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表 | 会员登陆 | 会员注册 | 留言板 |

网站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哲理社会 > 美学伦理 > 正文   专题 来稿 推荐 热点
 

美学的第四条道路


发布时间:2010-05-20 文章来源:投稿 文章作者:张梦中

  〖内容摘要〗迄今为止,在人类美学史上,关于美的本质的探讨人们基本认为开创了三条道路,即:一、客观唯心主义道路。二、马克思唯物主义道路。这实际上是一条机械、教条的唯物主义道路,且欺骗性很大,危害甚烈。三、主观唯心主义道路。这条道路在当代人们的理解上明显存在“扩大化”问题。实际上,还有一条道路,即认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但来自客观,这开创了美的本质问题探讨上的第四条道路,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唯物主义道路。不幸的是,这条道路由于当代长期以来人们在第三条道路认识上的“扩大化”而一直处于被遮蔽状态,几乎不为人知,遑论人们对它展开应有的开拓和创新了。现在把它从这样一种状态彻底解放出来,进一步加以深化和拓展,对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 美学   第四条道路
 
 
  迄今为止,在人类美学史上,关于美的本质的探讨人们基本认为开创了三条道路。认为美是客观的“精神实体”,美的事物所以美,在于分有了这种“精神实体”,这开创了人类美学史上大家公认的美的本质探讨上的第一条道路,即客观唯心主义道路,代表人物有毕达哥拉斯、柏拉图、普洛丁、黑格尔等。
 
  首开先河者,是公元前六世纪末的古希腊毕达哥拉斯等。毕达哥拉斯等认为,万物的“本原”不是“物质”,而是“数”。“数”是什么呢?“数”是非物质的东西,先于人们的认识。“数的原则是一切事物的原则”,“整个天体就是一种和谐和一种数”。以“数论”这种哲学世界观为基础,他们对“美”和“美感”以及艺术现象进行了一些初步的解释和探讨,认为“一切立体图形中最美的是球形,一切平面图形中最美的是圆形”,提出艺术依靠数的关系。
 
  把这种美学思想发扬光大的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不过,柏拉图以为,世界的本原,不是“数”,而是“理式”。“理式”乃非物质的东西,是客观存在的“精神实体”。在这种“理式论”哲学世界观的支配下,欧洲美学史上,他最早对美的本质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哲学探讨,代表作为《大希庇阿斯》。他认为,美是“理式”,美的事物之所以美,就在于分有了“理式”。他关于美的一些具体的哲学探问,给人们以深刻启示。
 
  此后,普洛丁,作为新柏拉图的创始人和领袖,也是中世纪宗教神秘主义哲学的始祖,在《九卷书》中,继承和发展了柏拉图的这一客观唯心主义美学思想,并把这种美学思想推到了宗教与神秘主义新阶段。他认为物体所以美,在于物体分享了“理式”。他讲:“依我们看,它们之所以美,是由于它们分享得一种理式。”2“物体美是由分享一种来自神明的理式而得到的。”3“一切事物之所以美,都由于理式。”4
 
  客观唯心主义美学的集大成者是黑格尔。黑格尔是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德国最著名的客观唯心义哲学家、美学家,在世界本原问题上,他也认为世界“本原”不是“物质”,而是一种非物质性的“精神实体”。不过,这种先于自然和社会的“精神实体”既不是毕达哥拉斯等提出的“数”,也非柏拉图、普洛丁所说的“理式”,而是一种“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自然和社会都只是这种“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异化”的产物。以这种哲学世界观为思想基础或理论武器,在他的伟大著作《美学》中,他宣称 “美就是理念”5,“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6。黑格尔哲学、美学中蕴含的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对后世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当代,在对这条客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的认识上大家意见比较一致,几乎没有什么异议或悬念。需要说明的是,随着人类对世界认识的不断深入,这种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世界观会越来越为人们所怀疑与否定,这也许就是时下人们基本上不再沿着这条道路来研究和探讨美学问题的根本原因。
 
 
  认为美是客观的,是物、对象的属性或特点等,这开创了人类美学史上大家公认的关于美的本质探讨的第二条道路,即所谓的马克思唯物主义道路,代表人物有德谟克利特、培根、沃尔夫、博克、费尔巴哈、波斯彼洛夫、叶果洛夫、斯托洛维奇、鲍列夫、蔡仪、李泽厚等。
 
  开创者是古希腊唯物主义思想重要代表人物、原子论的创始人德谟克利特。
 
  德谟克利特讲:“身体的美,若不与聪明才智相结合,是某种动物性的东西。”7“少说话对于女人是一种装饰,而装饰简朴,在她也是一种美。”8在人类美学历史上,他首先把“美”确定为客观的,是客观事物的性质或特点。
 
  接着,有英国的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培根和德国的哲学家沃尔夫等。他们都认为,美是客观事物的性质或特点,不是什么主观的,不是人的观念或意识等。特别是沃尔夫,在哲学上,他虽然是一个唯心主义者,但在美的本质问题上,他也坚持客观的观点,这种情况值得深思!他讲:“美可以下定义为:一种适宜于产生快感的性质,或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完善。”9
 
  此后是博克和费尔巴哈等。博克是英国18世纪著名的政治家和政论家。在哲学上,他主要继承了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他的美学著作《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就是以经验的事实为出发点,进行美学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在美的本质问题上,他认为美是客观的,是物本身的属性或特点。他讲:“我们所谓美,是指物体中能引起爱或类似情感的某一性质或某些性质。”10“美大半是物体的一种性质,通过感官的中介,在人心上机械地起作用。”11并且通过对各种审美现象的认真细致和深入分析,他最后具体地归结说:“就大体说,美的性质,因为只是些通过感官来接受的性质,有下列几种:第一,比较小;其次,光滑;第三,各部分见出变化;但是第四,这些部分不露棱角,彼此象熔成一片;第五,身材娇弱,不是突出地现出孔武有力的样子;第六,颜色鲜明,但不强烈刺眼;第七,如果有刺眼的颜色,也要配上其它颜色,使它在变化中得到冲淡。”12
 
  费尔巴哈是德国古典哲学中最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19世纪四十年代末,他克服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影响,转变到唯物主义立场,建立了一整套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在这个哲学体系基础上,他同样认为美是客观的,“美是在我们人类主体之外客观存在着的”13,它不以人类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以上的开拓、研究,基本上还处在一种直觉认识的水平,缺乏一种哲学上的高度清醒与自觉。之后,随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一些国家的确立和逐渐被接受,有关沿着这一道路所进行的美的本质的研究和探讨就开始带有一种哲学上清醒与自觉的性质或特点,也就是说,人们开始有意识地运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和探讨美的本质问题,在美学研究中,或者坚持马克思的自然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模写,因而是主观的,第二性的;或者坚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模写,是主观的,第二性的。
 
  这种情况,突出表现在前苏联和中国。
 
  在前苏联,以波斯彼洛夫、叶果洛夫等为代表,运用自然唯物主义研究美学,提出美是客观的,认为美的本质在于对象的自然属性或特点,人们称其为美学上的“自然说”。以斯托洛维奇、鲍列夫等为代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美学,认为美是客观的,坚持美的本质在于对象的社会属性或特点,确认美的存在不能脱离人与社会,美学的研究不能脱离人类社会历史。
 
  在中国,与前苏联的情况相类似,以蔡仪等为代表,运用自然唯物主义探究美学,认为美是客观的,是事物的“典型性”或特点,是“个性体现着种类的一般”,这构成了中国当代美学上的“自然说”。以李泽厚等为代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探索美学,认为美是客观的,坚持美是物、对象的社会属性或根本特点。
 
  实际上,这一道路绝不是什么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道路!有些人在这条道路上所以自我感觉良好,以马克思唯物主义者相标榜或自居,实在由于思想上的幼稚、简单和十足天真。
 
  他们以为,把美确定为客观的,是物的属性或特点等,这就赋予了审美欣赏以一个鲜活的客观基础,从而保证美学在对审美欣赏的认识和理解上坚持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但是,这个看法似是而非,经不起认真分析和仔细推敲。保证审美欣赏有一个客观基础,保证美学在对审美欣赏的认识和理解上坚持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就一定要把美确定为客观的,是什么物的属性或特点吗?显然不是这样。保证审美欣赏有一个客观基础,保证美学在对审美欣赏的认识和理解上坚持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与把美确定为客观的,是什么物的属性或特点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不具什么统一性!如果我们把美确定为主观的,是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在审美欣赏过程中人作为审美主体对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一种审美判断、审美评价,这不就要求我们应进一步追问和确认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所判断或评价的具体客观内容,使美所判断或评价的具体客观内容最终落在实处,而并没有否定这种审美欣赏的具体客观内容,否定审美欣赏的客观基础吗?而这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又有什么抵触或矛盾呢?
 
  他们还讲,承认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符合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物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或社会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基本原理。这种看法同样似是而非,经不起推敲。
 
  首先,美是什么的问题,是由美的本质决定的,并非由什么哲学来决定,即便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也不行,帮不了什么忙。唯物主义哲学只能有助于我们认识美的本质,它不可能决定美的本质。
 
  其次,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承认物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承认社会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并不导致在美学研究中一定要承认一个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物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或者社会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与美学研究中承认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又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或关系呢?朱狄先生讲得很清楚:“在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者和在美的本质问题上的客观论者之间并没有一种等号式的联系。”14“在哲学上的唯物主义和美学上的客观论者之间,……并没有一种必然的联系。”15
 
  如果认为承认美是客观的,第一性的,符合马克思唯物主义物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或社会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基本原理,那就首先要证明美是什么物质的或美是什么社会存在,但恰恰是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根本的问题上,论家什么也不能证明。因为所谓物质,所谓社会存在,是独立于人的意识或社会意识之外的,是不以人的意识或社会意识的认识与否为转移的,但事物美与不美的问题显然是由人对事物的反映或评价而来的,如离开人的意识,离开人的认识,它何以自处?它还怎么得以存在和发展呢?
 
  在美的本质问题上,我们应该正视事实,看到问题的复杂性,如果以为扯上几句唯物主义套语,美的本质问题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我们就可以万事大吉,这种想法是不是过于幼稚、简单和十足天真?这不仅是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庸俗化了,在事实上也贬低了我们的学术研究,学术研究没有这么简单!
 
  可悲的是,我们大多数人居然相信这套虚假的理论,为这套虚假的理论所迷惑,结果,使得这套虚假的理论得以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迅速风靡起来,蔚为大观,形成为中国当代美学的主流或大潮。
 
  由物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或者由社会存在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在美学领域便推断什么美也是客观的,第一性的,这实际上正是机械、教条地对待和运用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机械、教条地对待和运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这在美学领域只能开创一条机械、教条的唯物主义美学道路,它不仅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美学道路毫无共同之处,而且因为它充斥着唯物主义的套语,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可谓于今流毒甚广,危害甚烈!它把人类的美学研究引向了歧途,使美学丧失了科学的意义,真理的品格;它遮蔽了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对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构成了严重干扰和极大冲击;它极大地损害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形象和良好声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动摇了马克思主义在学界所享有的崇高的指导地位;它错误地指导着人们的审美实践,审美欣赏,对人的心灵世界造成了损失,带来了危害。
 
  当然,这充分说明,一个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过渡到一个美学上的唯物主义,并非是简单的,它不仅需要一份真诚,更需要一种智慧。如果缺乏这种智慧,如果只是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拿来死搬硬套,我们就不仅可能由一个伟大的哲学家而堕落为一个渺小的美学家,而且可能给我们的学术、给我们的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当然,这还说明,我们的美学研究多么需要一种痛切的反思。如果事到如今,我们对这种情况还不省察,不自知,依然执迷不悟,依然认为美是客观的观点就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美学观点,而自己就是美学领域大名鼎鼎的马克思主义者,唯物主义者,并且自鸣得意,不可一世,那这就不仅是我们个人的悲哀,而且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和人类的悲哀,人类的智慧将因此而蒙羞!
 
  不过,我还是相当乐观的,我相信这个错误早晚会被我们大多数人所认识,因为没有人能够在所有的时侯欺骗所有的人!几个人的手毕竟遮不住天下人的眼睛!
 
 
  认为美是主观的,是一种观念或意识,并且这种观念或意识是人头脑中固有的,抑或是人主观自生的,它与客观存在无关,与现实事物无涉,这开创了人类美学历史上有关美的本质问题探讨上的第三条道路,即主观唯心主义道路,代表人物有立普斯、朱光潜、杜夫海纳、高尔泰等。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人们认识上的简单化,缺乏具体分析,把凡是认为美是主观的理论都一概指斥为主观唯心主义的,结果,客观上造成了人们对这一道路认识上的“扩大化”问题,即把那种认为美是主观的,是一种观念或意识,但它源自客观的非主观唯心主义美学思想也错误地纳入了这一主观唯心主义范畴,引起了美学研究中人们思想的极大混乱,也严重遮蔽甚至从根本上否定了人们从主观与客观的联系上展开的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探究与思考。
 
  有人认为,英国18世纪的休谟是人类美学史上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的开创者,这一看法实际上就是由于人们在美学研究中对主观唯心主义认识上存在的这种“扩大化”问题而造成的。
 
  休谟在美的本质问题上坚决反对美是事物的某种属性的观点,坚持美是主观的,但他并不否定美这种主观东西的产生有其自身的客观原因或现实基础。他说:“美并不是事物本身里的一种性质。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见出一种不同的美。……要想寻求实在的美或实在的丑,就象想要确定实在的甜与实在的苦一样,是一种徒劳无益的探讨。……虽然美和丑还有甚于甜与苦,不是事物的性质,而是完全属于感觉,但同时也须承认:事物确有某些属性,是由自然安排得恰适合于产生那些特殊感觉的。”16,如此,他怎么可能成为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的开创者呢?把他的美学定性为主观唯心主义的,显然是搞错了,是把美的本质问题研究中出现的“主观唯心主义”在认识上扩大化了。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人的美学思想,比如,中国当代吕荧的美学思想等,也由于这种对“主观唯心主义”认识上的“扩大化”而造成被误读与曲解的问题,这些,下节将有详论,此不赘述。
 
  如果我们剥离了这种在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认识上的“扩大化”部分,还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以本来面貌,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在人类美学史上,这个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的开创者,也许是德国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的著名心理学家、美学家立普斯。
 
  立普斯从心理学出发研究美学,主张“移情说”,认为审美欣赏面对的客观对象并不具有独立的审美性质、审美意义,审美欣赏实际上就是人通过想象把自己“化身”对象后所展开的一种自我心理活动,在这种心理活动中,“我感到活力旺盛,轻松自由,胸有成竹,卷舒自如,也许还感到自豪,如此等等”17。“我在我的活动里面感到欣喜或幸福”18。这样,对象对审美欣赏而言就只具有一种稀薄的“媒介物”的意义,审美欣赏完全丧失了自己存在的客观根据;美也就只能是一种纯粹主观的东西,没有了自己的客观现实基础。也就是说,立普斯关于美或审美欣赏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主观唯心主义倾向。
 
  接着,中国当代著名的美学大师朱光潜沿着这条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继续开拓和研究,并提出自己“美在意象”理论。
 
  “美在意象”理论把“美”人为地缩小和限定在人的意识领域,心理范畴,它同样从根本上否定了客观事物具有自己独立的审美性质、审美意义,认为在现实领域、客观范畴无所谓什么美与不美的事情,不存在什么美与不美的问题,其结果,这种“美在意象”理论就由于割断了自己与现实之间的内在联系而把自己置于一种无法解释、难以理解和令人困惑的尴尬境地。因为:“如果在现实领域、客观范畴无所谓什么美与不美的事情,不存在什么美与不美的问题,那么在人的意识领域、心理范畴怎么可能出现这种美与不美的事情,产生这种美与不美的问题呢?”19“当然,这种理论在有些人还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有可能被认为是十分正确的,比如在某些人看来,人的观念、意识就是人头脑中固有的,或者人主观自生的,它与客观对象无关,与现实世界无涉。然而这种理论谁都知道,它正是一种典型的、赤裸裸的主观唯心主义理论。”20
 
  还有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美学家、国际现象学美学的代表人物米凯尔·杜夫海纳和中国当代著名美学家高尔泰等。
 
  在《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中,米凯尔·杜夫海纳认为艺术作品只有当人审美感知而成为审美对象时,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作品。这种观点,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美学观点。首先,认为艺术作品成为审美对象,是人审美感知的结果,这就在实际上否定了艺术作品本身具有自己独立的审美性质、审美意义,造成了审美感知内容的空洞化,审美感知什么呢?审美感知什么完全没了根据。其次,审美感知只能决定或改变这种感知的结果即审美观念、审美意识,具体地说,就是决定或改变给艺术作品以一种美的判断或评价(“我认为这个艺术作品美”)还是给艺术作品以一种丑的反映或评价(“我认为这个艺术丑”),而不能决定或改变这种感知的对象即艺术作品本身,决定或改变这种客观存在。如果以为人的审美感知可以决定或改变艺术作品本身,决定或改变客观存在,这当然是错误的,也是主观唯心的。实际上,对艺术的正确理解应该是:艺术作品具有自己独立的审美价值、审美意义。当我们审美感知它时,它就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对我们发生作用和影响,于是乎,我们就给它一种“美”这样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并且随着这种审美判断、审美评价,艺术作品所具有的独立的审美价值、审美意义也就通过我们的审美感知显现了出来。而不是什么通过审美感知,艺术作品的性质才改变了,具有了什么审美价值,审美意义,从而成为了什么审美对象,成为了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艺术作品。当我们不去审美感知它时,它就不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不会对我们发生什么作用和影响,当然,我们也不会给它以“美”这样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这样,艺术作品所具有的独立的审美价值、审美意义对我们而言就还处在潜伏状态。
 
  高尔泰是中国当代一位很有个性和成就的美学家,但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他的美学思想也具有一定的主观唯心主义成分。在《论美》一文中,他讲:“‘美’是人对事物自发的评价。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主观,就没有美。”21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但是,进一步讲,“美”所评价的“内容”是什么呢?在这个问题的解决或解释上,他似乎摒弃了物的客观因素。他讲:“大自然给予虾蟆的,比之给予黄莺和蝴蝶的,并不缺少什么,但是虾蟆没有黄莺和蝴蝶所具有哪种所谓‘美’。原因只有一个:人觉得它是不美的。”22这不就完全抛开了物的客观因素,而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吗?他还讲:“美既然是主观的东西,美的规律也只有到主观中去寻找。”23这种看法也有待商榷。实际上,主观的东西,只有从客观世界上才能求得科学的解释,这就是事物的辩证法!
 
  这条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是根本错误的,抛开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本身的原因,这种美学研究也不会有什么前途,非常不幸的是,西方的现代美学乃至中国当代的所谓“后实践美学”,就都基本上走的这条路子,并且在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它们还罕见地受到我们一些人的卖力叫好与大肆追捧。这种情况不能不使我们感到极大的震惊!
 
 
  但是,还有一条道路,即认为美是主观的,是人的观念或意识,但来自客观,是对客观存在的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这开创了人类美学史上有关美的本质问题探讨上的第四条道路,这也才是名符其实的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道路,代表人物有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休谟和吕荧等。
 
  不论自觉与否,这条道路萌芽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作为“欧洲美学思想的奠基人”,他讲:“一个美的事物——一个活东西或一个由某些部分组成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倚靠体积与安排,一个非常小的活东西不能美,因为我们的观察处于不可感知的时间内,以致模糊不清;一个非常大的活东西,例如一个一千里长的活东西,也不能美,因为不能一览而尽,看不出的它的整一性。……”24这是说,客观事物美还是不美,取决于人的主观感觉,以人的主观感觉能否所及为尺度。这样,这里的客观事物美还是不美,显然就不可能是一种客观存在,人的主观感觉不能改变客观存在的事物的性质或特点,而只能是一种意识存在,观念存在,即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或评价,只有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或评价,才取决于人的主观感觉,以人的主观感觉能否所及为尺度。具体讲:我能够感受的客观事物,我才可能认为它是美的事物,即给它以美这样的反映或评价,否则,我就没有办法认为它是美的事物,即无法给它以美这样的反映或评价。从而,美就只能是一种观念或意识。不过,这里的表述“不能美”当然是不确的,容易产生歧见,导致误解。具体和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我不能认为美。”这样,就明确地把“美”置于意识范畴,不致产生歧义,造成误解。在美学研究中,这方面的错误表述在所多有,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厘清和科学甄别。
 
  从与客观事物的联系上比较明确地提出美是主观的观点的是17世纪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我国当代著名美学家朱狄就讲,是斯宾诺莎从与客观事物的联系上“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美是主观的观点”25。斯宾诺莎讲:“如果神经从呈现于眼前的对象所接受的运动使我们舒适,我们就说引起这种运动的对象是美的;而那些引起相反的运动的对象,我们便说是丑的。”26这是说,客观事物引起我们的“运动”使我们“舒适”,我们就给予客观事物以“美”这样的反映或评价,相反,就给予客观事物以“丑”这样的认识或判断。这里的“运动”实际上是一种“心理体验”。这样,“美”就只能是一种观念或意识。应该说,斯宾诺莎才是这一马克思唯物主义美学道路的真正开创者。
 
  此后,沿着这一道路继续开拓、探讨和前进的是休谟,他的美学思想已如上所述。休谟的哲学思想固然相当复杂,但我们应该看到,在美学理论上,他不仅提出美是主观的,是人的感觉或意识,而且他没有否认美与客观事物之间具有某种联系或关系,这样,他就把自己关于美是主观的基本观点牢固地建立在了客观基础之上,从而具有了根本的唯物主义性质。
 
  中国当代著名美学家吕荧沿着这一道路继续开拓、前进,并形成为一个重要的分水岭。
 
  吕荧之前,所有从与客观存在的联系上提出美是人的观念或意识的观点还只具有简单和朴素的唯物主义性质或特点,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作为中国当代著名美学家吕荧的出现,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便开始了一个历史性的飞跃,实现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吕荧在批判地继承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的基础上,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新世界观”为武器,凭借一个学者应有的智慧和勇气,把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进一步明确地和大刀阔斧地引进了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从而从与社会存在的关系角度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入地提出了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思想,这就在人类社会历史上不仅前所未有地和富有创造性地赋予了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以一种辩证、历史的性质和特点,使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更加具有科学性和真理品格,而且极大地推进了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的研究进程,实现了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研究的重大历史性突破,具有无可争议和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吕荧讲:“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二性的现象。”27“美与好,这是人对客观事物的判断和评价,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28
 
  为什么美是一种社会意识呢?客观事物作为审美对象在于它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或关系,如没有这种现实联系或关系,它对人而言就是“无”,即没有意义,人还怎么可能从它那里获得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从而给它以“美”这样由衷的反映或评价呢?所以吕荧讲:“美不仅关系着物,它也关系着人,……问题不在物与物的关系,而人与物的关系。”29“论美,论美与好,论及人与事物的关系,就必须考虑到人与事物的实际上的联系,……”30而正是这种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或关系,决定了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只能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是一种社会存在,当然也接连决定了,作为对这种审美对象的反映或评价“美”,也就只能是一种社会意识,而不可能是其它意识。
 
  进一步讲,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所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的具体内容或实际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吕荧讲:“辩证唯物主义的美学的认识论认为,人的知觉和表象是物的映象,是人对客观存在的物的反映。美的事物自身是不依赖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然而并不是世界上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可以被人认为是美的。因此,美的事物需要具有一定的特征或条件(即美的条件),方才能够被人认为是美的。反对唯心论者所说,美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主观的观念或感情,任由感情外射或者感情移入就可以创造出事物的美。”31在这里,吕荧明确地提出了美所反映的客观内容即“一定的特征或条件”。
 
  接着,为了揭示这个“一定特征或条件”,实际上也就是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或关系,吕荧继而把自己的美学研究由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识论而深入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实践论,他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实践论角度进行阐释说:“事物的创造生产的规律,就是人创造生产事物的规律。那意思也就是说,人类创造生产的事物,或为食用,或为欣赏,都是有益于人的生活的。无益而有害于人的事物 ,人类不会去生产它们。这些有益于人的生活的事物 ,能够改善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 ,增进人类生活的幸福;因此,它们也就是美的事物,‘因此人也是按照美的诸规律而创造的’。人类创造生产的社会的事物具有这种性质,是很明显的。”32
 
  在这里,虽然吕荧象中国当代大多数美学家一样,局限于现行的哲学教科书,只看到一个物质实践,只看到社会实践与“人类外表效用”之间的联系或关系,这是他的不足之处,这些都在一定意义上影响乃至限制了他在美学领域更大的思想创获和理论建树,但他在提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后,又进而从社会实践角度考察和分析客观对象,希望通过揭示客观对象的一些本质特点,来进一步阐明美这种社会意识所赖以产生形成的客观根据或现实原因,这种做法毕竟是十分正确的,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思想方法。
 
  不惟如此,吕荧还深入地揭示了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等的辩证统一关系等。他说:“美并不是超现实的,超功利的,无所为而为的。美随历史和社会生活本身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发展,并且反作用于人的生活和意识。”33
 
  令人颇为费解的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如上所述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在对主观唯心主义美学道路认识上的“扩大化”,由吕荧所继续开创和发展的这一条唯物主义美学道路还没有为多少人所了解和理解,就被人们作为主观唯心主义的东西简单否定和粗暴批判了,把美是主观的但又源自客观的观点与美是主观的且与客观无关的观点完全等同起来,一律视为主观唯心主义的,这到底是什么和什么嘛?这只能反映出在对有关美的本质的理论的理解上,我们是多么缺乏常识,丧失了基本的哲学判断。从此,由吕荧所继续开创和发展的这一条唯物主义美学道路一直被人误读着,曲解着,它的本来面貌也由此隐而不彰,遭严重的遮蔽,遑论对它应有的进一步的深化与拓展了。
 
  所幸在,20世纪八十年以来,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观念的不断解放,人们对由吕荧所继续开创和发展的这一条唯物主义美学道路的认识已经开始回归事实,回到它本来的意义与层面。
 
  20世纪八十年代,是这种回归的初始。比如在198282日至8日于哈尔滨召开的全国马列文艺论著研究会第四届年会上,就有人明确提出不同意见:“美在主观意识,不能认为是唯心主义美学观点。因为这里所讲的‘意识’,虽然是主观的,但却以客观事物为基础,是对社会生活反映的结果。”34朱狄在《当代西方美学》一书里详细地分析了人类美学历史上的一些具体理论事实后也郑重告诫人们:“在哲学上的唯心主义和美学上的主观论之间并没有一种必然的联系。”35
 
  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这种回归就进一步自觉和明确,并不断有所提高,得到加强。比如,封孝伦指出:“谈到人,人的观念,人的意识,人的情感意志就是唯心主义吗?恐怕不能这样说。人有意识,有情感欲望,这是客观存在。马克思并不忌讳谈人的意识、精神、情感,它只是坚持人的精神,是由人的物质存在产生的、决定的,而不是人的精神产生人的物质。因此,它很明白,人的精神时时处处受到人的物质存在的制约。按照这个逻辑关系来谈人和人的精神,就不是唯心主义而是唯物主义,而且可能是辩证的唯物主义。”36 王畅在《论美是观念及其理论内涵》一文中谈得更为具体明确。他说:“对于吕荧的‘美是观念’说,不能简单地与柏拉图和黑格尔的‘理式’、‘理念’说划等号,或不加分析地把它看成唯心主义一类的东西。”37
 
  客观地讲,这种回归,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美学的进步,但问题是,这种回归,这种不同的声音,在美学界仍然如此微弱,几乎没有引起人们怎样的重视与关注,更谈不上引起什么人们怎样的共鸣和响应,相反,迄今为止,在美学的有关教材和论文中,仍然大量充斥着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是什么主观唯心主义的错误论调,导致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在21世纪的今天几乎无人问津,后继乏人,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万分的痛心与深切的悲哀!
 
 
  当前,美学研究举步维艰,前景实在堪忧。虽然也有很多新提法,新观点,诸如所谓审美文化、生态美学、身体美学等,但在美学的基本理论层面上近乎山重水复,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根本突破和实质进展。现在,我们从美学的历史陈迹中,从与其他几条美学道路的相互比较中,进一步清晰和明朗地发掘、梳理出美学这个第四条道路,并把它从人们多年的误读或曲解中彻底解放出来,还它以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本来面貌,然后沿着这一条道路继续大胆开拓,锐意进取,也许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就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在美学基本理论的建设上进行新概括,做出新贡献,有大的作为。
 
  如何大胆开拓,锐意进取?
 
  我以为关键在两点:
 
  第一,从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或关系上确定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即审美价值,从而使美所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的客观具体内容真正落到实处。
 
  既然美是人对客观事物作为审美对象的一种审美反映,审美评价,那么毫无疑问,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就必然具有一种审美价值,因为众所周知,评价必然以价值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或根据,否则,人还评价什么呢?审美评价自然也只能以审美价值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或根据,没有审美价值,审美评价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还存在什么呢?。
 
  审美价值的具体内涵或实际意义是什么呢?如上所述,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就在于它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或关系,如果没有这种现实联系或关系,它对人而言就是 “无”,即没有意义,人还怎么可能从它那里获得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并给它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呢?所以从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或关系上确定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即审美价值,这就成为我们在美学研究中面临的一个必然选择了,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最终使得美所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的具体客观内容真正落在实处,从而从根本上保证我们在对美的本质问题的揭示上始终沿着唯物主义的正确方向。
 
  第二,从人的自我实现角度确定审美实践,从而使我们对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审美价值最终获得科学和具体的认识与理解。
 
  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或关系从何而来?无疑,它来自实践,因为只有实践才能赋予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或关系,只有实践才具有这种直接现实性的能力与品格,象革命导师列宁所讲的,实践才“不但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又鉴于物质实践不能创造这种审美价值,物质实践对人而言往往是外在的和非本质的,根本不是什么“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它只创造物的功利价值或实用意义,不能满足人的精神需要,提供给人美感享受,所以,为解决审美价值的来源问题,相对物质实践,再提出一个审美实践,就是我们在美学研究中面临的又一个必然的选择了。
 
  审美实践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审美实践的具体内容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试想,人如在这个世界上不能实现自我,确证自我,从而人从这个世界上也感受和体认不到自己生命的伟大价值或崇高意义,那么,人就会内心不安,精神惶惑,感情无所寄托等,这是人典型的“形而上焦虑”,人还从哪里获得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呢?可见从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角度确定审美实践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也是美学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物质实践只追求物的功利价值、实用意义,审美实践才追求人的生命价值、生存意义,正是追求人的生命价值、生存意义,人才进入了一种心安理得和与天优游的审美状态,使自己“身”有所“安”,“命”有所“立”,“心”有所“属”,“情”有所“托”等。实际上,认真研读马克思《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不仅讲人的物质实践,讲人的异化,也讲人的审美实践,讲人性的生成和人作为人的落实。前一种劳动、实践,是人谋生的劳动、实践,也往往是人异化了的劳动、实践,在这种劳动、实践中,人创造了物质财富,经济利益,但由于这种劳动、实践对人而言往往是外在的、偶然的、非本质的和被强迫的,所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38。后一种劳动、实践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也是人作为人的劳动、实践,在这种劳动、实践中,人虽然有时也创造物质财富,经济利益,但由于这种劳动、实践对人而言从根本上是内在的、必然的、本质的和自愿的,所以,这种劳动、实践在事实上才是“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是人性的生成和人作为人的落实,人的审美欣赏活动以及美感等正以此为深刻基础。比如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讲:“假定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39所谓“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以此为基础,人才能“在活动时享受个人的生命表现”,在对产品的直观中“感受到个人的乐趣”,即通过审美欣赏获得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使自己 “身”有所“安”,“命”有所“立”,“心”有所“属”,“情”有所“托”等。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还提出了“真正的生产”,提出“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这些在实际上无疑也是指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马克思还讲,人“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40。这就讲得更为直白和明确了,所谓人“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不正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吗?否则,人如何“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即进行审美观照、审美欣赏,感受和体验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马克思的审美实践伟大思想,显然为我们从人的自我实现角度提出并确立审美实践这一概念、范畴提供了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明或根据!马克思的美学思想,无疑是我们创造唯物主义美学思想的丰富资源!
 
  遗憾的是,在中国乃至世界当代美学界,马克思主义这些审美实践的重要论述虽然常为众家所援引,但都没有得到正确理解与科学阐述,而是把它们笼而统之地放在物质实践范畴误读了、曲解了,严重地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思想实际。此情此景,我们除了深感遗憾外又能说些什么呢?
 
  弄清了审美实践,审美价值的问题就非常容易理解了。如上所述,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是自然作为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相互作用、彼此融合的过程 ,具体表现为“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这样,通过“自然的人化”,自然客体就成了人的对象 ,即这种自然客体是对象,但又体现着人的智慧和创造力,体现着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通过“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客体又成了对象性的人,即这种自然客体是人,但这种人又是通过一种自然客体的形式或载体才表现和展示出来。从而通过审美实践,通过“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客体就既是客体,是物,又是主体,是人;既是主体,是人,又是客体,是物。最终自然客体作为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统一起来,构成了自然客体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
 
  关于审美价值的这种具体内涵或实际意义,马克思也有精辟论述。他讲:“我们知道,只有当对象对人说来成为人的对象或者说成为对象性的人的时候,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里面丧失自身。”41这就是说,在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过程中,随着“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只有当对象成为“人的对象”或“对象性的人”,即自然客体与主体——人之间确立、凝定了一种现实的统一关系,人作为人才实现了自我,完成了自我,也就是说,“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里面丧失自身”。也就是说,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独特本质就是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统一关系。他还讲:“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42这仍是说,通过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随着“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使得客观对象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或使“对象成了他自身”,从而客观对象与之间构成了现实的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成为人价值或意义的客观物质载体。
 
  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博大精深,其功甚伟。不幸的是,我们有些人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并且在这种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的情况下,不能自省自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妄言什么马克思主义不行了,马克思主义在美学领域不能有所作为,于是乎,他们在自己的美学研究中,抛开了马克思主义,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开始乞灵于西方现代哲学、现代美学,希望从西方现代哲学、现代美学那里寻找灵感,求得“灵丹妙药”。这种错误的研究导向只能说明人类社会虽然发展到了21世纪,但我们现在的美学研究水平实在连19世纪那个马克思也不如。
 
  弄清了审美价值,美所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的客观实际内容也就最终落在了实处,具体地讲,美就是对客观对象与人之间这种现实的统一关系的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本质上,它是人对自己的积极肯定或特别赞许。
 
  当然,会有很多人不同意我的观点,这是我预料之中的。但起码沿着美学的这第四条道路,从与“审美价值”、“审美实践”的联系上,从与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的贯通方面我们可以不断去尝试去探索,而只要我们尝试了探索了,也许美学作为人学或“人生哲学”就可以名至实归,真正落在实处,我们从此也可以无愧于自己!
 
  【注释】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⑾ ⑿ ⒀ ⒃ ⒄ ⒅(24)(26)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5月第1版。第15页,第54页,第54页,第58页,第190页,第191页,第16页,第17页,第88页,第118页,第119页,第122页,第209页,第108页,第272页,第273页,第39页,第87页。
⒁ ⒂ (25)(35)朱狄:《当代西方美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6月第1版。第164页,第232页,第155页,第232页。
⒆ ⒇ 张正方:《美学正说》。北京:华龄出版社。2002年3月第1版。第112页,第112页。
(21)(22)(2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当代美学论文选》第一集。重庆:重庆出版社。1984年8月第1版。第287页,第287页,第291页。
(27)(28)(29)(30)(31)(32)(33)吕荧:《吕荧文艺与美学论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10月第1版。第400页,第533页,第513页,第531页,第510页,第511页,第436页至437页。
(34)全国马列文艺论著研究会:《马列文论研究》第四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第268页。
(36)新华文摘杂志社:《新华文摘》。1995年第11期,第40页。
(37)求是学刊编辑部:《求是学刊》。1998年第2期,第67页。
(38)(39)(40)(41)(4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林著作编译局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9月第1版。第93页,第37页,第97页,第125页,第125页。
 
编辑员:china028

凡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转自“学说连线”http://www.xslx.com

 
评论】【打印】【 】【关闭】【顶部
  相关文章  
·美学第一定律与西方现代美学之失
·美学新论
·鲁迅与王国维比较论
·来自需求美学对边际效用理论的改造
·美学民族化与本土性问题的叩问
发表评论: 昵称:  Email:
发表内容:
      ※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感谢访问,如果您觉得该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留言评论 | 学说文库 | 前沿学刊 |
copyright © 2002-2006 www.xsl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蜀ICP备05000396 学说连线:版权所有
当前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