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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标准的困惑


发布时间:2008-05-18 文章来源:投稿 文章作者:孔凡辛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我们党冲破“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了这场讨论的重大意义。他说:“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大家认为进行这个争论很有必要,意义很大。从争论的情况来看,越看越重要。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是毛泽东同志在整风运动中反复讲过的。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

    两年之后,邓小平同志再次评价说:“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对于我们这几年来在政治、经济、组织等各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对于我们在各条战线上取得显著成绩,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伟大历史转折的思想先导,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催生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实践,开启了中华民族振兴的新的伟大征程。

    可以说,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历经艰辛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与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密不可分的。

    30年来,实践上的每一次创造、理论上的每一次突破、事业上的每一次进步,无不闪耀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光辉。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使我们党在改革开放30年中坚持解放思想,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主要有:必须始终牢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认识新事物、开拓新局面的根本思想武器;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推进理论创新,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实践中认识真理、发展真理、检验真理;必须始终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必须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勇于开拓前进;必须树立世界眼光,以宽广的眼界观察和把握世界发展趋势,积极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有益文明成果;必须坚持把大胆探索的勇气同科学求实的精神统一起来,充分发扬民主,鼓励畅所欲言,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努力在多元多样中立主导,在交融交流中谋共识;必须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些宝贵经验,是我们党在解放思想中形成的认识成果,为我们解放思想提供了基本遵循,必须倍加珍惜、很好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在纪念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长春 来源: 光明日报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当年真理标准的讨论主要是在政治意义上来展开的,现在也是在这个层次上进行论述的。

    后来,有一些人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真理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如:

    实践不可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实践包含正确实践、错误实践(一般性错误实践、灾难性实践、反动实践)、盲目实践、试验性实践,而错误实践不合乎客观实际或客观规律,盲目实践、试验性实践不一定符合客观实际或客观规律,所以,实践不可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错误的实践怎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呢?错误的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是不符合逻辑的,是违背真理标准“准则”的。真理标准的准则就是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客观规律。实践只是检验真理的手段、方法、途径、过程、检验场。检验真理的手段、方法、途径、过程、检验场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不是一个概念,不是一回事,而是不同的概念,是不同的问题。实践的效果才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客观标准 。不仅仅真理应当或必须接受客观检验标准的检验,而且实践也应当或必须接受客观检验标准的检验,因为,实践并非都是正确的,也有错误的,而实践是否正确事前是无法知道的,必须经过客观检验标准的检验才能知道实践是否正确,这个客观检验标准就是实践的效果,其是实践产生的良好结果,是新的客观事实,它有证明实践和理论是正确的实践、正确的理论的功能,它是证明实践和理论是正确实践、正确理论的唯一证据,所以,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初级标准。(“促进人类社会和国家的生存发展和进步”是“实践的效果”的内在属性,所以,“促进人类社会和国家的生存发展和进步”也是检验实践检验整理的客观标准。)“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 “促进人类社会和国家的生存发展和进步”和“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三级标准.

又如:

    在那场讨论中,细心的人们一定会发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第一标准”(《实践论》)的重要命题却被偷梁换柱地改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了,一字之差,结论却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是“第一标准”的话,肯定应该有第二标准,第三标准等等,而改成“唯一标准”之后,就只能剩下孤零零的所谓“实践”,而别无他法了。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检验真理的标准除了实践之外,还可以有根据人们的直接经验而对大多数人来说又是间接经验而得出的现成结论等等构件。譬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的现成结论,有许多本来就是被实践反反复复证明了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完全可以用来作为检验是否真理的标准之一;就如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说的,某人的言行是否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样。

    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家的观点,检验真理的标准除了机械唯物主义的所谓“实践”外,别无他店。这样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活生生地被强奸了,变成了单一僵化的、一成不变的实用主义的东西。

    换言之,很多事情不一定事事都去“实践一番”才能论对错,而只需用之前通过大量实践检验为正确的理论去判断一下即可。

    因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基本标准、第一位的标准;而经实践检验确认为正确的理论也可以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第二位的标准)。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要判断一个人不吃饭(当然也不要有其他的诸如输液等措施)会不会饿死,根本无需让此人不吃不喝去“实践”一番,而根据已有的正确的理论自可知道后果是什么。

    ……

    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人都是从哲学层面上讨论这个问题的。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唯物论)和方法论(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它是一个很大的范畴!马克思就是在哲学的基础上,展开科学社会主义和一系列理论的(见《反杜林论》),但哲学不能代替政治、不能代替自然科学……

    下面让我们看看马克思主义是怎样认识实践标准的:

    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在1845年,恩格斯在1888年和1892年,都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2条里说:离开实践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对象的<即客观的>真理性”的问题,是经院哲学。恩格斯重复说:对康德和休谟的不可知论以及其它哲学怪论的最有力的驳斥就是实践。他反驳不可知论者说:“我们的行动的成功证明我们的知觉是和知觉到的事物的对象<客观>本性相符合的。

    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时,才能成为生物学上有用的认识,成为对人的实践、生命的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认识。在唯物主义者看来,人类实践的“成功”证明着我们的表象同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客观本体性相符合。

    费尔巴哈把人类实践的总和当作认识论的基础。

    实践标准实质上绝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列宁全集》18卷P139 至P145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的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 P3

    由此可以得出,在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们有意识地改造物质世界(包括主观与客观)的社会活动。毛泽东则把这种活动归结为: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实践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必由之路。人们在实践中得到认识,在实践中应用认识,在实践中发展认识,同时也在实践中检验认识。

    马克思主义把人类实践的总和当作认识论的基础,就说明了实践本身就包含正确的实践和错误的实践!

    这在自然科学中尤为明显,比如1948年科学界(电动力学)提出电子是没有体积的,这一理论和所有的科学实验相符合,应该说这是客观真理了吧!可到了1964年,美国哈佛大学和康奈尔大学同时做了实验,证明电子是有体积的,在六十年代这项实验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实验。难道电动力学错误了吗?1965年,丁肇中教授在德国汉堡大学重复了这一实验,结果和量子电动力学的理论完全符合——电子的半径为零!实践又一次检验了这一真理!

    如果认为实践有第一标准,那么就必然有第二、第三、第四等等诸如此类的标准!

    但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没有一种认识不是由实践产生的,都是实践的结果。显然,这第二、第三标准本质还是来自实践,而且可靠性还得要实践检验才能最终确定。

    即使是接受前人的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前人也有个实践的过程,也是被实践检验过而不是凭空捏造的。正如反对者所说:有许多本来就是被实践反反复复证明了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

    综合以上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一真理,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哲学上都是正确的!

    我的困惑是:检验真理的手段、方法、途径、过程、检验场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不是一个概念,不是一回事,而是不同的概念,是不同的问题。

    或者说,真理的标准是实践,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实践,应严格区分,含义是大有区别的。

    列宁说:实践标准实质上绝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

    “实践是检验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作为客观真理,它同样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可看拙作《绝对真理、相对真理的困惑》)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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