自我看来是外在的感觉,这就是它的本性。镜像的本质就是——它是我们的感觉影像本身。
 
  ⑷生活中的一些异常的现象,一些无法理解的东西,许多就是我们的感觉映像,如果我们搞清楚了这一点,一切问题都会变得可以理解了。例如筷子插进水中就弯曲了,从理性上来看这是不可理解的,但是如果这根筷子只是我们的感觉映像——是在自我看来外在的东西——那么它的弯曲是符合理性的,也是科学能解释的通的,因为科学认为这种情况只是造成我们视觉的变化,并不是外物的变化,但是我们的确是见到外在的筷子弯曲了。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水中的鱼的像与实在之鱼的位置的差异;海市蜃楼的迷惑就都是可以解释的了。
 
  ⑸太阳是理解这个问题的最好的一个证明。从理性上、科学上、逻辑上我们不会看到现在的太阳,但是在感觉上,我们一抬头就会见到现在的太阳,这种理性与感性的矛盾,科学与常识的冲突,如果知道了感觉对自我是外在化的这一现象,一切问题就不会存在了,因为我们一抬头见到的太阳只是我们的感觉。
 
  ⑹以下现象是可以理解的:物体为什么距离我远就会变小,距离我近就会变大,因为这只是我的视觉表象的变化,而不是外物的变化;我带上墨镜外物的颜色就变化了,望远镜会把外物拉近,相反外物就会跑远,夜视镜会使外物变亮,这一切都是我的感觉的变化,而不是外物的变化。为什么色盲的人见到的外物与我们正常的人见到的外物颜色不同,不是有两个外物,而是有两个感觉,因为两个人的眼睛结构不同。
 
  ㈡ 感觉的本性的价值何在
 
  1、感觉对自我的外在化达到的效果。感觉与外物有一种对应关系,而且是稳定的。当我们的感觉对自我表现为是外在的的时候,这种外在化就产生出这样一种效果,感觉与外物融为一体(实质上这是一种对应关系),对自我来讲,由于自我不把感觉认作是内在于自己的表象,而是看作是外在于自我的东西,这个感觉与外物在在我这里就实现了统一,于是感觉就彻底的外在化为外物,脱离开了主体,在自我看来是一个与主体无关的东西。这样感觉外在化发展到物化,变成为外物。这就是感觉外在化达到的效果。
 
  2、感觉变成为外物的价值。如果感觉在主体之内,我们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都在我的大脑中,自我仅仅在大脑中见到这些感觉表象,那对我们将会怎样,一条毒蛇过来了,在我们的大脑中有一个毒蛇的映像,毒蛇咬我一口,在我的大脑中有一个疼痛的感觉,我却不知道我身体的什么地方被咬;我去打猎,只在我的大脑中有一个羚羊的图像,我将怎样来瞄准它。因此感觉的外在化,进而变成外物,是进化的产物,是人类和一切生物生存所必须的一种进化本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见外物,把握外物将外物纳入到我们的视野,进入到我们世界中来,否则外物永远是自在之物,对我们来讲永远是像康德所说的不可知的自在之物,我将无法认识,无法把握,无法利用外物,我将无法生存。因此感觉变成外物实质上也把外物变成了感觉之物,实现了外物、自在之物的感觉化,变成我在之物,可把握之物。这就是感觉变成外物的价值和意义,也是自然造化之目的和伟大与神奇。
 
  因此我们见到的外物是感觉化了的外物,是人化了的物,是纳入到我的视野中的物,是进入我的意识世界中的物,这也就解决了哲学几千年来所困惑的问题: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我是如何将外在之物转化为精神之物的。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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