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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小井庄农民办油厂贷不到款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7-03-17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文章作者:赵俊臣

  安徽省小井庄是中国“包产到户”的发源地之一,被有关部门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地”,中央和地方政府无数“首长”曾经光顾该村视察和指导。近年来,小井庄的几个农民合伙兴办了一个食用油加工厂,投资150万元设备早已安装调试完毕,但因缺少流动资金,四处告贷无门。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张德元教授在该村实验的社区的资金互助组织,由于宗旨不合,无法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结果这个加工厂至今也没有投产。张德元教授爱莫能助,撰文感叹有些尴尬!
 
  张德元教授是我国既研究理论,又亲自实践的专家。可惜的是,国内许多理论精英们却不是这样,他们要么讲些不着边际的理论,而对自己的理论是否符合实践则不大感兴趣;要么到处发表些类似“大批判”式的高论,却不知道“愤怒出诗人,理性才是科学研究”的道理。
我倒是觉得,张教授大可不必自责。
 
         一、农村金融的现况怎么低估都不会过份
 
  我完全同意张德元教授对农村金融的评价。近几年来人们已形对农村金融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即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严重滞后,农村金融体系尚未形成、农村金融组织太少、金融产品奇缺、金融服务水平太差,金融市场缺乏竞争,单一管理模式难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和贷款难同时存在。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很严重的。
 
  其实,国内许多学者对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早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作出的评论一针见血。例如,茅于轼老先生就把农村金融的问题概括为“农村金融的衰败”; 党国英教授概括为“几乎是一片荒芜”;易宪容教授概括为“农村金融萎缩早就是不争的事实”;李昌平先生概括为“既有金融体系的崩溃”。
 
  我在2000年前后,曾对云南省内一些乡、镇级以下的金融状况,进行过研究,结论是现有农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仅能满足10%左右的农户贷款需求。之后的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我曾和与会的人民银行南京支行的负责人讨论,发现江苏省的农民能够从农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贷到款的,也是10%左右。这就是说,90%的农民是不能享受到现有农村金融的服务的。后来,我又以农民创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上估算,结论是现有农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仅能满足10%左右的贷款需求。由这两个90%不能满足的估计,印证了专家们对农村金融“衰败”、“荒芜”、“崩溃”的判断。
 
  当然,有关行业部门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总是要先对他们自己的所谓成绩肯定一番的,但是我们只要不抱有成见的分析,也是可以看到其中的问题的。例如,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5年末,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这三类机构涉农贷款(包括农村信用社各类贷款、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贷款和农业银行用于农村龙头企业、扶贫、乡镇企业、电网改造、基础设施贷款等)的余额,达到了4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20.7万亿元的19%;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放农村的贷款总量首次突破2万亿元,用于支持农业的贷款总量首次突破1万亿元;共有7000万户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占全国2.3亿农户的31%左右。在此的问题有二:一是三类国有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大大低于全国的总体增长水平(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十五”初期增加11.5万亿元,年均增长24%)。二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放农村的2万亿元的贷款总量,只能满足需求量的10%左右;三是贷款总量中有一半用于了非农业;四是仍有40%的农户不能获得贷款,即使已经获得贷款的农户并不是全部满足了要求,这还不包括已贷到款的农户中的重复贷款者。
再如,“西部贫困地区在金融方面支援着发达地区”怪现象,就是人们见多不怪的一个大问题。2005年末,西部12省、市、区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12782.68亿元。当然这些存差中尚未剔除存款准备金,未增加贷款利息收入等,因而与实际略有差距,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得出存差过大、区内大量存款贷不出去的结论。贷不出的去存款怎么办哪?通常的作法,一是被东部沿海地区拆借,正所谓“一江春水滚滚向东流”;二是各银行上存到各自的总行,各银行总行再上存到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以贷款指标方式贷放到发达地区。
 
  云南省内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云南省内金融机构年末存差,每年在10几亿元至数十亿元;进入90年代,已达到上百亿元,例如1995年为262.57亿元,1996年上升为345.08亿元;1999年登上400亿元台阶,达430.3亿元;2001年登上600亿元台阶,达606.26亿元;2002年登上900亿元台阶,达981亿元;2003年登上1000亿元台阶,达1146亿元;之后的2004、2005、2006年均在1000亿元以上。据1980——2006年25年统计资料,云南省现有金融机构的存差(存款余额—贷款余额),达到了一万多亿元。位于小凉山核心区的宁蒗彝族自治县,2006年末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6.8267亿元,贷款余额1.7616亿元,存差5亿元以上。这些贷不出去的存款,当然不会躺在保险柜里,而是以实际行动支援了发达地区,奇特的、很不合理的“西部贫困地区在金融方面支援着发达地区”怪现象,愈演愈烈。
 
  上述农村金融的严重问题,有关部门和社会早已经是见多不怪、麻木不仁,任凭学者们喊破了嗓子也无动于衷。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反常现象,主要是我国广大的农民群众在金融问题上没有自己做主的权力,他们甚至于连提个意见也没有地方。想当年,小岗村和小井庄的农民们搞“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时,极左精英们虽然动用了他们掌握的所有舆论工具进行打击、攻击、围剿、谩骂,但是由于“四人帮”已经被粉碎,长期“集体化”使绝大多数人吃不饱饭的现状确实需要解决,特别是有几个权威的老一代革命家的坚强支持,农民们自己选择农地耕作制度的权力也就获得了。但是此后的情况则不同,不知道什么时候、谁授予了有关部门“独霸”农民金融活动的大权!? 不过,有关部门却无法“独霸”农民民间金融活动的权力,更对国际组织在国内开展以扶贫等为目标的金融活动无法插手。
 
  值得庆幸的是,银监会于2006年底终于出台了放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门槛。但愿这是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第一小步。
  二、各个金融组织都有具体目标,不可能也不应该苛求他们以所有人为服务对象
 
  张德元教授试图帮助解决农民们办油厂所需的稍大金额的贷款问题,在无能为力时又感到内疚,证明了他确实是以帮助农民为己任的教授。但是我觉得,他能够创办小井庄社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就已经是一个了不得的成就。要知道,到目前为止,全国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为数极少。据我掌握的不完全资料,真正称得上是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一个就是张教授的这个,另一个则是我于2001年开始在云南省大理州和临沧市试验的村民保护与发展基金,到目前共成立了46个村的基金。近来,国家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实验的村民基金,由于刚开始不久,尚需要观察。其它的一些社区基金,虽然都是真心的为农民服务,但是却不是农民所有、农民自己管理的基金。例如,有的是创办人自己的钱,以茅于轼老先生的龙头村基金为代表;有的是注册单位的,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教授等的“中国扶贫社”为代表;至于按照合作组织法注册的组织,名义上属于入股者、参与者,但是正如马克思所分析的,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已经分离,再加上在我国至今尚未解决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经营使用权人无一例外的严然以所有权者“自居”、“自裁”,实际上不能称为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
 
  此外,鉴于金融机构与活动的复杂性,各个金融组织都应该有具体目标,而不可能包打天下,不管什么人都要服务。张教授实验的基金章程规定,一次贷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最高限额是2万元。很明显,这种基金只能是以低收入农民为对象的,带有某种扶持弱势群体的性质,为此,就只能满足农民短期的、小额的融资需求,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满足食用油加工厂数十万元流动资金的需求。假若把基金的钱贷给食用油加工厂,那显然违背了基金的宗旨。因此,我建议,张教授第一步先把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办好是当务之急。
 
  既然各个金融组织都应该有具体目标,而且任何一个组织特别是金融组织,都有一个客户对象的选择与定位问题,那么我们就应该重新评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走向问题。现行的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后,成为了独立的金融商品与服务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他们的本份;为了利润最大化,他们当然不会把小农户作为服务对象。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既然也定位为独立的金融商品与服务的企业,他们当然也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当然不会把小农户作为服务对象。这是因为,小农户需求的金融产品一般具有数额小的特点,不象大客户那样每笔贷款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于几千万元,再加上住的分散,势必增加金融机构服务的人力、时间和资金成本。因此,在设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方案时,就必须考虑他们的各自定位。这就是说,如果让他们商业化,就不必强求他们照顾小农户,为小农户服务则另行安排以政策性金融为目标的金融机构。但是,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在此却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一方面强调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商业化,不准再亏损;另一方面,却赋予他们小农户服务的政策性、道义性职能。其结果,一方面必然是使他们放弃政策性、道义性职能,而专门追求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也使政策制订者们“忘记”了设计、制订和出台政策性、道义性金融组织。
 
  值得庆幸的是,在专家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批评下,在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一号文件、2005年一号文件、2006年一号文件、2007年一号文件有关发展“多种所有制农村金融组织”政策性规定的大环境下,到了2006年底,国家银监会才出台专为小农户服务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早在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教授等人就引进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模式,在四个省的4个县实验,之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等国际组织先后在我国实验小额信贷,但是有关部门先是持反对态度,不断地质疑小额信贷的地位。最著名的一次,就是有个媒体公开报道的国务院两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就小额信贷的地位问题,在国际研讨会上吵了起来。我正好出席了那个会议,所以目睹了他们两人争论。我觉得争论是天大的好事!理是越辩越明的。
 
  我觉得,作为一个不富裕村庄,小井庄社区资金互助组织定位在为贫困户、低收入户或者说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户服务,最好不要随意变。我看到,一些为贫困户、低收入户或者说处于弱势群体服务的组织,往往过一段时间就放弃了自己的宗旨,转到为富裕户、高收入户或者说处于强势群体服务去了。
 
      三、办油厂的农民应该还有一些更好的出路
 
  其实,在当前农村金融的紧箍咒尚未完全解除的大环境下,小井庄办油厂的农民也还是有一些办法的。根据我的经验,以下几种方法可以试用:
 
  一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人们对它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广大老百姓由于从正规金融贷不到款,因而对民间借贷非常欢迎;有关部门、理论精英们却对民间借贷斥之以鼻,不间断地指责民间借贷;司法部门对民间借贷是划一条“高于官方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的底线,超过者为违法,没有超过者则不予过问。
 
  其实,民间借贷普遍、广泛存在于我国农村各地。据我的研究,在中西部农村,民间金融是满足农民家庭生产与经营急需的唯一渠道。无疑,小井庄办油厂的农民是可以采用民间借贷的途径,筹措到自己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的。其办法,一定要通过“沾亲带故”的人士转借,以回避有关部门以“非法集资罪”来无理阻挠和无情打击。
 
  遗憾的是,理论界对民间借贷的研究非常少,而且也不很深入,并没有为中央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操作性的建议。据检索,国家基金曾立项进行过以下研究:中央财大李建军承担的“中国地下金融规模与宏观经济影响的测度”,中国人民大学马九杰承担的“社会资本对农户信贷可得、风险缓解与产业选择的影响研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汪三贵博士承担的“中西部农村金融组织运行机制与改革方向研究”和“三农信贷与贫困农户生产与消费行为研究”,厦门大学江曙霞教授承担的“中国地下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冲击、管理理论与实践”,江西农业大学谢之态教授主持的“市场经济下我国农村资本宏观管理研究”,等。这些研究,从各自立项的角度,或多或少的接触到民间借贷,大致弄清楚了特定研究对象区域民间金融的状况,对民间金融的地位、作用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作了初步探索。其缺陷是研究的较早,尚未达到中央2004、2005、2006、2007年一号文件要求的水平。
 
  二是招商引资。
 
  通过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常用的手法。小井庄办油厂的农民采用招商引资,当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无一例外的把招商引资当作头等大事,可以说是作到了胆子大、气魄大、力气大,办法多、渠道多、措施多。为了招商引资,竞相出台优惠政策。有的地方甚至于把招商引资作为考察干部、衡量和提拔干部的重要标准。这些“好”经验,小井庄办油厂的农民完全可以借鉴。
 
  当然,被招商引资的企业、老板们只所以愿意来小井庄投资,最重要的要让他们能赚到钱。如果小井庄办油厂的农民不舍得让利,人家无利可图,那是招不来商的。
 
  三是加入大企业集团。
 
  根据我的研究,农民们自己办企业,这在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中期,是可以的,之后便不大可行了。原因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困扰我国的商品短缺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各种商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市场选择的是质量、品牌、知名度、宣传程度等,而不再是只要生产出来就能卖出去、赚到钱。
 
  就拿小井庄农民办油厂来说吧。我担心的,是全国食用油市场差不多已经被金龙鱼、骆驼麦、鲁花花生油等大的企业集团,瓜分完毕。在这样的情况下,小井庄办油厂的农民们贸然进入食用油市场,销路在哪、质量有没有保证、品牌能不能被认知,都是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弄不好将血本无归。我猜想,这可能是当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愿意向他们贷款的原因之一吧。
 
  既然小井庄农民已经办起了油厂,当然也不是骑虎难下,加入金龙鱼、骆驼麦、鲁花花生油等大的企业集团,成为人家的加工车间,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据说,小井庄是安徽省农村改革的两面红旗(另一个是凤阳县的小岗村)之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关注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地”,是无数“首长”曾经光顾的地方。由此,我斗胆建议,中共安徽省委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是不是和国内食用油大公司牵个线,请他们“兼并”一下小井庄农民油厂!?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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