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瑟斯(1881-1973)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因战争和时代的原因,米氏一生命运坎坷,屡遭不幸,却为后世留下丰盛的精神食粮和思想盛宴。在他的第二故乡美国,米瑟斯成功地使“奥地利经济学派”在美国的大地扎下根来。他逝世以后,被公认为“彻底的反对国家主义、主张意志自由和保守主义运动及文化运动的杰出的知识领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奥地利学派——米瑟斯主义的影响与日俱增。米瑟斯的不朽之作《自由与繁荣的国度》(原名《自由主义》)一书于1927年出版。该书集中体现了米瑟斯的古典自由主义或者说传统自由主义的思想。
关于这本书的主要思想汉斯-海尔曼·赫柏已经做了非常具体的概括和总结。“在这部任何时候都具有现实意义的不朽著作中,米瑟斯明确无误、言简意赅地指出:私有制以及建立在劳动分工基础之上的互利互惠的商品交换是人类的道德伦理和经济繁荣以及人类幸福的基础;政府的唯一职能保护私有财产、私人产权以及实行与此密不可分的市场经济,政府既不能干预和‘纠正’市场上自然形成的人们的收入分配关系和财产分配关系,也不能干预和‘纠正’国民教育以及教育事业,政府不应当拥有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随时并任意地去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必须贯彻实行贸易的主张,在国际范围内实行金本位制。”(米瑟斯,1994:26)本文主要关注的主题是米瑟斯关于自由主义的基本观点。因为正是这些基本观点支撑了其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大厦。
一、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
自由主义是对普遍主义的追求。
自由主义从不讳言其对物质福利的追求与厚爱。“自由主义是一种真正研究人类行为的学说,其着眼点和最终目的是促进人们外在的物质福利,而不是直接满足人们内在的、精神上的以及形而上学的需求。它并不向人们许诺幸福和满足,而是尽一切可能将外部世界所能提供的物质用来满足人们的诸多需求。”“自由主义仅仅是试图为人们创造一个外在的富裕条件。”“自由主义除了为人们的内心生活发展创造一个外部的前提条件之外,别无它求。”(米瑟斯,1994:46-47)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自由主义是现实主义的,而不是理想主义的;它是世俗主义的,而不是精神主义的;它是务实主义的,而不是空头主义的。
据此,我们绝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由主义对福利的追求仅仅是为了满足可怜的一己之私。恰恰相反,它具有更加宏大的愿景。“自由主义一贯注重全社会的福利,从未为某一特殊阶层谋取利益。”“从历史学的角度看,自由主义是第一个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而不是为了特殊阶层服务的一种政治倾向。与宣传追求同样目标的社会主义截然不同的是:自由主义不是通过其追求的目的,而是通过它选择的方法去达到这一最终目的。”“自由主义认为:它所提出的方法是唯一适合并能达到这一目标的方法。如果谁认为他还能提出一个更好的或能达到这一目标的另外的道路,那么他就必须去证实它的可行性。”“自由主义绝不是代表某一特殊阶层的政策,而是为全体人们利益服务的政策。”(米瑟斯,1994:50-54)由此可见,自由主义不是部分人或者个别阶级的狭隘主义,而是为大多数人、为全体人类所设计的具有普遍主义特质的思想体系。易言之,自由主义就是要打破少数人垄断和宰制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格局,就是要消灭人世间所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困难与不幸。
正是基于此,我们必须反思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关系。首要的一点是,资本主义的发展离不开从自由主义思想中汲取理论营养和思想养料。“我们习惯将一个实行了自由原则的社会称为资本主义社会,将这一社会形态打上资本主义的标记。”“资本主义之所以有活力,是因为它从自由主义思想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事实上,自由主义所主张的资本主义社会秩序是:资本家若要发财致富,唯一的途径是像满足他们自身需求一样来改善同胞的物质供应条件。”“我们认为:只要贯彻了自由主义的原则,这种现象绝不会发生。这是因为:在自由主义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国家里,既无海关也无哄抬糖价的卡特尔。”(米瑟斯,1994:52-54)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的发展逻辑,必然是要从个别资本家的单打独斗走向普遍的分享与共赢。这一过程也必然是对划地为界的自我封闭和层层壁垒的垄断割据的摒弃、改造与超越。
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的要求还要求我们必须深挖反自由主义——确切地说,是反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的心理根源。“有些人之所以反对自由主义,完全不是出于理性和理性的分析,而是由于精神上的病态,由于偏见和变态心理。人们可以根据法国的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名字将其称为傅立叶变态心理。”“偏见的表现形式是:当某人的处境比他要好一些时,他便产生一种憎恨心理,以至于他并不顾忌自己从这种憎恨中蒙受很大的损失也要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这样一种行为。”
“偏见”和“憎恨”的另一种表达就是对社会主义的美好的幻想和展望。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蓝图构思和设计并没有超出傅立叶的两个假设。一是生产的“物质基础”,“人们不需付出任何劳动就可以从自然界得到”;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条件下,劳动已从负担变成乐趣,变成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社会主义天堂是一个最美好的王国,那里居住的全都是幸福的超人。所有的社会主义的文献都充满了这样的废话。然而,恰恰是这样一些废话招徕了它的追随者。”(米瑟斯,1994:55-58)
如此之美妙的社会,就会使人们意识到:“社会的种种失败,包括他们设想的远大目标之所以没有实现,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这些目标无法实现,而是由社会制度的缺陷造成的。推翻了现有的社会制度之后,他们就可以在未来形成的新社会里得到他们想得到的东西。” (米瑟斯,1994:57)于是,打碎一切与社会主义不同的制度形态也就成为社会主义者的当然使命。自由主义者对此不敢苟同。“他们梦想中的未来的国家制度是行不通的,一个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离不开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个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下去。”(米瑟斯,1994:55-58)自由主义者只要从私有制这一社会最为根本的制度,就足以戳破社会主义的神话。
问题在于,对于社会主义而言,信者恒信之。“在精神病患者的生活中,生活的谎言具有双重任务。他们在失败中自我安慰,相信奇迹般的成功将会到来。”“精神病患者始终抱着其生活的谎言不放。如果把他们放在生活的谎言和逻辑思维两者之间,让他们去选择的话,他们宁可牺牲逻辑。”(米瑟斯,1994:57-58)自由主义者对之提出严正的警告。“谁想面对真正的生活,而不被生活所奴役,谁就不应当躲避到生活的谎言中去寻找安慰。”(米瑟斯,1994:56)
拯救精神病者的最好药方莫过于精神病者的自我拯救。“人们不可能把每个患有傅立叶——变态综合症的病人都送到医生那里,让医生通过精神分析来治愈他们的疾病。因为其中相当多数的患者拒绝接受医生的治疗。没有任何别的方法比病人自我治疗更有效。他们必须学会认识自我,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寻找一个可以承担一切罪过的替罪羊。他们必须认识并懂得人类社会合作的基本原则。”(米瑟斯,1994:58-59)诚然,精神病者的自我拯救既是个体思想的反思,又是对于整个人类存在原则的反思:必须将社会合作置于首要位置。
自由主义诉诸理性主义。
自由主义既然是现实主义、务实主义的,它就需要具有一种能够妥善应付当下处境、较好地解决现实问题的智慧与策略。“自由主义并没有说过人们的行为总是聪明无误的,它一再告诉人们,为了他们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不懈地用聪明的方式行事。自由主义的性质恰恰是要使理智在政治生活中大行其道,使人们的行为在各个方面都变得更加理智。”“政治问题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技术,我们也要按照现有的、与解决其他技术问题相同的途径和相同的方法来解决:即通过理智的思考权衡,通过研究现有条件的途径与方法。”(米瑟斯,1994:48-49)也就是说,自由主义需要的是理性主义的人,而不是非理性的人。如果按照这种观点发展下去,自由主义必将使个体的人变得越来越善于经营、使群体的人也变得越来越理性。
二、自由主义政策的基础
有利于全体人民的私有制。
自由主义的所有制基础就是私有制。这是自由主义分析一切问题的起点和立论基础,是自由主义的根本性主张,也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所在。
“让我们来观察和分析人类生产分工以及合作的两种不同的制度:其中一种以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为基础,而另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后者被称为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前者被称为自由主义,由于它自十九世纪以来创造了囊括世界范围的劳动分工组织,所以人们也将其称之为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断言:在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里,人类相互合作的唯一可行的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自由主义断言: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包括全部生产资料的社会制度是行不通的,尽管这种制度在只占有部分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并非完全行不通,但它会导致生产率的下降,以至于使其非但不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反而会起到减少财富的作用。”“用一个唯一的词汇就能概括自由主义的纲领,这就是:私有制,即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自由主义的一切其他主张都是根据这一根本性的主张而提出来的。”(米瑟斯,1994:61)
私有制的意义还在于它划分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天然界线。一方面有利于控制政治权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权益。“私有制为个人创造了一个不受国家控制的领域,它对政府的意志加以限制,除了反对政治权力的扩张之外,它允许出现其他政治力量。因此,私有制成为所有不受国家和强权控制的生活基础,成为自由、个人自治赖以植根和获取养料的土壤,它对人类的一切精神和物质的巨大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人们在这一意义上将私有财产称之为个人发展的基本条件。”(米瑟斯,1994:104)
正因为如此,私有制对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来说,至为关键。我们无法想像,没有私有制的经济秩序,也无法想像没有私有制的共同生活,更无法想像没有私有制的健康社会。于是,保护和捍卫私有制也就成为我们的重要责任。“人们不得不承认,没有私有财产是不行的。尽管这违背了他们的本意,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私有制这一事实。人们从不愿承认这一事实,即反过来重新实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的原因就在于:人类有意义的经济秩序、人类社会的共同生活如果背离了这一基础就会完全进行不下去。”(米瑟斯,1994:105)“一个健康的社会离不开财产的私有制。”(米瑟斯,1994:110)“一个社会要想继续存在下去,就离不开财产的私有制……可以说,只有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才能继续存在。那些主张私有制的人,同时也是在主张保护人类社会的联合,保护人类文化和人类的文明。他们是社会、文化和文明的辩护士和捍卫者。由于他们要实现这个目标,所以他们各尽所能,利用他们所有的一切手段来追求和捍卫私有制。”(米瑟斯,1994:120)
我们之所以要实行私有制,是因为我们别无选择。但是,这并不是说私有制冰清玉洁,无可挑剔。更不是说她是一个封闭的体系。我们完全可以对其进行局部的改良。再强调一下,是局部性的改良,而不是砸碎性的变革。“主张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人从不宣称,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是完美无缺的。世界上没有尽善尽美的东西。资本主义制度也不例外,它也有这样或那样,部分或甚至是完全不合理的地方。但它同样又是唯一可行的社会制度。人们可以在不改变其性质,不损害其社会制度的基础——私有制的前提下,对这个社会的某个或某些机构加以改革。但从大体上应当顺应这种社会制度,因为人们别无选择。”(米瑟斯,1994:120)
私有制还是消除战争根源的一个重要前提。“如果这种私有制既是在战争中也必须得到维护,如果胜利者不能将他人的私有财产攫为己有,如果攫取公共财产意义不大,因为到处都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这样就已经消除了发动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米瑟斯,1994:140)
劳动分工与私有制密不可分。劳动分工必然要求私有制。“一个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离不开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个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下去。”(米瑟斯,1994:58)因为私有制的效益最高。“只有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只有私有制和自由经营活动,才能确保人类劳动达到最高的效益。”(米瑟斯,1994:207)而且,私有制不是一种利益党派、也不是一种利益阶层,更不是一种利益特权。作为一种生产和社会组织形式的私有制,不是少数人的专利,更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之所在。“私有制并非财产拥有者的特权,而是一种有利于全体人民的社会组织形式,尽管一小部分人从这种组织形式中得到了特别多的好处,过得特别舒适。”“保留私有制是全体人民以及各社会阶层的共同利益之所在。“(米瑟斯,1994:71)社会的存在,以及文明的续沿无不以私有制的存在为前提和基础。“我们的文明以及一切文明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私有财产制度。”(米瑟斯,1994:100)
私有制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人类存在的基础。我们无法超越,也无法摆脱“私有制”这一最为根本性的理念和价值。建立私有制,维系私有制、捍卫私有制,也就成为保护整个社会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的基石所在。
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有一套完整的逻辑架构。其中,私有制是基础,在这一基础之外,它还必须要有一套保障这个基础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的价值选择和制度保障。于是,自由主义将自由、和平、平等的价值理念囊括进来。“如果人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除私有制以外,自由主义纲领还将‘自由’与‘和平’这两个词提到重要位置。”“许多老资格的自由主义者认为,‘自由’与‘和平’不仅仅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一基本思想的延伸和发展,而且同样是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米瑟斯,1994:61-62)
保障一切劳动者的自由。
一切理性的制度都应该包含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自由主义更加突出“自由”二字的价值理念。“我们唯一的主张是:保障一切劳动者的自由,保障使人类创造出最高劳动效率的劳动制度。自由主义的这一主张符合地球上所有居民的利益。”(米瑟斯,1994:64)比如在自由迁徙这一问题上,自由主义主张个人可以自由迁徙。“自由主义主张每一个人有愿留在哪里就留在哪里的权利。这当然不是‘消极的’要求。每个人可以在他认为最好的地方工作和生活,这属于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的根本品质。这个要求只是在那些限制劳动力自由迁徙的地方,才变得消极了。”(米瑟斯,1994:159-160)“实行自由主义则可以使今天看来不可能解决的迁徙问题消失。”(米瑟斯,1994:163)
作为万物之父的和平。
在人类秩序的选择上,自由主义坚决地摒弃战争,崇尚和平。“自由主义对战争的抨击与慈善家对战争的批评有本质的区别,其出发点是:和平是万物之父,战争则不然。只有和平才能给人类带来进步……自由主义者憎恨战争与慈善家对战争的憎恨不同,慈善家认为战争也可以带来一些有用的后果,而自由主义者认为战争只会产生有害的结果。”(米瑟斯,1994:65)与慈善家不同,自由主义者坚信,“即使是胜利的战争对于胜利者而言,也是一个罪恶,和平要比胜利好得多。自由主义者要求强者懂得其真正利益所在,要求他们学会并明白:和平的优越性和好处,无论对于强者还是弱者,都是等同的。”(米瑟斯,1994:65)
“一战”“给我们的时代上了一堂世界观的课程,它告诉我们:战争和劳动分工这两者是水火不相容的。”(米瑟斯,1994:68)自由主义反对使用诸如内战、革命、暴动等形式的斗争手段来解决社会和政治问题。因为,“一旦经济的和平发展进程一再被这种内部斗争所打断,持久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便无法得以保障。”(米瑟斯,1994:81)
自由主义在战争问题上态度是极其鲜明的:反对破坏既有秩序的战争和武力冲突。在这一点上它也是普遍主义的,它既关照强势群体,又关照弱势群体。相比和平而言,战争的后果总是危害性的。因此在和平与战争之间,理性的选择总是选择和平,唾弃战争。就这一意义而言,自由主义是相当温和的。因为它不象法西斯主义或者社会主义,动辄诉诸武力、暴动、起义、革命、运动等。
和平的维系需要宽容。自由主义对待宽容的态度是:“它对每一种宗教信仰以及每一种世界观均持宽容态度”;“自由主义毫不妥协地反对任何不宽容的行为”;“自由主义主张容忍一切不同的意见,容忍所有的教会与教派,同时,自由主义者也要求这些人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一切不容忍其他人或其他教派的现象和越轨行为”。(米瑟斯,1994:93)总之,“一个自由的人应当容忍他人想其之不想,为其之不为。应该克服那种只要是他觉得不妥当事情就打电话报警的习惯。”(米瑟斯,1994:92)“它要求人们对那些毫无意义的理论、学说,对那些荒唐可笑的假教义以及对那些天真愚笨的迷信坚持宽容态度,即使对那些它认为有害社会、使人堕落的学说或看法,人们也应予以容忍。”(米瑟斯,1994:94)
为什么自由主义要主张宽容?“自由主义主张宽容是出于原则,而不是为了投机……自由主义主张宽容,并不是因为它赞成这些学说的内容,而是基于它对宽容的认识。自由主义认为:只有宽容才能创造并保障社会的和平与和谐;没有和平,人类就会倒退到很久以前的野蛮和贫困时代。”(米瑟斯,1994:94)易言之,“自由主义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它对这些‘高级玩意儿’抱着无关紧要、漠然处之的态度,而是因为它坚信:保障社会内部的和平与和谐是高于一切的头等大事”。(米瑟斯,1994:93)
和平,既是自由主义国内政策的目标,也是其外交政策的目标。自由主义将和平由国内推及国际之后,表明自由主义具有一种世界眼光和人类意识。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她是普遍主义的,也是世界主义的。“各国务需认清,对外政策最重要的问题是创造永久的和平。”(米瑟斯,1994:165)“如同在国家内部一样,自由主义在国家间的交往中也力求和平合作。自由主义思想的出发点是,认清人类合作的价值和重要性。自由主义所计划并欲付诸实施的一切均是为了维持人类在相互合作方面今天业已达到的水平并使其进一步提高。而其最终理想则始终是想实现一种和平的、没有摩擦的全人类的全面合作。自由党人的思想里永远装着全人类而不是一部分人。它不依附于狭隘的恶团体,不终止于某个村庄、地区、国家和地球某个部分的边界。它是一种世界主义的、一种全球性的思想,一种包容了全人类和全世界的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是人道主义、自由的世界公民主义和世界主义。”(米瑟斯,1994:135)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这需要各国的共同努力。没有一致性的国家认同,世界和平就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因此,每个国家都实行自由主义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之事。也就是说,“必须对各个国家灌输自由主义的思想,必须将自由主义的原则贯彻到一切国家的机构中去,这样就能为和平创造条件并消除战争的根源。只要存在着关税保护、禁止人员迁徙、强制学校教育和强制性授课、干涉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就会不断产生导致战争纠纷的冲突。”(米瑟斯,1994:17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
自由主义在发展历程中,不断修正了其平等观。这就是从政治权利平等和公民权利平等走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前者就是早期自由主义的典型观点。“分析旧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纲领之间的区别,最简单、最直观的方法是看它们如何理解平等问题。在十八世纪,自由主义者深受自然法学说以及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它们积极争取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人人平等。这是因为早期的自由主义政治主张的出发点就是人人生而平等。”(米瑟斯,1994:68)
米瑟斯主张,必须对平等观进行必要的修正。平等观的要义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于两个不同的原因。其一,我们列举了反对限制个人自由的种种理由,它们说明:若要使人们的生产活动达到最高的生产效率,就必须实行自由劳动制度。这是因为,只有以工资的形式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由工人才会在生产中竭尽全力。其二,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和平……在一个社会之中,如果各个社会阶层的权利和义务都不相同,那么,社会的持久安定与和平就无法得以维持……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平,必须消灭社会的等级制度和特权,从而中止围绕着等级和特权而展开的斗争。”
问题在于,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米瑟斯,1994:69)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平等。“要想把人变得真正平等起来,这是依靠人的一切力量都办不到的事情。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而且还要继续不平等下去。如前文所述,真正理智、清醒、并且合乎目的的处理方法就是争取在法律上平等待人。自由主义并不奢望得到比这更多的东西,因为,超出这个范畴以外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因而也是不可能得到的。人们不可能把黑人变成白人,因为它超出了人的能力范围。但是,人们可以赋予黑人同白人一样的权利,从而使他们能够同白人一样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米瑟斯,1994:69-70)
在平等观这一问题上,还必须区分社会主义的平等观和自由主义的平等观。因为,社会主义的平等观不同于自由主义的平等观。“社会主义者却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还远远不够,必须让每个人的经济收入都平等起来,做到这一点,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平等;废除世袭特权、废除等级制还不够,还必须彻底消灭私有财产这个最大的、最重要的特权,只有这样,才能完全实现自由主义的纲领。这样一来,他们就把自由主义最终引向了社会主义,引向了消灭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的轨道。”(米瑟斯,1994:70)自由主义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主义主张经济面前人人平等。于是,砸碎私有制这一造成经济不平等的最重要的因素,也就成为他社会主义的必然逻辑。
平等的问题,还涉及到如何理性认识奢侈行为的问题。“我们这个社会制度受到最频繁抨击的是收入和财产分配的不合理这一事实,它导致了严重的财富不均问题。”(米瑟斯,1994:71)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导致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富人的奢侈行为。如何看待这一行为?“今天的奢侈品就是明天的必需品,这就是经济历史的发展规律。人类生活的一切改善和进步都首先以少数富人奢侈的形式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奢侈品就变成了所有人生活的必需品。奢侈鼓励了消费水平的提高,刺激了工业的发展,促进工业新产品的发明创造并投入大批量生产。它是我们经济生活的动力源之一。工业的革新与进步、所有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都应当归功于奢侈。”“我们大多数人最不喜欢的是那些不劳而获、游手好闲、在享乐之中度过一生的阔佬。但是,这些人在整个社会有机体中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他们的奢侈行为起到了榜样的作用,在大众中唤起了新的消费需求,赋予工业以新的动因,并促使工业来满足大众的新需求。”(米瑟斯,1994:73)
从经济发展、从消费行为、从一个历史过程的观点来看待奢侈行为,而不是简单地对富人、对奢侈行为进行批判,确实能够给我们一种新的启示。从奢侈品到必须品,从奢侈到消费需求,从奢侈到经济增长,从奢侈都工业革新,从奢侈到新的需求,从奢侈到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从奢侈到人类生存状况的改善,这些就是极好的明证。或许,米瑟斯要告诫我们的是,奢侈的意义正在于此。
自由主义的国家(政府)职能观。
与无政府主义相比,与社会主义相比,自由主义在国家观上都与其根本不同。自由主义不同于无政府主义,同样,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也不同于无政府主义的国家观。“没有强制措施,社会就会面临危险;为了保障人们的和平与合作,必须制定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制,必须保留暴力和威慑手段,只有这样才不致于使任何人破坏社会秩序。人们必须拥有足够的力量,迫使那些无视他人的生命、健康、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的人遵守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必要时必须使用暴力。自由主义学说赋予国家的任务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自由,保卫和平。”(米瑟斯,1994:77)“国家是一部强制和镇压机器……一切与国家有关的事物都与强制和暴力密切相关。镇压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是国家的主要职责。”(米瑟斯,1994:95)自由主义将国家限于一个“弱国家”,限于一个“保护”意义上的国家,限于一个维持“秩序”意义上的国家,仅此而已。它所要彰显的恰是“个人”意义上的国家。
自由主义不同于社会主义,根本的一点,前者主张私有制,后者主张公有制。正是基于此,自由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的一些做法,比如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自由主义彻头彻尾地憎恨国家在经济领域的活动……自由主义关于国家职能的主张是它赞成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这一根本性主张的延伸。如果我们赞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那么,我们当然不同意将它改变成公有制的形式。也就是说,政府不应当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基于这一立场,自由主义者关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要求,明确无误地界定了政府的职能范围。”(米瑟斯,1994:78)自由主义并不是绝对反对政府的干预,但是有其底线。“只有在国家的进一步干预将导致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的情况下,自由主义才会断然拒绝国家的干预行为。”(米瑟斯,1994:78)将政府的职能与生产资料的性质有机链接起来,从后者推出前者,并且严格恪守这一职能,这是自由主义在政府观上的发展逻辑。
政府必须是有限的。“自由主义认为,国家机器的任务只有一个,这就是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低于任何暴力侵犯和侵略。一切超出这一职能范围的政府行为都是罪恶。一个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去侵犯生命、健康、侵犯自由和私有财产的政府,必然是一个很坏的政府。”(米瑟斯,1994:90)为什么这么说?这就涉及到对权力的看法。正如雅各布·伯克哈特所言,“权力本身就是个坏东西,不论谁行使它都不会有好的结果。权力会导致滥用。不但那些独裁君主和贵族滥用权力,而去黎民百姓也很容易出现越轨行为,他们也会滥用民主政治体制赋予他们的权力”。(米瑟斯,1994:90)“即使是那些自由主义的政治家,一旦他们掌握了权力,也都会或多或少地背离自由主义的原则。”(米瑟斯,1994:104)
放弃对国家的警惕是危险的,也是令人后怕的。“一旦我们放弃了不允许国家机器干涉任何私人生活的原则立场,那么,国家势必会对个人生活的每个细节制定规则,实行限制。个人自由就会因此被剥夺,个人就会变成集体的奴隶,成为多数人的奴仆。人们不难想像,如此之大的权力,一旦它被居心不良的当权者滥用,会导致多么恶劣的后果。这种权力即使被那些道德高尚的人掌握,也会使世界变成一个鬼神的墓地。人类的进步大都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即从一小部分人偏离大多数人的思想和生活习惯开始,直到他们的行为最终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接受,从而形成了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如果将权力赋予多数人,让他们规定少数人可以想什么,可以谈什么,可以做什么,那么,人类的一切进步都会就此中止。”(米瑟斯,1994:91)
批判暴力论与民主的社会功能。
民主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为下述这些方面。“民主是一种国家的宪法形式,即它可以保证在不使用暴力的前提下使政府符合被统治者的意愿。假如一个按照民主的原则组成的政府不遵照大多数人的意愿执政,人们不应打内战就可以将它推翻,并将那些受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推到政府的执政地位。民主的国家体制中的选举机构和议会就专司此职,它们使政府的更迭得以平稳、无摩擦、不用武力以及不流血地加以完成。”(米瑟斯,1994:81)
暴力、武力的使用,本身就是一种霸道和强权的逻辑。“若想使自己的事业赢得支持者和追随者,仅靠武力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说,赤裸裸的暴力手段不可能赢得公众,使用各种手段的人是注定要失败的。”“武力镇压与运用思想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其效果恰恰相反。武力镇压往往是自身虚弱和无能的表现,因为他们拿不出比对方更好、更富有成果的思想武器。”(米瑟斯,1994:89)“自由主义认为:暴力反抗是打破少数人压迫大多数人这一局面的最后手段,借助其思想获得政权的少数人必须始终如一地致力于利用思想的力量使自己变成多数。”(米瑟斯,1994:96)这一强权逻辑决定了其不可能赢得“斗争”的胜利。“但是,最终决定战争胜负的不是武器,而是人的思想。正确的思想可以将人们组织起来,告诉他们应该用手中的武器向谁开火,为谁而战。人的思想是决定斗争胜负的唯一武器。”“比刺刀和大炮更危险的是思想武器。”(米瑟斯,1994:172)正如自由主义是用来对付社会主义一样。“与社会主义作斗争唯一有效的思想武器就是自由主义。”(米瑟斯,1994:89)
自由主义试图调和国家和公民之间的矛盾。一方面,要避免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的名义打压公民个人。“自由主义试图消除国家官员与公民两者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的毒素……自由主义者坚信:国家权力和刑事法庭是社会在任何情况下都须臾不可缺少的机构。但是,他们还认为:刑罚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尽最大可能地制止和排除危害社会的行为。刑事处罚不应当成为报复和复仇的工具。犯罪作恶的人应该落入法网,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们不应当成为法官、警察以及某些有私刑拷打欲的民众发泄其仇恨,满足其虐待欲的对象。” 总之,“国家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须保障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充分自由。公民的权利不能限制在这样的范围之内,即:当他们的想法与操纵国家机器的那些人的想法不一致时,他们只有一个选择:要么服从,要么摧毁国家机器。”(米瑟斯,1994:96)
另一方面,公民个人也不能“过于夸大个人权利,甚至反对国家、拒绝国家”。“现代欧洲人成功地使个人和国家的社会联系密切起来,远远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代。这是自由主义社会思想的功劳……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创造了一切奇迹赖以产生的基础,其标志便是我们当代的生活水平。”(米瑟斯,1994:205)
总之,与暴力逻辑全然不同的是,民主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政府的合法性问题,认同问题,政权的和平交接与有序更替问题。我们可以说,民主的逻辑与和平的逻辑是一致的。或者说,和平的逻辑需要民主的逻辑。简言之,民主的社会功能主要也就是维护和平的秩序。因此,自由主义必然推崇民主,因为这是维护和平的必要之举。暴力论在这一点上是孱弱无力的。
诚然,人们反民主,以及对暴力论的推崇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民主的失望。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人类以过高的期望跨进了民主的时代,自然他们就会很快感受到失望的痛苦,人们不用费多大周折就发现,原来民主也会犯错误,其错误至少与君主制和贵族统治的错误一样多……现在,民主以及民主推选的国家首脑四处被人嘲笑。”(米瑟斯,1994:81)因此,准确认识民主,理性对待民主,也是在民主观上少犯错误、不犯错误的当然之事。
反民主理论主张,“多数人的统治是毫无意义的,还是应当由最优秀的人来统治国家,尽管最优秀的人是少数人,但他们最有治国之才。”(米瑟斯,1994:82)少数人要能够上台执政,难以避免地就会使用暴力。民主主义不是不赞同少数人统治国家,而是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能够获得统治权。“民主主义者也同样赞成让那些最优秀的人来统治国家。但是他们主张:个人或某些人要想证明他们是合适的统治者,最好的方法是说服人民,使人民自觉自愿地把管理政府的任务交给他们,绝不能用武力迫使人民接受他们的要求。(米瑟斯,1994:84)“自由主义认为,暴力从来就不是解决危机问题的手段。少数人的专制独裁永远不会持久,即使他们成功地使大多数人相信了他们统治的必要性,或至少让人相信他们的统治带来的好处,其统治也不会持久。为了保住他们的统治地位,最终还是不得不使用暴力。”(米瑟斯,1994:84-85)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在于用什么样的方式治国理政。民主的方式还是暴力的方式?前者采用说服、协商的方法,后者诉诸武力、流血的方法。二者之间有着根本的不同。
不同的获取权力的方式和不同的统治方略,必然带来不同的效果和影响。“只有那些得到被统治者拥护的人才能长期执掌政权。谁要想按照他的意志统治世界,他就必须力求用智慧争取统治权。那种违背人民的意愿,企图长期维持一个人民拒绝接受的制度的做法是绝对行不通的。那些企图以战争的方式、使用暴力夺取政权的人,最终是注定要失败的。暴力夺权、挑动战争,其后果与人民推举的坏政府造成的不良后果相比较,前者造成的危害要远远大得多。违背人民的意志,同时又要他们感到幸福,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米瑟斯,1994:85-86)在这一问题上,是用民主的方式,还是用暴力的方式,全然取决于暴力论者的逻辑还是民主论者的逻辑。
三、自由主义的前途
自由主义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它在贯彻其主张和实行其政策的过程之中,要么遭受拒斥,要么大打折扣,致使其功能无法发挥或者发挥有限。更重要的是,自由主义面对的最大困难在于,它所面对的是反自由主义的时代以及反自由主义的思维。
一路走来,自由主义是艰辛的。自由主义也是困难的。自由主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没有被全部贯彻实行过”。“甚至在人们视为自由主义的故乡和自由主义的模范国家英国,也没有成功地贯彻自由主义的全部主张。从整体上看,世界上有些地区的人们只采纳了自由纲领的某些部分;在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人们不是一开始就拒绝它,或者至少在短时间内就否定它。本来,人们可以以夸张的口吻说:世界上曾经拥有一个自由主义的时代,但事实上,自由主义从来没有能够发挥它的全部作用。”“自由主义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成功地贯彻实行过它所要实现的纲领。”“如今,自由主义政策到处遭到反对和抵制,私有制的发展受阻,因而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反自由主义思想统治的时代,所有人的思维方式都是反自由主义的。“(米瑟斯,1994:44-45、51、54)
虽然如此,自由主义亦有其足以引以自豪的地方。“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创造了一切奇迹赖以产生的基础,其标志便是我们当代的生活水平。”(米瑟斯,1994:205)
最后,用米瑟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一书的结尾来作为本文的结尾,作为对自由主义前路的瞻望。或许能够原汁原味地表达米氏对自由主义的憧憬。
“没有一个宗教派别,没有一个政党曾相信过,可以不用打动人们的意识感情来维护自己的事业。华丽的辞藻、音乐和歌声响起来了,旗帜飘荡起来了,鲜花和色彩构成了某种象征,这是领袖们在寻求人们对他们个人的顺从。自由主义不跟着做这种事情。它没有党的鲜花,没有党的色彩,没有党歌,没有党的偶像,没有标志,没有口号。它只有事业和论据,而它们必定把它引向胜利。”(米瑟斯,1994:209)
参考文献:[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Von Mises,L.):《自由与繁荣的国度》,韩光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2007年4月19日下午五点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