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在治理社会的思路上有两条基本路线——德治与法治。主张以道德为治理社会的基本原则,德主刑辅的路线,是为德治;主张以刑法为治理社会的基本原则,刑主德辅,或者在刑法的基础之上,道德与刑法交互使用的路线,是为法治。德治或者法治,在历史上是不同的思想路线的标志,在现实与未来之中,更有指示两种截然有别的(人的或物的、直指人心的或技术倾向的)文化发展方向的崭新意义。
关于德治与法治,先圣孔子讲过一段著名的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有归服之心。”治国在安民,得众在治心。人的世界的普遍安定与繁荣,在于充分调动与发挥本质上属人的(趋向于神性的)民众的道德自觉,一个人性与道德充分觉醒的精神性的根基,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的(而不是物的或牲畜的)时代与社会得以存在与进步的真实的与决定性质的基础与本质。
中国古代的儒家是主张德治的学派的代表,先圣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类似周朝制度的社会。“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孟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王治。“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仁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可以称之为“政教之极”。“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荀子•君道》) 从上述可见,虽然孔子、孟子与荀子对于理想社会的具体描述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在他们所向往的理想社会中,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崇尚教化、人人道德高尚,可以称之为一个理想的道德社会。
在充分发挥人的道德自觉的前提下,追求一个安定的、道德高尚的社会,这是自先圣孔子、孟子、荀子以至世世代代的有理想的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神圣理想。应该说在后孔子二千余年的时代,我们拥有一个坚持在自己扎实的土地之上建设一个安定、繁荣、人人平等、道德高尚的理想社会的极佳契机,那就是二十世纪以来中国发生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实践。社会主义追求平等的原则与坚定的社会发展的道德基础,其在实质的意义上,与儒学、与中国文化最本质的道德本位的基本精神并不相违背。然而由于中国历史与文化本身的特殊与复杂性,由于具体政治本身决绝地反击非道德的历史与传统的激进性质的特点与意义,在理论与实践当中,我们都丧失了一个足够准确与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与实践的观念的基础。出于历史的否定之否定的扬弃的辩证发展的需要与意义,我们要迎接一个在吸收历史与人类观念与文化发展全部成果基础之上建设科学、民主、平等、道德高扬的社会主义的崭新时代。
要建设一个人人平等、道德高尚的理想时代与社会,我们就必须充分把握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精神与道德的基础。德治与法治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德治的主张与理念,与坚持建设道德社会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和中国文化的本质精神所必然要求的社会发展的道德精神的坚定性与一贯性的原则相始终。德治理念所反映的,正是体现人类存在与发展本质的道德追求与建设的坚定与本位性质。要捍卫社会主义与中国文化本质精神所共同追求的社会发展的道德精神的纯粹与坚定性,我们就必须在社会治理的德治与法治的路线上,坚持德治理念的基础性,坚持道德建设的坚定性与本质性意义。这也是一条人的而不是物的,极端关注人的内在与本质属性而不是关注人的外在与次要属性的路线。在最本质的意义上,人必须与必然是现实与理想意义上的精神与道德生物,捍卫住了德治路线的基础意义,捍卫住了人类道德的坚定与神圣性质,我们也就捍卫住了人类高贵性的基础与本质,捍卫住了实现更高的人类性与更高的人类精神文明的境界的关键与本真。
而刑主德辅,或者主张在刑法的基础之上,道德与刑法交互使用的社会治理的法治的路线,本质上是现代西方文明发展的基本路向的反映,是一条执着于外在性的物的路线而不是执着于内在性的人的路线,是一条技术倾向而不是坚持社会发展的道德本位的文明发展的道路,本质上是一条维护人类发展的物质性与技术性而不是捍卫人类本真的道德精神的基础性因而不能在关键与实质的意义上阻止人类的本质性与高贵性下滑的有害的人类文化与文明发展的道路。在人类所有的堕落与沦丧之中,道德精神的堕落与沦丧是最为危险与可怕的,人类必须在道德精神的坚定与一贯性的基础之上实现自身文明的意义与方向性质。坚定地捍卫人类道德的本质性与神圣性,然后在社会发展的道德精神的基础性之上,实现建立在道德精神上的刑法与体现在刑法之中的道德精神的作用与意义,才是有助于更高的人类性的本质上正确的正善的人类文明发展的理念与道路。
我们祖先世代生息繁衍的土地与民族,有基于道德本位(本体)基础上的道德形而上学的正善的人类文明发展路向的基础,有本质上坚定捍卫人类道德精神的一贯性与神圣性的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因此在一片西风美雨的世俗化的海洋之中,我们没有理由妄自菲薄,我们没有理由不看到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精神在捍卫人类精神与道德建设纯粹性与坚定性上的有效的契合与融通的作用与意义。在风雨飘摇的人世之海,只有在精神与道德建设上坚定与一贯的人类,才配在观念与实践之中无限地接近与实现自身的真实代价与本质。德治与法治、人的与物的、道德性与技术性、中国性与西方性的文化与文明存在与发展的概念,都必须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建立与实现自身的本质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