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平米不能松动 建设部征求意见稿不到一天被废止。1月10日14时左右,建设部网站上贴出一条说明,宣布《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而此时,距离该函的公布还不到24小时。( 2007年01月11日来源:中国青年报 )
一家网站的编辑对此哭笑不得。她说,9日17时在建设部网站上看到《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10日,就发现被废止了。
在这个函中,建设部要求小户型面积以90平方米为基数,乘以16个修正系数。系数中除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系数为1,夏热冬暖地区6层以下为0.99外,余者均大于1。以此推算,大部分地区小户型面积标准有所放宽,最高可到约107平方米。但笔者看到这样的一个意见函时也有以西门不解,因为关于090平米和70%,因此当动作反应稍慢的一些网站编辑,还没有回过味来的时候,这个被征求的意见函已经终止了,而建设部已经重新审定了这个意见。
作为2006年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最大的宏观调控政策,90平方米以下住宅要占到70%以上的规定,一经推出就引发了各种争论,但如此重要的宏观调控措施突然间就发生了变化,让许多人感到意外——尽管建设部出台的仅是征求意见稿。
我们现在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其中必有原因,而且是否会因为只能在90平米的70%的限度中进行开发,而使得房子的单位价格攀升,或是说一定要出现这样的离预先设计的思路被背道驰的现象。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把90平方米放大到107平方米的政策,竟然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内被废止。建设部给出的解释是,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有意思的是在国务院对房价问题进行整顿的时候,建设部的态度向来是不那么明朗的,好像是建设部不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和下级下属的机构,而是只要是一提到房价问题,建设部就会以自己的方式说话,而其中建设部在扮演什么角色,相必在两会期间,要对国人有所交代的。
现在笔者把所谓的开发商的冷笑和建设部的“朝令夕改”放在一起进行讨论,其实也非是一个纯粹的黑色幽默,而是对于所谓的土地审批以及对于房屋的建设中的种种弊端的猫腻,感到并非是什么建设部本身的利益,而是一定有某种势力在左右着房地产的价格,因为作为收入者,作为那些需要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没有谁会希望房价疯长,因为那些有钱人也不希望房价涨到甚至连自己都说,已经成为弱势群体的调侃的玩笑。
表面上看,土地开发程序极为复杂,先由开发商给区长写用地申请,区长把用地申请通过分管区长批到国土局,局长再安排土地科填写审批表,经科长、局长层层签名再报到区里,缺少一个环节都不行。但实际上都是各个环节的一把手说了算。我是全区的一把手,自然说一不二。(2005年震惊全国的青岛房地产腐败大案主角之一青岛市原市长助理、原崂山区委书记王雁狱中自白。王雁反思说:“开发商以影响政府的行政行为为特点寻租牟利。从那些道貌岸然的不法商人可疑的谦恭后面,我看到了他们从牙缝里发出的冷笑!”
自然这里的所谓的冷笑,是开发商一就能够谙习其中的潜规则,而就是这样的一些潜规则使得市场陷入无序的状态,而且政策有时的勉强和不能“有令不止”其实正是潜规则在起作用,因此,即使在一些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不高的城市,面对疯长的房价,有关领导对媒体的嘱托,就是不要说我们市的房价高的指令,其中的寓意其实已不用多解释了。
因此百姓的无奈苦笑开发商的冷笑,而一些领导的偷笑,在这些后面其实都是很深的浑水。
“90平方米的政策推出,主旨在于降低购房门槛,满足中低收入购房人的购房要求。但是,政策推出就遇到巨大的市场争议。一些开发商则认为,该政策的推出及后续执行细则的推出,导致市场在等待中度过了半年多的时间,间接导致了市场供求矛盾的紧张,对房价的上涨也间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而一种意见则认为,只要是不是属于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或是其他的带有政府扶持行为的住房,是要控制面积的,而对开发的商品房,则不要限制面积。但是,易宪容则认为国内这种对房地产市场住房套型的硬约束原则上是对的,也符合了中国绝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但其政策还必须细化,即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如何对不同地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细则。“仅仅是对住房的套型面积限制还不够,还得对住房消费属性张扬而对住房的投资属性遏制,以便让住房产品成为国内民众基本的生存条件。”易宪容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住房价格才能保证在真实的供求关系下有效运行。
由此看来,只要国家在是要真正要解决这个棘手问题的,而对于一些行业部门何利益部门,则一定不会站在国家的立场讲话的,而如此的迅速作废一个征求意见的函,也可以看出是对房价问题是要不如同意见存在的。而着也很正常,而这次的建设部是否能够真正下决心整治房地产市场,也许一个朝令夕改的意见函背后,会有灿烂的锦绣文文章。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