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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9-30 文章来源:作者投稿 文章作者: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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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和谐,代表着我们对现代社会真善美的孜孜以求的追求。如果借鉴现代系统论的一些概念,和谐,则是一种关于社会系统的美学境界,是社会系统结构真善美和社会系统发展形态真善美的总称。
构建和谐社会,是立足现实的理性选择,是现实理性向理想理性发展的必由之路和最佳途径。和谐不是权宜之计,更不能迷失理想信念的方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我们当前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对外方针方面,党中央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和平崛起、积极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宏伟战略目标。
伟大导师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学说体系,同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非常重视对人类发展理性的研究,提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五阶段说,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认为,当人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提高,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得以实现,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劳动产品非常丰富之后,人类将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的理论和学说体系是相当严谨的。人的思想觉悟提高,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社会产品丰富,这些都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是这一历史进程的理论概括,是立足现实主义、迈向理想主义的伟大征程。和谐理念,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反映的正是一种对人类实践理性、发展理性更高层次的认识,是立足现实理性,立足理性实践,迈向理想理性内在规律的结晶。
我们坚信,代表正义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理想主义发展的正确方向。正是基于这一点,和谐社会将是从现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共产主义的重要历史时期。
作者简介:程平,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副研究员。 通讯地址:430019,武汉市发展大道3081号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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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员:china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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