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出把价值观念意识形态观念(包括政治立场)正确与否的讨论,同具体政策主张正确与否的讨论分开进行,一方面因为,我们至今依然强调价值一元化,不提倡至少不公开倡导不同价值倾向的平等相处、合理竞争。一种政策观点,正确的价值倾向的高帽子一戴,就意味着它是合法的正确的,错误的价值倾向的黑帽子一戴,它就变成了错误的和非法的啦。经验表明,争着戴意识形态正确性、政治正确性高帽子的做法,是不好的和应该摒弃的做法,它常常成为压制不同意见的手段。
另一方面是因为,具体政策的正确与否,受具体理论原理、特定政策环境、具体目的追求等多种因素决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问题上的宏观结论不能解释它们的正误。虽然具体问题的讨论,受到学科范式、实践可行性、传统习惯等等因素的影响,达成一致亦很不容易。但是,只要人们不被特定的价值观遮蔽了双眼,理性的讨论总是可以找到多数人认可的答案的。而价值观念或者价值倾向的正确与否,涉及到个人的主观偏好,往往见仁见智,无法用科学的方法判断取舍(尽管谁也不否认,价值有优劣之分、高下之分,价值评价具有有意义,社会可以通过宣传倡导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但是现代社会公认的观点,依然是强调价值观的自由选择与价值倾向的多元化)。
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价值问题意识形态问题的讨论与具体问题的讨论混为一谈,往往容易混淆是非,导致人们认识上的偏差。比如,人民公社与农村大食堂这两种体制的选择,虽然蕴含了人们美好的价值追求。从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观念上看,它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比如它们是实现大同理想的桥梁,对实现人人平等、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饭同吃,这一千年理想的具有深远意义。但是这些意义和重要性,不能否定这两个体制执行过程中的非现实性,经济上的低效率和政治上的官僚主义,等具体缺陷与问题。当我们用前者的正确性、合理性,不由分说的代替了人们对后者正确合理与否的思考判断,不仅带来了理论上错误认识,更带来了实践上的巨大灾难。
有鉴于此,我们在讨论具体问题的时候,最好先把价值观与价值倾向问题放在一边。待到具体问题讨论清楚了、达成一致了,再谈价值问题不迟。比如对于彭德怀的意见,要先具体分析一下,他说的浮夸风滋生这一点是不是事实;他说在发展钢铁问题上,没有注意炼钢、轧钢以及碎石设备、铁矿石、煤炭、炼焦能力、运输能力、购买力等等因素之间的配套与平衡,这一系列具体问题是不是存在,是非如何。待到这些问题讨论清楚了,再来谈论,如果承认大跃进政策的失误,将会带来怎样的政治问题;纠正这些具体政策上的欠缺与失误,会不会对政府威信,对总路线、三面红旗产生重大的影响。时下也是,不干预最低工资的政策主张与干预最低工资的政策主张,那一种具体主张是正确的,应该从现代经济学,从世界各国经济政策的实践等多方面进行讨论研究。讨论的结果,不论是应该干预和提高最低工资,还是不应该干预和提高最低工资,都没有关系。只要人们在这一具体的问题上认识统一了,就可以反过来研究此中的价值观问题,政治与意识形态问题:如果实施不干预的政策,那么劳动者长期处于较低的工资水平,对社会平等有怎样的影响;对和谐社会的发展会带来怎样的问题,对公平公正与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会带来怎样的损害。这样来研究问题,由于将两种性质与层次不同的问题分别加以考察权衡,所得出的结论就会更加全面。
二
虽然从私心的角度出发,我的确也怀疑一些人得出“不应干预最低工资”的观点,是在为利益集团说话,或者说是昧着良心说话。但是,第一,他们并没有在文章中声明,自己代表私人业主利益,站在资本利益集团立场上说话。你说他们是,没有根据。第二,你也没有发现,他们同利益关系人密谋说,“我们就是要搞一种理论,证明增加最低工资是错误的。否则,政府采用提高最低工资的政策,对我们太不利了”。第三,科学或者说立足学术的问题讨论,同立足现实的问题讨论结论不一致,实属正常。比如,经典力学专家根据惯性原理得出结论说,“一个运动的球,既然它已经运动起来了,那么它就会一直运动下去,不需要再用力去推动它。”这一观点从纯理论的角度,即从无摩擦平面的角度说,并无不妥,你不能说它是错误的。但实际工作者、实践者,是在有着各种各样阻力的现实环境下看待这个球的运动的,他们提出,“要保持球的运动,必须有一个力加诸其上;若要球加速运动,必须有更大的力加之球上”,这个观点肯定也是正确的。抽象的经济学真理与具体的经济学真理二者同样成立,与抽象的力学真理同具体的力学真理同样成立,道理是一致的。
你说持有不干预最低工资观点的人动机不纯,理论观念不正确,难以服人。正像一些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模式出发,得出“管制毒品买卖不如不管制”的结论,你不能说他是站在贩毒集团或毒枭利益角度说话,也不好说他理论观念不正确一样。正确的做法是,他说他的,他是一家之言,是从抽象角度得出的结论。还有更多的人持有与之不同的观点,还有更切实际更为具体的结论,人们完全可以不认同他这个理论真理、抽象真理。
总之,为了言论自由,人们提出不争论立场、价值观与意识形态观念的是与非。为了提高讨论问题的效率,及时达成共识,人们又提出具体问题的讨论与价值立场的讨论分别进行。不过,正像一些事情的讨论,需要先弄清具体问题上的是与非,再谈论价值观问题比较有利一样;还有一些事情的讨论,则须先达成价值观与意识形态观念上的共识,再确定具体问题的是非、具体行为的取舍,这样比较有利。例如今天,生态价值是我们需要推崇的价值,保持生态平衡,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是我们考虑众多具体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如果人们在这一价值观念上达成了高度的一致,那么在具体问题上就不会有太多的分歧。虽然许多高低不一错落不齐的山地,花草丛生、形态各异,既不对称,也不符和美学规律。但是,因为考虑到生态学的规律与生态价值的意义,人们只好否定美学规律的合理性,以控制自己不去动手改变这一切。不利用强大的物质力量,改变植被,重植花草,以满足人们的审美欲望。又比如,“为人民服务、不追求享乐”是共产党员公认的价值观,虽然作为一个男人,到夜总会潇洒,是符合心理学和人性规律的。但是为了坚持前述价值,或者因为去夜总会与前述价值追求相对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他,就必须选择违背心理学规律和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这以符合人性的规律,不去夜总会。
再拿最低工资问题为例,如果我们大家认同“平等是人类的美好追求,平等会带来幸福,收入平等有利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这样的价值观。那么,即使相关问题讨论研究的结论是:不应干预和提高最低工资。根据平等价值观,一方面雇主与劳动者收入差距巨大,形成严重的不平等;普通百姓的收入过低,又使得国内消费市场不能随经济的增长而相应扩张,极易造成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另一方面,劳动者工资在产品成本中占有很小的份额(与国外相比差距明显),促使发达国家普遍认为中国的产品价格过低,存在倾销嫌疑而限制中国出口。在这样的情况下,作怎样的选择:加税违背WTO规则,政府管制同样违规;放任现状,出口受阻不说,还可能彻底失掉一些重要的国际市场。而国内消费不振,又会导致经济危机。如此,提高最低工资或者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岂不成了当前条件下最为合理的选择。即使它不符合“不应该干预最低工资”这一主流经济学的真理,因为它符合公认的价值追求,人们也必须作此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