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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的物理学解读


发布时间:2007-02-26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 文章作者:谭张涛

    就如同宇宙时空质能同出于一次大爆炸一样,世界上的知识和道理都有它的同源性。因此,社会问题同样可以运用自然法则对其进行分析和解读。本文将对此做一抛砖引玉的尝试。

    据各大媒体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月26日上午在京举行,《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首次提请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和区域的就业政策,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首次提请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

    《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国家要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经贸政策、投资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等。
 
    《就业促进法》(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预防、调节和控制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
 
    《就业促进法》(草案)还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服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从上述新闻报道可以透露出一条核心的信息:中国政府将比过去任何时候更重视保障公民的就业平等权。促进就业、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就业平等,成为了中国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重点公共政策。
 
    为什么中国政府会以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方式,通过国家立法改变就业公共政策的取向呢?如果我们运用物理学法则进行分析,就会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根据物理学法则,“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在没有外力作用之下,物体仍保持其原来的运动状态。”所以,我们也完全可以把中国政府制定《就业促进法》保障公民就业平等权的制度变迁看成是一种由外力作用而发生的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物理过程。可以预计,如果没有足够外力的作用,相信中国政府会保持原来的就业政策取向,不会以国家法律的高度和手段强制性地改变原来的就业政策取向,以便更加注重保障公民的就业平等权,以及加大政策调控力度促进公民就业。
 
    而这种外力作用究竟又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力呢?其实,这种外力不是一种单纯的力量,而是一种合力。我们可以对其作一受力分析。现实中,首先存在着一种制度变迁摩擦力。由于原来的就业政策实施已久,从旧政策中受惠的个人和群体逐渐形成了一种坚固的既得利益集团,这种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罪大恶极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会争取一切可行的手段阻挠制度变迁的发生。而这,就是一种制度变迁的摩擦力。这种摩擦力可以认为是一种比较强大的力量。而与此相反,在社会更广层面上的普通公众,他们由于自身家庭背景、社会地位、教育程度、智力水平、技能水平、收入高低等因素的制约,导致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多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他们迫切要求改变目前的就业状况,扩大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他们代表了更广泛的共同利益诉求,他们形成了一种性质上与“制度变迁摩擦力”截然相反的“制度变迁推动力”,这两种力量共同作用在“政府”这个物体上,由于推动力大于摩擦力,所以他们两者的合力方向便指向了推动制度变迁的方向之上。因此,中国政府的就业政策取向开始发生转变,而且是向着有利于保障公众就业平等,促进公众平等就业的方向变迁。
 
    但是,我们应该同时认识到,这两种力量的对比较量是不平衡的,所以政府受力也是不平衡的,所以,政府的这种促进就业制度变迁并非是匀速运动,而是存在着加速度的变速运动,而运动的方向是正是反,运动的速度是快是慢,就取决于推动力和摩擦力两者的力量对比了。如何持续保障推动力的对比大于摩擦力呢?我们可以运用电学中的欧姆定律加以分析。我们不妨把既得利益集团的摩擦力看成一个电阻,把大多数公民的就业诉求看成电流强度,把既得利益和普通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博弈看成是电路的回路。在较短的时期内,既得利益集团所表示的电阻是一定的,如果要维持有利于公众就业的政策变迁方向,就要不断在电路回路中增加电流强度,使信息交换和博弈更利于公众。而根据欧姆定律,在电阻一定的情况下,电流与电压成正比。所以,只要我们能不断加大电路中的电压,就可以增加电路中的电流强度,提升公众推动政府坚持实施平等就业政策的取向。而这种电压究竟代表了什么呢?是的,不断完善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的行政公开和问责机制、不断完善的工会组织机制、不断完善的违宪审查机制、不断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等等,都构成了这种不断增强的电压。
 
    所以,政府下一步的重点,便是自觉地增加这种电路中的电压强度,使政府的就业政策更加顺从民意,符合民心。
 
    显然,在分析和解读这起新闻事件上,物理学中的力学和电学法则,给予了我们全新的视角。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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