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是民主的主体
如果有人说,现在中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全世界的人都会笑掉大牙。那么民主到底离我们中国还有多远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什么叫民主?所谓民主是一种社会状态,其特点是:人民有参与国事或对国事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咋看定义很简单明了,但是细究起来却有点复杂。既然民主是人民的一种权利,那么我们首先就要搞清楚什么是人民?人民有三种解释:一就是指人类,二是指作为社会基本成员主体的劳动群众,三是指一个国家的普通人,区别于少数有特权者。可是在我们国家,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的概念就被偷换成“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和“在今天一切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既然“人民”都被偷换了,那么人民的这种权利——民主,也就无从谈起。也就是说,凡是拥护我的政治主张的就是人民,否则就是敌人。这样一来,这个国家里就只有一种政治主张和一种关于国事的意见了,什么“有参与国事或对国事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全都是引诱“敌人”暴露身份的诱饵。以前那些所谓的“右派”分子就是这样被引诱出来的。所以要民主,首先要为人民正名,决不能以赞成什么和拥护什么来定义人民的范畴。一旦一个人提出不同的政见或意见来就不属于人民了,那也就没有民主了。
二、温饱是民主的基础
如果一个人连温饱都无法保证,哪还有心思去参与国事或对国事发表意见?但是反过来,如果你去参与国事或对国事发表意见,或许能解决包括自己在内的许多人的温饱问题。这就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一样,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又有反作用,能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生产力始终是基础。同样温饱是民主的基础。如果你饿得连话都说不动,冻得发高烧昏迷不醒,你怎么去参与国事和对国事发表意见?但是仅有温饱是不足以举起民主的大旗的,要举起民主的大旗,我们还必须要有自由的环境和知识的力量。
三、知识是民主的动力
如果一个人只知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知识和文化,没有社会和国家的概念,是一个处于原始蒙昧状态的自然人,那他怎么去参与国事或对国事发表意见啊?因此,一个人要参与国事或对国事发表意见,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参与国事或对国事发表意见,其二是要知道自己怎样去参与国事或对国事发表意见,其三是要知道自己去参与什么国事或对国事发表什么样的意见。这就需要知识。而知识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为了在人生有限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人们除了在实践中学习,还必须接受学校的教育。公平科学合理的教育制度,是人们公平有效地获取知识的保障。两千多年前,我国的孔夫子就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寓教于乐”和“教学相长”等科学合理的教育理念,可是我们今天的教育工作者却还在搞“有教有类”——搞什么贵族学校,把优质的教育资源都往这些贵族学校集中。我国的教育不公平,已为我国的民主进程设置了非常关键和严重的障碍。因此教育的产业化,貌似经济问题,实际上已关系到我国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说严重点,是已经危及到我们中华民族的生存和文化道德伦理异化的问题。在发达的国家,职业教育的确是产业化的,但是基础教育却是事业性的,是非常平等的。因此,既然知识是民主的动力,那么要实现民主,人们首先要有平等获得这个动力的权利,即首先要实现教育公平,否则我们这些乡巴佬或阿Q的后代们还不是听那些“假洋鬼子”或所谓的精英们说了算?
“在中国的民主革命运动中,知识分子是首先觉悟的成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都明显地表现了这一点,而五四运动时期的知识分子则比辛亥革命时期的知识分子更广大和更觉悟。”上世纪初的“五四运动”,我国的知识分子首先高举起了民主和科学的大旗,也说明了知识是民主的动力。因为当时的这些知识分子基本上还能温饱,而当时的工人农民连温饱都非常成问题,哪还有能力接受教育和搞民主,许多老百姓就根本不知道民主为何物。由于当时根本没有一个让民主这缅旗帜自由飘扬的环境,因此这缅旗帜刚一举起就倒下了。
四、自由是民主的环境
如果要想让民主的旗帜高高飘扬,除了温饱基础和知识动力,还必须要有一个自由的环境。没有一个自由的环境,哪来一个对国事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自由的环境是民主的旗帜自由飘扬的天空,自由的环境是民主制度放声歌唱的舞台。那么什么是自由的环境?自由的环境是没有任何约束的环境吗?不是。自由的环境是没有政府和政党的环境吗?也不是。我们搞科学的人都知道一个道理,如果你按规律办事,你就是自由的,如果你违反了客观规律,你就是不自由的,甚至还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那么民主所需的自由环境,其实是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而这个宪法和法律不仅符合客观规律和被普遍遵守的传统习俗,并且高于政府、政党和宗教。你可以反对政府的政策、任何政党的主张和宗教教义,但是你绝不可以违反宪法和法律,这就是民主所需的自由的环境。或者说,民主需要高于政府、政党和宗教的的宪法和法律为保障。由此可以看出,中国要真正实现民主,一要解决温饱问题,二要解决教育普及和教育公平问题,三要制定出高于政府、政党和宗教的宪法和法律。谁要是阻碍这些问题的解决,谁就是民主的敌人,谁就是历史的罪人。
五、法制是民主的保障
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一个国家里,如果没有法律制度作为保障,那么民主就会成为无休止的争吵和争斗,其结果仍不得不使用丛林法则来解决问题,这样的民主其实是原始的无政府状态,是一种无法无天的民主,是一种野蛮的民主,其最终目的是达到集权,因此这样的民主比集权还落后。而我们现代中国人所追求的是一种文明的民主,文明的民主是符合文字写明的规则的一种社会状态,而这文字写明的规则在社会管理领域就是法律制度,按法律制度行事就是文明。文明民主的最终目的不是达到集权,而是达到认同和平衡。因此,在一个国家里要实现民主,就必须要有高于政府、政党和宗教的宪法和法律作为保障。如果在一个政党里要实现民主,就必须要有高于党中央和党的最高领导人的党法作为保障。在我国“文革”时期,搞“大鸣大放大字报”,似乎很民主,但是惟独不能批评毛泽东,因此毛泽东头脑一发热,党和国家就遭殃,这样的民主是狭隘的民主,是变味的民主,是没有法律制度作为保障的民主,因此成了整人的民主,那些民主斗士——红卫兵造反派个个都成了“整人专家”。同样,在一个国家里,如果没有高于政党、政府和宗教的宪法和法律,那么执政党或拥有众多的信徒的宗教派别犯错时,国家社会就会遭殃。因此,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状态,要健康有序地发展,就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这个规则就是法律制度。在这个法律制度下的民主政体,也就是所谓的民主宪政。民主宪政的守护神应该是不可以参政的军队,军队对内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宪法,如果军队可以参政,那么握着兵权的“袁世凯大总统”还是要过一下皇帝的瘾的。
六、独立是民主的前提
一个国家要想成为一个民主的国家,首先这个国家必须独立。因为如果你这个国家是另一个国家的附庸,那么你这个国家民主的结果一旦对主子国不利,主子国就会干涉你的内政,所以你这个国家也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可言。在国际事务上,你这个国家的代表也只能当作主子国的传声筒。同样,一个政党、一个人要想获得民主,首先也要独立。只有独立了,你才能真正拥有参与国事或对国事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或者说,只有独立了,你的所做所说才是你自己的,否则你只能作为其他政党或其他人的陪衬,或者干脆你就是给其他政党或其他人打工的,我国现在的一些民主党派和一些无党派民主人士就有点这样的味道。
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民主的实践者
上世纪初,高举民主和科学旗帜的“五四运动”,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在思想上和组织上做好了准备。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的催生剂,那么高举民主和科学旗帜的“五四运动”就是中国共产党的胚胎。“五四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许多都成了中国共产党的中坚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一开始与民主二字就有深厚的血缘关系。中国共产党所进行的革命叫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成立的地方政府叫苏维埃民主政府,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叫人民民主专政,党组织的学习讨论会叫党内民主生活会……在新中国成立时,曾打算把国号叫做中华民主共和国,最后才定下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是就是这一字之差,使我们中国大陆与民主擦肩而过。接着又把“人民”定义为“赞成和拥护什么”的范畴,把人民民主专政直接定义为“无产阶级专政”,把那些敢于自由发表意见的人定义为“右派”,把那些崇尚西方民主的言行定义为“资产阶级自由化”,使我们中国大陆离民主的距离越来越远。但是同时由于时代的进步和各届领导集体的努力,使我们中国大陆离民主的距离又越来越近。
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为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独立解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即为我国的民主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大前提。但是由于对民主的主体——人民的定义狭隘、对民主党派独立性的限制、为解决温饱问题走了许多弯路和历次政治运动对宪法和法律的践踏,使我国迟迟未能走上民主的道路。而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基本上解决了我国人民的温饱问题,也就是奠定了民主的基础。但是为了稳定政局而提出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使一些思想僵化的人和一些既得利益者及腐败分子,把民主视作洪水猛兽。因为思想僵化的人害怕新的思想,既得利益者怕失去特权,腐败分子怕腐败被揭穿,因此他们最害怕人民参政议政。以江泽民为首的第三代领导人则在立法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这个时期我国的立法之多可谓历朝之最。尽管这些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但是总算有了一个雏形,以便在日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因此我国的民主已经有了初步的保障。
那么以胡锦涛为首的领导集体将解决民主进程中的什么问题呢?
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创建和谐社会”中,从“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八荣八耻”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将解决民主进程中的“人民”、“自由”和“知识”等问题。
过去中国共产党是“立党为革命、执政为阶级”和“以民为本”,现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实际上是将人民的范畴加以充分扩大,把共产党和政府的服务对象加以扩大。那些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荣八耻”等,实际上是要“把统治者关进笼子”,给人民以更多的自由。还有如“政策没有规定的,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被视为合法”的条文,都是给人民以更大的自由空间。现在网络论坛中,有些贴子的发布者,要是在毛泽东时代,不是坐牢就是被枪毙,弄顶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戴戴则是家常便饭,而现在这样的帽子是“买”不到了,可见现在的政治环境比以前是自由得多了。而要创建和谐社会,“公平”二字是首当其冲的,没有公平,决不会有和谐。人与人公平的起始点就是教育平等,即人们要有公平获得知识的权利。至于你到底能获得多少知识,就要靠你的智力、能力和勤劳了。如果你智力高、能力强、人勤劳,你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自己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回报。现在免去小学阶段贫困生和农村生的学杂费,就是解决教育平等问题的初步举措。
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集权,主观上有不少阻碍我国民主事业的发展,可是在客观上却在不断地为我国的民主事业做贡献。这些贡献笼统地归纳为:毛泽东为民主创造了良好的大前提条件,邓小平为民主打好了初步的物质基础,江泽民为民主提供了初步的法律保障,胡锦涛将为民主引入主体、和形成自由的环境,并做好初步的知识的准备。我估计下届政府或再下一届政府,将使民主制度之花在我国逐步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