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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谋财害命


发布时间:2008-04-26 文章来源:投稿 文章作者:广州老农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钱财是个好东西,人对钱财的追求,就犹如鸟对食物的渴望。而当今世界上,多数人是老老实实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取钱财的,那些不老实的,至多也就是耍点小聪明而已。这些人对社会是没有任何危害的,用今天的话说,叫“合法劳动者”。而既然有合法者,就必然有非法者。那种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人,人们一般称他们为强盗。不过,强盗基本上都是明争明抢的人士,具有极其明显的暴力倾向。在现实当中,有一类人专门从事背地杀人的勾当,这种行为,很多时候表现为谋财害命。
  
  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里,最早关于谋财害命的记载,应该是《二十四孝》中关于舜的故事。舜的父亲瞽叟、继母及异母弟象多次想把他害死,在舜修补房顶的时候,象在下面放火想烧死他,幸亏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又一次,当舜在挖井的时候,象乘机往井里填土,舜见势不妙,赶紧挖了个地道逃了出来。象之所以想害死舜,就是为了独自继承父亲留下的财产。不过,中国历史上这第一桩谋财害命事件并没有让凶手得逞,据说舜得到了天帝的保佑。而历史上无数的后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有个叫《卷席筒》的曲剧里,曾描述了一个谋财害命的故事。一个老汉娶了个寡妇,带进门一个异姓的儿子。为了把整个家业都传给自己的儿子,这妇人竟然向老汉下了毒手,用毒药将老汉害死。民国时期的《民国趣史》里,介绍过一件真实的谋财害命事件。民国五年十二月十日,南翔镇富商周晋笙的八岁独子被人暗杀。起先大家怀疑是一个小丫鬟干的,但经过审讯,发现竟然是其堂侄。这个富商本来没有儿子,原先本打算把这个堂侄过继给自己当儿子,而其后没想到竟然又生了儿子出来,于是那过继的事情便泡汤了。由于那个堂侄生活并不富裕,眼看机会错失,便起了歹意,勾结小丫鬟将其儿子害死,以便自己继承周晋笙的家产。
  
  类似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上非常多见,即使到了现在,也经常会看到类似的事件发生。不过,其手段已经五花八门,受害的对象也各不相同。据说,近年来的类似事件多发生在包二奶或者老夫少妻的家庭中,且多涉及奸夫淫妇的勾当,这也许是新时期的新问题吧。而还有一种情况也比较多见,就是为骗取巨额保险而进行的凶杀。这种情况下,死去的一般多是自己的原配。在所有这类事件中,由于凶手一般都是自己的亲属,因此其恐怖系数比一般的凶杀案件似乎更令人震惊。也许是受这类事件的惊吓,去年的《重庆时报》曾经报道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重庆有一个千万富翁,因为总担心其妻子想谋财害命,竟然连觉都不敢与其同睡,可见这种顾虑是多么让人恐惧。
  
  除了如上亲属之间的凶杀之外,也有许多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事件。这类事件也许是最常见的谋财害命案件。比如一同旅行的同伴,一个将另一个杀死,然后携带财物逃跑。再比如入室盗窃之人,为了偷盗财物而杀死主人等等。在这样的事件中,谋杀行为一般都较为偶然,因此并不最为恐怖。而自古以来,在社会上就存在着一种职业的谋财害命人士,他们专门以杀人为生,却往往比专业的刽子手更可怕。关于这种事件,国人家喻户晓的应该来自《水浒传》第二十六回,即孙二娘卖人肉包子的故事。对于这样的凶杀案件,只要想起来就足以让人毛骨悚然。好在如今的酒店一般都没有这种做包子的业务,不然,任何人出门旅行都会提心吊胆。
  
  在这些专业的杀人事件中,有一种是专门杀害儿童倒卖器官的买卖,据说是专业程度最高的行业。这种传闻经常会听到,偶然到医院里,看到楼梯角落或者厕所有卖人体器官的小广告,总让人与这种生意联系在一起。另外还有一种行业,是去年曾被传扬的矿井下杀人事件,据说也非常专业。那故事说的是一伙陕西省汉阴县人,专门物色男人到矿井下打工,等到时机成熟,就合伙在井下把人杀死,接着再让自己的同伙冒充死者的家属找矿主讹钱。这种行业在几年曾经一度非常流行,在北方好几个省里都有发生。后来,有人甚至将这种行业拍成了电影,名叫《盲井》,恐怕这片子会成为更多人学习技术的好教材。此外,据说还有一种职业,是发生在水库,也同样非常恐怖。那水库有专业的潜水员,此人每看到有人在水库中游泳时,就悄悄潜到水下,把游泳者硬拖到水下淹死,然后将尸体藏在水底适当的地方。死者家属一旦得知亲人被淹且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般都会花大价钱请潜水员下水捞人,于是他们就轻易把钱挣到手里了。而今天的《南方都市报》又报道了一件类似的故事,说的是温州市永嘉县有个“鬼村”,叫罗垟村,从2000年至2006年的6年间,村里接连死了76人。经过调查,发现这个“鬼村”里的鬼,竟然是一个叫麻付满的人。此人在村子里开了个小店,有一次,他无意中发现村里一旦死了人,其亲属就会到他的店里买很多东西,这让他发现了一个难得的生财之道。于是,在其后的数年内,他接连在村子里投毒,把数十人害死,着实挣了不少的钱。
  
  看到这里,也许大家都感到非常惊恐。不少人在惊恐之余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有些人会如此残暴,甚至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呢?其实,论起人的残暴,这也许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也就是动物的本性而已。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动物连自己的骨肉都吞噬的情景,而在人类的历史上,这种吞噬自己的亲人骨肉的事件也多次发生,那就更不用说对其他个体的伤害了。如动物一样,人要想在世界上生存,就必须为获得生存所必须的物质资料和生存空间进行拼搏,而这些东西在地球上永远都是有限的。于是,人类的个体之间就必然如动物一样进行竞争。当这种竞争借助武力的时候,就会出现杀戮,就会出现谋财害命。
  
  人是最复杂的动物。虽然在一般的常理之下,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安全的,但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那种真正的谋财害命的事件,有很多时候是防不胜防的。因此,人在任何时候也许都应该多个心眼,有备无患。
  
  (原文见广州老农的博客willinew.blog.tianya.cn)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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