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位乡镇党委书记任职10年后的实践反思(之十)
(一)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后的小康路上的新起点,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嘹亮号角,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美蓝图。
(二)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前无古人、承上启下的伟大事业。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大学者顾炎武曾经提出,“苟无害民之政”,中国一二十年可全面致富。他认为,“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是常情也;为天下、为百姓之心必不如自为。”故又说,“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此所以为王政也。”于是,他就一改前儒的“富国富民”论为“富民富国”论,提出了“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的政治主张。但是,清代政治文化上的逆流更甚于经济上的逆流,16、17世纪的启蒙思想被扼杀殆尽。以至18世纪,当西方主要国家进入工业化社会时,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国仍沉醉在“康乾盛世”的落日余辉中,从此埋下了鸦片战争后的上百年被人欺侮、任人宰割的祸根。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刻骨铭心的沉痛教训。1840年以后,多少仁人志士为之献身,多少英雄豪杰为之奋斗……直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迎来了民族复兴的灿烂曙光。
(三)本世纪头二十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然而它可以完全改变一个国家的根本命运。仔细想一想,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中华人民共和成立,中国人民站了起来只用28年;从建国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们又用30年建成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现代化工业体系;上世纪最后20年,我们在一个拥有12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让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本世纪头20年,我们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可以肯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英明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大力弘扬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和科学精神,到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时,人民的生活一定会更加幸福美好,我们的祖国也一定会更加繁荣富强。
(四)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说到底是让8亿多农民实现全面小康。当前乃至今后的一个相当长时期,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尚未改变,地区差距扩大趋势也没有扭转,一些长期困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还远没有解决,农民仍将在资源和国民收入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大量外流也是一个无可回避的尖锐矛盾和难题。因此,新阶段的农业将面临着市场和效益的问题,农村将面临着增加就业和全面发展的问题,农民将面临着维护经济利益和保障民主权利的问题,整个“三农”问题都还相当突出。这样,我们在今后的小康路上走得顺不顺,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都落在农村,而重点和难点又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
(五)“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是众所周知的浅显道理。1979年,邓小平同志最早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命题,我们在小康路上已经走过了2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转眼间也过去了将近4年,剩下的时间只有16年,可谓时不我待,分秒必争。历史学家认为,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是漫长的,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抓住机遇,就能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时代的弄潮儿;丧失机遇,就会不进则退,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这是党中央做出的科学判断。关键时期,就是人均GDP从1000美元上升到3000美元的特定历史时期,就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过这个阶段的建设,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我们就可以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六)时下,人们总是把8亿多农民看成小康路上的“拦路虎”,认为“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上13亿人口就会变成一个大问题,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人口又会变成一个小数目”。殊不知,当“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时,全国2亿多个农户的经济细胞活力竞相迸发所形成的国民经济总量是多么巨大的“蛋糕”!新时期的“三农”问题,直观地看,是解决农民增收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两大问题;本质上看,是要研究和探索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加强政府对农民的支持保护,如何加快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这是我们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回避不了的现实问题,也是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但在现实的条件下,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大,底子薄,基础差,发展慢,让国家把8亿多农民“包下来”是很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只有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最大限度地放宽农村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构筑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七)“富国富民”与“富民富国”,从表面上看是“国富”与“民富”位置上的颠倒,实质上却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道路及相关制度设计上的差异。“小河有水大河满”,涓涓溪流可汇成大江大河。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人人都善用他的资本以取得最大的收获。他既无意促进公共的利益,也对自己实际上为公共利益所做的贡献一无所知。他只知道关注自己的安全、自己的收获。而他就在这个过程中被一双看不见的手牵引着,为他所毫无察觉的目标做出了一份贡献。他追求自己的利益时所增加的公共利益,往往比他刻意这样做时更大。” 斯密的这种经济思想与我国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欲、私、利”概念,都说明了相同的道理——“藏富于国莫若藏富于民”。综观近现代的经济发展史,凡是坚持“富国富民”必然导致出现低效率的“官营经济”、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而提倡“富民富国”则促使“民营经济”的极大繁荣。民营经济是什么?民营经济就是老百姓的经济,就是千家万户办企业的经济——率先致富的浙江人这样说。党的十六大已经明确地提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十六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地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这“两个一切”将给中国带来社会生产力的巨大解放,也给“小溪”激荡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期。下一步,我们不仅靠“多予、少取”减轻农民负担,更重要的是做好“放活”的大文章,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民群众自主创业的巨大潜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八)整个农村改革和政策设计进行到今天,好改的基本上改完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不啃就很难前进了。所谓的“硬骨头”,一是改革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彻底恢复建国初期确立的农地私有与公益性土地国有相结合的复合型土地产权制度;二是改革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用工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三是改革现行的国家金融管理体制,建立主体多元、利率浮动的农村金融市场;四是改革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官办”体制,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改革现行的粮食流通体制,建立与TWO规则相适应的农产品市场;六是改革现行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这几项新的改革举措,大都涉及到我们党一贯的政治意识形态、甚至触犯到了宪法和现行的国家法律制度,因而最容易引起社会争论与百般阻挠。但是,倘若不下决心拆除这些人为设置的“政策壁垒”,试图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也是一句空话。下一步的农村改革,必须大胆突破一切妨碍农民增收的思想观念,必须全部取消一切限制农民自由的政策规定,必须彻底革除一切束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和体制性障碍,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闯出一条城乡互动、工农互促、和谐发展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路子。
(九)上世纪的农村改革,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随着农村政策进一步放宽,农民搞起了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有1亿多农民工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农民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比重已接近50%,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也已超过1/3,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竟高达60%以上。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至今,农民收入增长又处于一种“低迷”态势,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大大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持续扩大。这是国民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的集中表现,也是国家长期以来对农民“要得多,给得少,管得死”的直接后果。下一步,我们既要积极创造一切宽松条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又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国家对农民的支持保护力度;既要立足当前采取见效快的具体措施,又要着眼长远建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新时期的“三农”问题。
(十)中国农民的最大悲哀在于,他们长年从事着超强度的艰苦劳动却始终摆脱不掉贫困的厄运。时至今日,农民付出的许多劳动仍得不到价值补偿,进城农民工的劳动价值即使有补偿,其标准也是相当低廉的。这使我们意识到,千百年来一直压在农民身上的“劳役制”必须彻底废除,现行的农村“两工制”(指农民劳动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也必须立即停止。今后各级地方政府和乡村集体组织搞基础设施建设,一律参照当地的市场工价给农民支付劳动报酬,要全方位开辟农民就业和增收的渠道和途径,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建设工程的资金投入。同时赋予农民平等的劳动就业和自由择业的权利,这是《宪法》和《劳动法》赋予他们的正当权益,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户籍制度和用工制度,实行特大城市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的人口政策,全部放开省会城市的户籍管制,打破地域界限,消除城乡壁垒,促使城乡居民自由流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劳动就业制度。
(十一)土地作为传统农业文明的第一生产要素,曾经给人类带来过长期的安宁与保障,而在我国却变得相当混乱而复杂。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这是中国老百姓的一条古训。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土地产权或财产权的概念耳熟能详,对物权法的概念还生疏得很。我国第一部《物权法》即将出台,却把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界定为“承包经营权”,这实质是人为设置障碍以阻止推行农地私有化,将使农民在司法程序中找不到坚实而具体的法律保障。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好像成了“没娘儿”,地方政府、开发商与乡村集体组织合伙侵占大片良田搞开发区,造成4000多万人的“三无”农民(指失地、失业、失去保障)出现,一部分农户也趁机扩大宅基地,从而使国家提出的耕地保护政策流于形式。因此,只有让农民真正拥有土地财产权,他们才会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守护土地。发展经济学家德尔博格曾经指出:“给农民以土地的所有权,他们会把沙漠变成绿洲;如果让农民以租赁的方式来经营土地,他们又会把绿洲变成沙漠。” 一言以蔽之,我们应尽快恢复建国初期确立的“农地农有、公地国有”的复合型土地产权制度。
(十二)在现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应具备“鸡生蛋、蛋生鸡”像滚雪球似原始资本积累的能力。而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2亩左右,还有666个县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线,农民单靠土地生财难度很大。进城农民工主要从事脏、累、差、险、苦的工种,工资待遇极其低廉,“靠出卖劳动力挣钱”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可以说,迄今为止农民总体上处于严重失血和贫血的集体贫困状态。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49年到1978年的30年,一个农民每年平均增加不到3块钱;而1978年至2003年的26年,一个农民每年平均增加不到100元。据有关专家测算,1952年至1990年国家工业化建设抽走的农村资金达到11594.14亿元,平均每年为300亿元,其中有13.2%来自农业税,有75.1%来自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有11.7%来自银行储蓄。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又以交纳各种农业税费等名义被抽走的农村资金大约15000~20000亿元,特别是1987年至2003年的“圈地热”给农民造成的土地流失资金估计在14204~ 30991亿元之间,几乎把农民生财、聚财的“本钱”都输光了。1998年至今,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相继“退出”农村,只剩下信用社单独支撑且全行业亏损、资不抵债、自身难保,由此造成了“农村金融真空”。有关专家测算,平均每年从农村流入城市的资金为6000亿元,每个县平均为3亿元左右。有鉴于此,下一步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其让中央财政拿出1650亿元“花钱买机制”,还不如适度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允许民间金融合法化,鼓励和引导农民自主参与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吸收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投入农业开发,以弥补和增加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实际上,美国、欧盟、日本等都通过让非金融组织“合法化”的方式来规范民间金融。中国也不例外。根据专家们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大量经验研究发现,正规金融组织对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往往不足20%,而大多数农户主要靠非正规金融组织或私人银行来满足需求。总之,我们一定要让亿万农民直接参与到农村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充分结合中去。农民只有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才能学习和掌握生财、聚财、发财的过硬本领。
(十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这是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留下的谆谆教诲。而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力的现状是,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的只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专业技术教育的仅占0.13%,没有接受过任何技术培训的竟高达76.4%,此外还有8000多万人的文盲或半文盲。全国的农业科技工作者为135万人,平均每万亩土地拥有一名农业技术员。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与农业人口一般比例为1:100,我国仅为1:1200。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开始从农业生产领域“退出”,进入乡镇企业做工的大约1.35亿人,迁入小城镇定居经商的大约1.2亿人,流入东南沿海和大中城市打工挣钱的大约1.1亿人,留守在家的种田农民都是所谓“386061部队”(指妇女、老人和半劳力),农业劳动力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普遍降低了很多。与此同时,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农业科技工作者人心浮动、弃农从政的现象也很普遍,加之农户承包土地规模不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将使“科技兴农”面临着严重的考验。现行的农地制度设计是否有利于农业科技自动长入?为什么计划体制下的“官本农业”仍在农村上演闹剧?诸如此类的许多实际问题很值得总结和研究。21世纪,全球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遥感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现代化工业技术手段在农业生产领域广泛应用,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和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因此,我们应当积极探索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发展良性互动的协调机制,同时要把农业科学研究与农业技术推广区别对待,前者主要由国家政府财政负担,后者只能通过“市场机制”靠给农民提供优质服务来解决科技推广经费来源。这样做不仅可以集中国家财力重点搞高新科学技术攻关,而且将会促使县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转型改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这段话是1990年邓小平同志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在中国,半个世纪以来上至中央决策层、下到普通农民,关于对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公”与“私”和经营方式“分”与“合”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但至今也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答案。有关权威人士提出,我们至少要等到“大多数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并具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和固定的收入”的时候,才会考虑到农地经营规模和农业机械化的问题。实际上即使到2030年,农民总人数将保持在8亿人左右的规模,这几乎又与现在的农村人口差不了多少。所以,我们单纯从农民人数多的角度来考虑新时期的农村政策走向和相关制度设计,最起码是片面的、甚至是极其有害的。其实,我们而关于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设想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就已经提出来了,但至今这种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并没有形成大气候。究其根源就在于,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至今还没有与世界各国接轨。因为,我们一方面强调在还没有其他手段可代替土地作为农民的社会保障时,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就是稳定农村社会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重大措施;另一方面又强调在解决人地矛盾问题上,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主要应通过发展二三产业、发展小城镇,逐步减少农业人口,引导土地使用权在农户之间合理流动,依靠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生产要素流动,这是治本之策。它看似“两全其美”而实质是“自相矛盾”的。威廉·配第有一句名言,即“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但在我国,农民自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就丢掉了土地财产权,因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劳动收益权长期处于“两张皮”的分离状态,试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土地财产权问题,又会影响到农村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近几年,一部分农户出现了“种地赔钱”和“土地撂荒”的现象,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总的看来,新阶段的“三农”问题的实质和核心是,如何解决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相衔接,如何培育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优势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因此,必须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和财产主体的权益而不搞“归大堆”,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而不搞“一刀切”;切实遵守农民办、农民管、农民得实惠的原则而不搞 “包办代替”。这是邓小平同志提出“两个飞跃”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内容。
(十五)在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再用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十六大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而如何让8亿多农民真正走上小康之路,就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和全国一切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唱“重头戏”需要大手笔,解决“三农”问题更需要中央政府财政支持。但自1998年以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所增加的支农资金“大头”,都被全国农林水利事业费和大江大河治理以及重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支出消化掉了,农民只能得“零头”,而且“跑、冒、滴、漏”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很难让广大农民直接受益。由此可见,下一步如何保障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的确是一个需要认真总结并加以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就近期而言,已经明摆着的几笔大帐也会让中央政府财政“吃不消”:一是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对农民补贴的实际操作空间还很大,若按现在的农业税费与微量允许合计为3000亿元;二是目前的全国乡村债务估计在大约6000亿元左右,就像一颗隐藏的“定时炸弹”亟待解决;三是即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低标准计算,今后的全国农林水利事业发展、大江大河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济与保障以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恐怕是一个“天文数字”!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国家农业投资法,切实加强对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法律约束和公众监督,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理财的进程,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公共财政支持。
(十六)“不怕走路慢,就怕中途站”,这是农民对“速度”的理解;“不怕生活苦,就怕政策死”,这是农民对“改革”的理解;“不管小康啥模样,城里人咋样俺咋样”,这是农民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农民最讲实际也最讲实惠,只注意身边的变化和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自古及今,中国农民勤劳、智慧、勇敢且容易满足,既自食其力又缺乏外源性的支持和帮助,因而具有超强的可塑性。如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已经开启。而我国的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非均衡性和所有制形式多样性又给8亿多农民提供了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给他们提供了宽松制度环境。今后的16年,国家只要能够给农民“正名”,让他们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只要能够给农民“松绑”,让他们自主的创造财富;只要能够给农民提供“援助”,让他们尽快跟上现代化建设步伐,并让农民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全国人民携起手,肩并肩,同心干,再干一个20年,就一定会让8亿多农民切身感受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与农民是多么亲近呀!
(作者系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书记,经管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联系地址:464000 河南省信阳市谭山包·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