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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

发布时间:2006-10-20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文章作者:刘立群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十分重要,涉及的范围也很广,由于时间不多,只能讲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主要分两部分讲:第一是讲浅层次部分,第二是讲深层次部分。浅层次部分是讲欧洲近代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与天主教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深层次部分是从学理上把有关的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讨论,主要是讲我自己的一些新观点。即第一是从历史角度,第二是从根本道理或者说从基本原理角度。第一部分比较好懂,第二部分有一定难度。
 
  首先从历史角度讲。我参考的书主要是钱时惕《科学与宗教关系及其历史演变》(人民出版社2002年),此外也有一些网上的最新资料。大家知道,人类在漫长的原始时期就对许多自然现象进行了观察,许多自然现象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但是比较严格意义上自然科学研究只是在文字体系发明之后才出现,大约开始于4-5千年前,最早的文字是两河流域苏美尔人发明的钉头字,后来被巴比伦人等继承和发展,并逐步积累下大量文献,写在泥板上,其中一部分内容涉及数学和天文学等方面。只有在使用文字之后,人们才能对观察到的自然现象进行记录和比较准确的表达,也才能把这些记录和思考的结果逐步积累起来,使人们一代一代地积累、提高和发展,形成最初的科学知识。当然那时没有专职的研究人员,没有学科的划分,也没有系统和完善的研究成果、著述,更没有学术刊物,即自然科学研究在很长时期内没有自己独立的形态,这些只是在近代以来的欧洲才开始出现。而独立形态的自然科学研究一诞生就必然同占支配地位的宗教神学及基督教会产生某种矛盾和冲突。
 
  上帝论是基督教教义的核心,也是西方的科学与宗教之争的焦点。按照基督教教义,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但是人们不能直接看见上帝,那么怎样认识上帝的存在及伟大呢?在基督教看来有两个途径,第一是通过上帝的启示即圣经去认识上帝,由此获得的真理叫“天启真理”;第二是通过认识上帝的创造物即认识自然(包括人)去认识上帝,由此获得的真理叫“自然真理”。这就是说,通过研究自然界也可以去认识上帝,这是认识上帝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基督教和科学研究似乎不矛盾,而且基督教还鼓励自然科学研究。不过这只是事物的一面,而另一面则是二者必然发生矛盾和冲突。最著名的有两大争论,一是围绕日心说与地心说的争论,二是围绕生物进化论的争论。
 
  日心说最初的萌芽在古希腊就出现了,同时也出现了地心说。形态比较完整的地心说是古希腊著名学者托勒密(约90-168年)提出的,这个模型比较好解释了当时所观测到的许多天文现象,比较有说服力。此外,地心说一方面符合人们的直观体验(人们通常无法想象是地球在转动,因为一方面人们感知不到地球的转动,另外也无法解释如果地球在转,那为什么人不掉到天上去,因为当时人们并不知道有地球引力作用),另一方面也符合当时人们狭窄生活范围的心态,习惯于从自我出发,认为自己居住的地方是世界乃至宇宙的中心,所以地心说得到广泛的承认和流行。中世纪著名神学家托马斯·阿奎纳(1224-1274)接受了托勒密的地心说理论,把它纳入到他的神学学说当中。
 
  在基督教看来,人是上帝根据自己的形象而创造的,而日月星辰又是上帝为了人而创造的,所以人居住的地方理应是宇宙的中心。基督教思想与托勒密地心说相结合,就形成“地球在宇宙中心,上有天堂、下有地狱”这样的构想或假想。托勒密的地心说成为基督教思想的佐证,反对它就等于反对基督教教义。不过在另一方面,依照托马斯·阿奎纳的学说,允许通过认识自然而去认识上帝,而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等通过观察研究自然界,却发现不是日动、而是地球在动,他们认为自己所发现的宇宙图景才是上帝真正创造出来的,所以引起激烈的争论。哥白尼写作和出版《天体运行论》、提出日心说,其本意并不是想通过自己的天文学研究向基督教神学的统治地位提出挑战,他本人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并且写有一篇献给教皇保罗三世的“序言”,说希望这本书“会对全体基督徒、对陛下所拥有的最高权力做出某些贡献”。他认为托勒密的地心说由于采用十分复杂的所谓“本轮、均轮”体系(有79个),像一个“怪物”,认定这不符合上帝的旨意,说“造物主不造出累赘无用的东西”。他认为自己所创造出的体系(用今天的表达就是模型)“显示出宇宙具有令人赞叹的对称性”,从而显示出“神圣的造物主的庄严作品是何等的伟大”。即实际上他自认为是在基督教神学的范围内来研究天文学、提出新的学说。这无疑表现出他的历史局限性,也反映出西方当时浓厚的宗教有神论氛围。
 
  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1548-1600)则比哥白尼走的要远得多,他认为太阳系在宇宙中不止一个,而是有无数个。这样就剥夺了太阳在宇宙中的特殊地位,与基督教的宇宙结构画面完全不同,激起天主教神甫们的恼怒,1600年被罗马宗教裁判所判以火刑。卷入日心说和地心说之争的第三个重要人物是伽利略(1564-1642),他起初赞同托勒密的地心说,后来通过自己制造的望远镜观察到许多新的天文现象,对这些观测结果进行分析之后,他认识到哥白尼体系比托勒密的体系要优越得多,并开始宣传、论证哥白尼学说,被罗马宗教法庭在1633年判为重大“异端”嫌疑,处以终身监禁。后来天文学的一系列进展都证明地心说是错误的。罗马教廷于1882年被迫承认日心说正确;1979年开始重新审查伽利略案件,经过13年“复查”,认定伽利略学说不是异端,于1992年10月底正式平反。
 
  从客观上说,哥白尼虽然并没有得出完全正确的结论,也并不想真正打破基督教神学的垄断地位,但是他毕竟把自然科学研究向前推动了一大步,在解放思想方面的意义尤其重大,使人们开始逐步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简单地以过去的学说、教义、教条为依据,无论这些学说多么权威、有多少人支持。
 
  第二是关于生物进化论方面的争论。圣经《旧约·创世纪》声称整个世界以及所有生物都是上帝创造的,这就是“神创论”,它是对“上帝论”的引申。17世纪爱尔兰一位大主教甚至“推算”出上帝是在公元前4004年10月17日开始创造世界,经过6天到10月22日 完成。“神创论”还与“目的论”相结合成为神学“目的论”,例如《圣经》说:上帝创造女人是为了让男人不至于孤独无偶,上帝创造蔬菜和水果是为了赐给人做食物,上帝创造水是为了养育鱼类,等等。
 
  从16-18世纪,欧洲科学界逐步积累了许多现有生物以及生物化石的资料,法国博物学家布丰(1707-1788)通过大量观察和分析,发现物种是可变的,在1749年《动物自然史》一书中提出物种可变论,认为现代的动物起源于少数原始类型,并且把物种变化的原因与地球的变迁联系起来。但是由于受到基督教势力的压力,他后来在这本书再版时删去了与圣经内容明显矛盾的部分。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1809年在《动物哲学》一书提出生物进化学说,反对林奈的物种不变论,并且用“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来解释物种变化的原因。
 
  生物进化论的集大成者达尔文(1809-1882)1828年进入剑桥大学学习神学,准备将来做一名牧师。但是达尔文努力钻研博物学和自然史,1831年大学毕业后以博物学家身份到英国海军部的水文地理战舰“贝格尔号”上进行环球科学考察,参加科学考察之前他是正统的基督徒,坚信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但是在5年的环球科学考察过程中,他发现了许多物种进化或变异的事实,使他在观念上发生很大变化,并影响到他对基督教的信仰,他在《回忆录》中说:“我逐渐意识到,《旧约全书》中有明显的伪造世界历史的事实……我逐渐不再相信基督教是神的启示了”。他在1859年出版《物种起源》,核心观点是“自然选择”学说,即“生存竞争、适者生存”,“物竞天择”, 认为生物进化是依照自然选择机制进行的。生物进化论直接冲击基督教的核心教义“上帝创世论”,由此出发的一系列教义例如“原罪说”、“赎罪说”等就都失去了依据和意义,所以引起基督教势力的强烈诽谤和攻击,其中包括许多没有摆脱基督教思想束缚的自然科学家,例如,1864年有30名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和40位医学博士联名发表声明,反对达尔文的进化论。不过,逐渐有更多的科学家加入到赞成进化论的行列中,并且用更多的事实和研究结果证明进化论正确。
 
  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至今仍是阻碍美国社会进步的一股力量,一百多年来他们想方设法阻挠作为现代生物学基础的进化论的教学。在20世纪20年代,阿肯色、密西西比、田纳西等州都通过立法禁止在公立学校讲授进化论。1925年在田纳西州一位中学教师因为教进化论而受审,震惊了世界,直到1967年,田纳西州议会才撤销了反进化论法。1968年,阿肯色州小石城一位高中生物教师挑战该州的反进化论法,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判决这样的法律违宪。此后,神创论者发起所谓“科学神创论”运动,声称神创论是和进化论一样的“ 科学理论”,应该在生物学课堂上同时教学。在80年代初,他们成功地游说阿肯色和路易斯安纳州的议会通过法律,要求公立学校用“同等的时间”教进化论和神创论。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这样的法律违宪,认为神创论是宗教,而不是科学,不能像进化论那样做为一种科学理论来教。
 
  此后,神创论者再次改变策略,为了不被视为宗教,他们避免使用“上帝”的字眼,不说生物是“神创”的,而改说生物是“智能设计”(intelligent design)的,要求把“ 智能设计论”作为一种科学理论来教。提出和论证“智能设计论”的主要是美国一个叫“发现研究所”的机构,《世界网络日报》在今年2月21日刊登该研究所514名科学家联合签署的声明,称“我们质疑达尔文宣称的生物随机变异能力和自然选择论来解释复杂的生命。谨慎的检验达尔文理论证据的行动应该被鼓励”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达尔文进化论有没有一定的缺陷,而在于任何形式的“神创论”都是完全错误、完全不科学的。可见科学与宗教的斗争之复杂、艰难。科学研究有缺陷和不足是完全正常的,因为科学研究本身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是不断完善和进步的过程,包括迄今各种自然科学理论学说,但是不应把有缺陷的学说给完全否定,而只能去进一步纠正和完善,更不能把诸如进化论有一定缺陷去反过来证明“神创论”的正确的。
 
  在自然科学不断取得长足进步、对基督教教义产生很大威胁之后,教会、尤其是天主教会也逐步顺应时代潮流的变化,可以说也是在“与时俱进”,以保持自己的势力和影响。例如1869年第一次梵蒂冈会议就强调信仰与理性的和谐,其理由是:上帝既是信仰的来源,也是理性的来源,因此上帝不会自己反对自己。1879年教皇利奥十三世发布《永恒之父》通谕,要求基督教要与自然科学的发展结合起来。进入20世纪后,天主教会进一步放弃与自然科学界对抗的路线,极力宣传宗教与自然科学一致。1936年成立罗马教皇科学院,聘请一大批著名科学家为院士。1979年在罗马一家科学院举行爱因斯坦诞生一百年纪念会,教皇保罗二世发表讲话,说“承认科学在探索创世过程中由上帝的手指所写下的真理的作用方面的自治性”。
 
  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主要是“宗教与科学没有矛盾”的观点,并且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此做出论证,主要是认为宗教和科学分别属于人类不同的思想范畴。许多自然科学家也接受了这种观点。例如德国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海森堡说:“科学是同客观的物质世界打交道,……宗教是同世界的价值观念打间道,它研究的是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或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科学所关心的是发现什么是真理或谬误。宗教所关心的却是什么是善良或邪恶”。他认为科学与宗教的冲突是出于误解,认为这种“争论的结果是毫无意义的”。
 
  下面简单讲一下科学与宗教关系问题的深层次部分,主要是我自己的新观点。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一些基本观点。
 
  我在《超越西方思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一书中提出一种新的科学分类法,就是把整个科学分为理论科学和实证科学两大部分,哲学就是理论科学,实证科学又分为工具性实证科学和经验性实证科学两大类,数学和形式逻辑学是工具性实证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则属于经验性实证科学。哲学研究是自上而下,因而站得最高、最全面;实证科学研究是自下而上,只对具体事物进行研究,并且永远不可能达到像哲学那样的高度。但是人类同时需要两者,两者对于人类来说缺一不可。但哲学有最根本的重要性,可以说哲学是纲,纲举目张。
 
    最近我在网上发表的一些文章,主要是在“中国学术论坛”网的“学术沙龙”栏目和“学说连线”网,后者还给我做了专集,其中包括“科学与宗教谁能占上风”一文。希望有兴趣的同学去浏览。
 
  现在人们往往把“科学”只理解为自然科学或者再加上数学(这主要源自英美学术界,而欧洲大陆、尤其是德国学术界近代以来主要是从广义理解“科学”[Wissenschaft]一词),这种观点本身就是片面的,不大科学并且缺少充足的道理。我对“科学”一词的理解绝不限于仅指数理科学即数学和自然科学,而是认为应当指最广义的科学,即科学除了数学和自然科学之外,还要包括理论科学即哲学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包括伦理学和美学。我认为如果只从自然科学与宗教的关系谈这个问题,那就永远不可能谈清楚,只有讨论最广义的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才能把问题真正谈清楚。这就是说,我这里所说的“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并不是指自然科学或数理科学与宗教的关系,而是指包括理论科学(即哲学)和所有实证科学在内的最广义的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此外,在谈论“科学”时,要考虑到应当包括三个方面,或者说应当区分开三个方面,即科学研究、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科学研究是指研究的过程,包括观察、实验、阅读、思考等;科学知识是指经过研究所得出的公认为正确的研究结果,而科学精神指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严格逻辑推理为基本要求的态度、做法和精神,即通常所说的“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也可以称为“理性主义”精神。在西方,经过18世纪的启蒙运动,比较彻底的科学精神才基本上占上风;在中国,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的人为障碍比欧洲要少一些,没有像基督教会那样的势力。
 
  大家会说,哲学社会科学迄今众说纷纭、有不同的观点和流派,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那怎么办呢?问题就在于首先要把作为领先科学的哲学真正科学化。我在《超越西方思想》一书中就做了大胆的尝试。现在只能简单谈几个要点,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找我的书看。我认为哲学应当区分为核心领域和外围领域,核心领域包括存在论、符号论和认识论,外围领域包括各种实证科学的基础,比如数学基础、自然科学基础、社会科学基础。只有首先正确解决核心领域的问题,才能正确解决外围领域的问题,而不是相反。
 
  哲学核心领域中最重要的是存在论(ontology)。我明确提出存在论应当是基本层次论。大家知道,自然界是可以分为不同层次的,比如宏观、中观、微观,在微观世界中又分为分子、原子、原子核、基本粒子等层次。但这都不是哲学意义上的基本层次。对自然界的不同层次进行研究是自然科学的任务,而哲学存在论的任务是对基本层次问题进行研究。基本层次是指对一切的一切进行最高的、最根本的概括,也可以说对整个世界做出最根本的区分、分类。比如物质一元论观点就是把一切的一切都看成是物质,认为思维、精神等不过是物质的一个属性或表现,18世纪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是突出代表。黑格尔的客观精神一元论则把一切的一切都看成是整个人类的客观精神。即一元存在论就是认为世界只有一种根本事物,不能再区分。而二元存在论或多元存在论则认为世界可以进一步划分,包括大家熟知的“物质和精神”二元存在论、波普尔提出“三个世界论”即三元存在论等等。这些存在论都暴露出很多缺陷,不能自圆其说,也不能完满地解释许多问题。
 
  于是我提出一种四元存在论即认为存在着四个基本层次,应当把一切的一切最终区分为四种东西、四个基本层次,它们相互之间不应混为一谈。第一个基本层次是对象世界,包括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等;第二个基本层次是符号世界,人类所发明的符号世界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用于定性的语言文字符号体系,二是主要用于定量的数学符号体系,语言符号体系主要是产生于对于人们所感知到的对象世界的命名,因此对象世界也可以称为“被命名世界”,即符号世界与对象世界的关系是命名与被命名的关系;第三个基本层次是定义内容世界,“定义内容”就是通常所说的语词的“内涵”;第四个基本层次则是想象力世界。想象可以分为有意想象和无意想象。做梦就是无意想象,有意想象谁都可以做,但是把这种想象的结果写作出来则是另外一回事。文学作品是靠想象进行创作的,神话和宗教也是靠想象产生的。
 
  人类发明创造出“神明”或“上帝”至少要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具有一定想象能力,二是要创造出有关的语词及语言表达能力。人类以外的高等动物也具有初步的想象能力,但是它们不具有创造语词语言的能力,所以就谈不上能有“神”或“上帝”。
 
  其次,对于“宗教”也必须加以说明。迄今一般把宗教归属为“意识形态”之一,我认为这很不够,也不大准确。从可以把文化区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这三类不同形态的角度出发来看宗教,就可以发现,通常所说的“宗教”,实际上既包括物质文化形态的宗教(教堂、庙宇,宗教服装、器物),也包括制度文化形态的宗教(各种宗教制度和组织,包括宗教节日、仪式等),还包括精神文化形态的宗教(宗教的教义、学说等)。由于宗教体现为这三种完全不同的文化形态,因此在很多情况下笼统地说“宗教”便不够严谨、不够妥当,笼统地说“宗教属于意识形态”也不准确。(参阅网站上我的“文化分类及制度文化新探”一文)
 
  从以上这两个前提出发来看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就可以得出:科学(广义)与物质文化形态的宗教其实并没有什么矛盾,与制度文化形态的宗教也基本上没有多少矛盾,直接发生矛盾的主要是科学与宗教的学说和教义,即主要与精神文化形态的宗教有矛盾。例如,各种宗教学说几乎都主张上帝或神明创世论,而自然科学的研究结果则完全否定这点,真正科学的哲学即正确的理论科学当然也否认这点。
 
  几乎所有的人都去参观过佛教寺庙、或是道观、或是基督教教堂,人们在参观这些宗教建筑时首先是、甚至仅仅是把它们当作艺术作品来欣赏,包括其建筑、器物等等,这些就是物质文化形态;此外人们对许多宗教节日、仪式等也普遍感兴趣,实际上许多宗教节日也已经被世俗化了,成为民间风俗、民间文化的一部分,这些是制度文化形态。从这两个方面来说,人们都感受到宗教文化的巨大魅力,它们是人类智慧和艺术创造力的结晶,已经成为人类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应当永远珍惜和爱护。而在极左时期,人们却完全没有认识到这点、不知道这种区分,错误地认为包括宗教庙宇器物以及节日仪式等在内的整个宗教文化都是“封建糟粕”、是“(欺骗)人民的鸦片”、要“破四旧”,因此随意大肆毁坏,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文明的倒退。
 
  而宗教学说教义等则有所不同,它们是宣传有神论,而有神论与主张无神论的最广义科学无疑是矛盾的。和几百年前相比,各种宗教现在都在世俗化,但不论怎样世俗化,并没有放弃其根本的东西,即信奉神或上帝。科学和宗教都是自然界原本并不存在、由人类创造出来的事物。但是二者创造的基础有着某种根本的不同:研究科学、创造科学知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严格的逻辑推理为基本要求,而且科学研究的结果一定是趋向于一致即趋同,即不同的研究者对于同样事物进行研究后最终只能得出相同的结果、得到同样的结论,从而达成共识即公认为正确的信息、结论,成为科学知识,这些知识是超越于个人的各方面差异之上的。
 
  宗教教义学说则基本上不依据或不彻底依据事实及逻辑推理,而主要是依据随意地想象和虚构、随意地发挥,每个人想象、虚构、发挥出的东西必然很不相同,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和场合所想象、虚构和发挥出的东西也不相同,没有任何达成一致的标准和尺度,所以也不可能得出相同的结论,结果必然是趋向于不一致即趋异。宗教界有人想把各种宗教及流派的思想学说统一起来,但是并没有成功,实际上也永远不能成功,因为如果真能够成功,那么它也就不再是宗教了。
 
  自然科学是经验性实证科学,数学是工具性实证科学,它们虽然在很多方面十分有用,但是也有很大局限性。宗教属于人文领域,自然科学可以在许多方面论证宗教学说教义的许多内容不正确,但是不能完全论证它不正确。要想完全论证它不正确,就需要整个科学即最广义科学的力量。更不必说自然科学除了能给人类带来很多方便和幸福之外,也给人类带来许多问题甚至灾难,包括人类的自相残杀、对自然界的破坏等。
 
  有人认为,“科学”(即自然科学)只能“拯救”人的肉体,只有宗教才能拯救人的灵魂;科学给人类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恶,只有宗教才能给人以善。神学界有一种似乎十分“明智”、“大度”的观点认为:宗教可以把物质世界完全交给“科学”,宗教只管人的精神世界。例如大同法师著《广义宗教学》一书(台湾天华出版事业公司1970 年版)称:“科学的对象是物质,宗教的对象是精神,精神和物质是不能偏重的,宗教与科学是并行不悖、兼收并蓄、毫无冲突的。”(第104页)这种观点似乎颇有道理,很能迷惑人,并确实迷惑了不少人。但这显然只是出于狭义地理解“科学”,即把科学只理解为自然科学。我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应当从最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科学,即最广义的科学不仅应当包括研究物质自然界的自然科学,也应当包括研究其他一切的一切,包括研究人类的精神问题、宗教问题等等。
 
  科学研究是探索万事万物的奥秘,而一旦探索出来成为科学知识,便不再让人感到神秘了,即科学知识本身没有任何神秘性,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宗教思想学说则正相反,由于它们主要是想象虚构的产物,而人们可以无穷尽地进行想象和虚构,因此它本身就有许多神秘、奥秘或玄虚之处,或者把许多事物向着神秘的方向去随意解释发挥。这种神秘性完全是人造的,因此最终是没有意义的。
 
  无神论观点本身固然是正确的、有着充分依据的,但是迄今的各种无神论学说却都仍不够完善、不够全面,因而缺乏充分的说服力,所以无神论批判有神论虽已有几千年之久,但是效果却并不佳。必须研究和发展真正全面科学的无神论学说,使其更加完善、全面,从而有更充分的说服力。关键是使哲学科学化。
 
  再谈一下对宗教典籍的看法。宗教典籍是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精神文化产品。迄今世界各国的各种宗教典籍都浩如烟海,例如佛教的《大藏经》、道教的《道藏》,等等。不过究其根本可以发现,它们大体上只包含四方面的内容:一是涉及到实际发生过的各种事情,即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等的记录,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可以当成史书来研读;二是各种虚构的、想象出来的事情和事件,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可以当作文学作品来看待;三是各种思想史方面的信息和内容,包括早期的哲学思想、自然科学思想萌芽等,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可以当作思想史、甚至科学史的文献和史料来研究;四是某些道德、伦理方面的训诫,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对推动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可以有一定益处,并且因此可能具有某种长远的价值。这就是说,宗教典籍本身都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应当认真保护和研究,并把其有价值的内容与没有什么价值的内容区分开。即可以从科学的角度去研究和发掘宗教中有意义的东西。有神论本身错误并不等于说宗教教义学说及宗教典籍都错了,更不等于说宗教组织、教会的所有行为都错了,正相反,教会做了不少有益的事、善事。
 
  近代以来,各国都陆续在宪法中规定了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对各种宗教采取宽容的态度和政策,尊重每个人及每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及选择,这无疑是很大的历史进步,但是这与应当普及真正科学的知识、批评反对错误的和不科学的观点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这种批评反对主要不是靠强制,更不是靠火与暴力,而是要靠长期地耐心说服、普及真正全面正确的科学知识,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还要靠社会在各个方面全面的进步。
 
    无神论可以批评有神论,有神论也可以批评无神论,但由于科学是以事实为依据、以逻辑推理为基本要求的,而宗教教义学说正相反,是以想象和虚构为主要前提和基础的,所以无神论、科学最终一定会占上风,能战胜任何宗教学说教义即有神论。这当然一定是指最广义的科学,如果只靠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力量”就显然太单薄。从有神论出发去寻找人类心灵的慰籍最终是自欺欺人的、站不住脚的,而数学和自然科学当然也不可能解决这个大问题、满足这个大需求,只有最广义的科学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满足人类这个需求。
 
  简单谈一下科学家与宗教的关系。美国学者阿盖尔在《宗教社会心理学》一书里提到不同学科的科学家与宗教的关系:“最没有宗教信仰的是心理学家,其次是社会科学家;(而)自然科学家与人文学者是比较具有宗教性的人”。他对此的解释是:前两者具有对社会比较完整的看法,而后两者缺少这种看法,所以容易接受宗教学说对人生和社会的看法。这种情况可以从前些年“法轮功”的影响看出来:中国科学院有若干位科学家受到“法轮功”的影响,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几乎没有学者受到“法轮功”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科学家需要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学一些哲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自己的眼界更开阔、更全面一些。当然社会科学家也需要学一些自然科学知识。
 
  我的结论是:科学可以与物质文化形态的宗教并存,也基本上可以与制度文化形态的宗教并存,但是科学知识最终不可能与宗教思想学说并行不悖,因为二者的观点和结论必然是相互矛盾的、冲突的,承认最广义的科学、承认无神论正确就不可能承认宗教学说、承认有神论正确,因为有神论不符合许多基本的事实,也不符合严格的逻辑推理。
 
  当然,宗教还有着不同于科学知识的许多独特的心理功能和社会功能,不应简单地抹杀这些功能,更不应简单地主张要“消灭宗教”(像在极左时期那样),宗教心理学和宗教社会学等学科对这些已经做了大量研究,有兴趣者可以参阅这方面著述。此外,各个国家的文化历史背景都很不相同,对很多事情和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例如中国历史上无神论传统的影响比较深,有神论传统比较弱,而西方历史上有神论传统的影响相当深,无神论传统则相当弱,即中国自古习惯于有皇帝,而西方自古习惯于有上帝,如果没有就会感到不大习惯。这是心理惯性、历史文化传统在起作用。对这些问题都需要具体加以考虑和研究。
 
  不应把信仰和理性完全对立起来。信仰不应是无条件的,而应是有条件的,这就是要经过头脑的思考,也就是要通过理性思考。宗教所宣扬的“信仰”则是无条件的,要求无条件信仰“上帝”或者“神”。这当然是没有道理的,是错误的。真正需要信仰的恰恰不是人造的“上帝”,而应当是最广义的科学本身,相信人类有能力创造出最广义的科学,包括理论科学和实证科学,解决人类所遇到的所有问题、所提出的所有问题。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十分复杂,涉及的范围也很广,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兴趣和研究。
 
  (作者根据2006年9月26日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演讲整理)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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