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与郝晓光先生商榷
摘 要:“二分矛盾”即分工与分配的矛盾的思想,既准确把握了辩证历史唯物主义“二生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的实质,同时又精确切中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中人与社会互动发展的关键!“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形式不但具有矛盾发现的历史现实性意义,而且更具有矛盾分析的逻辑动力性意义!
关键词:二生矛盾 二分矛盾
2006年第5期《湖北社会科学》发表了郝晓光先生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应廓清的几个关键问题》(下文简称《廓清》)一文,该文简明而准确地分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中所涉及到的几个基本问题,从而获得具有相关研究基础性规范作用的几个基本结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郝先生在《廓清》一文中首次提出“分工与分配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的哲学命题,并指出“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的方法论形式。笔者认为,“二分矛盾”即分工与分配的矛盾的思想,既准确把握了辩证历史唯物主义“二生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的实质,同时又精确切中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中人与社会互动发展的关键!而“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形式,对于今后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的具体研究,具有基本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一、分工与分配的矛盾的思想提出的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的自由发展的辩证关系的科学。它通过研究把握人类社会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具体规律,不断地促进人类社会沿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道路前进,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同时也是现实价值与终极价值的统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并真正实现人的具体的历史的全面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终极目标。正是从上述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学,是关于人的社会解放和自由发展的科学。
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许多原因,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只注重人的社会共性或社会约束方面的具体研究,而忽视了人的社会个性或自由发展的深入探究,这使得本应活生生的逻辑性与历史性相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变得死气沉沉、毫无活力。主要由于这种原因,我国乃至世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百十年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方面始终裹足不前,相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本应具有人性范畴研究强势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反而落于其后。相反,本来极端片面而又带有浓郁主观主义色彩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却在人性范畴研究方面形式上表现得“生气勃勃”。似乎马克思主义哲学变成了只研究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学,而西方马克思主义倒喧宾夺主,变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学”!?
笔者认为,造成目前这种本末倒置局面的主要原因,既不在于马克思本人,也不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而主要在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去世之后,其后继者们一直未能寻找到一个既准确把握人类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的脉搏、同时又精确切中人与社会互动发展关系的关节的哲学人性范畴。令人十分高兴的是,郝先生现在为我们、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特别是为本应富有生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找到了一条实实在在的基本研究途径。他的二分矛盾思想以及二分矛盾否定之否定的哲学方法论,开门见山而又单刀直入地切中了人类社会发展与人的自由发展之间关系的要害,准确而精确地把握住了人与社会互动发展的契合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的急起直追,带来了一个令人欣喜的契机!下面通过直观的人与社会互动关系模式仔细分析其哲理过程及其意义。
二、分工与分配的矛盾在人与社会互动关系中的位次与作用
正如《廓清》一文开始所言: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显然要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概念入手。然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概念有两种看似矛盾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另一种观点是“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发展”,这两种看似矛盾的观点一直让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者们既感到困惑、又十分着迷。[1]如果要问,为什么理论研究者会为此既感到困惑、又十分着迷呢?其作者以反问形式回答道:马克思为什么要对一个概念给出两种矛盾的观点呢?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又需要解决什么样的关键问题呢?[1]笔者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形式上“矛盾”的两种观点,并不是造成其研究窘况的主要原因,甚至根本就不成其原因!形式上“矛盾”的两种观点,通过潜心分析其相互关系的中介或中间环节,也许能够发现解决问题的契机!正是这一契机,现在被《廓清》作者潜心研究之后终于发现了!而发现这一契机的过程方法则非常巧妙: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即《廓清》作者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发现了解决其问题的契机或契合点!这一巧妙过程简示如下:
马克思:劳动分工——体现人的社会个性或自由发展;劳动分配——体现人的社会共性或社会约束。
马克思:消灭分工(否定分工)——人的社会个性或自由发展的彻底实现;消灭分配(否定分配)——人的社会约束的彻底消失或社会共性的彻底实现。(首次否定)
郝晓光:分工(分工的否定之否定)——重新体现人的社会个性或自由发展;分配(分配的否定之否定)——重新体现人的社会共性或社会约束。(再次否定)
郝晓光:因马克思通过否定分工与分配的方式阐述人的矛盾,故:分工与分配的矛盾——人的基本矛盾。[1]
按照笔者理解,现将这一契合点发现前后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所依据的人与社会互动关系模式简示如下:
契机之前: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二生矛盾)——人的活动
契机之后: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二生矛盾)—人的矛盾(二分矛盾)—人的活动
原来如此!从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只所以处于窘迫状态,主要是由于无法将侧重于社会关系的二生矛盾与人或人的活动密切联系起来,现在这种联系则建立起来了!那么,二分矛盾真的能够充当社会矛盾或社会关系与人或人的活动之间的中介吗?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二生矛盾倾向于或侧重于社会关系或社会形态,与其关系密切不言而喻。而二分矛盾体现人或人的活动,已被《廓清》作者上述否定之否定过程所证明。现在只需说明二生矛盾与二分矛盾之间的密切关系就行了,但这并不困难。请看下文: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构成生产方式的运动,而分工则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中介。第一,分工与生产力直接相联,具有生产力属性。分工实际上是工具和劳动者的具体结合方式,是工具水平和劳动者水平的综合表现,即生产力水平的表现。第二,分工同生产关系相联结,包含着生产关系的属性。它不仅是生产过程中人与工具的结合方式,而且也是人与人的结合方式。生产力决定分工状况,分工状况意味着生产关系状况,生产关系又通过分工反作用于生产力。一般说来,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以及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是通过分工实现的。”[2]
上述引文清楚地说明了分工是二生矛盾的中介。至于分配,众所周知它本身就是生产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与生产关系的密切关系不言自喻。二分矛盾的两个方面,一个是二生矛盾两个方面之间的中介,另一个本身就内含于二生矛盾的一个方面之中。因此,二分矛盾与二生矛盾相比,在根本上前者包含于并决定于后者,从而前者的位次与作用应稍逊于后者。此时,二分矛盾与二生矛盾之间的密切关系已经明白无误。
至此,二分矛盾作为人与社会互动发展关系的契合点或关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中的位次与作用就显而易见了。分工是生产力中相关生产要素的特定组合过程,分工又是生产关系中人与人关系的条理化表现过程。分配则是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的终结性划分与配置过程。二分矛盾中的两个矛盾方面分工与分配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客观过程,具有具体的历史的甚至定量的可操作性。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中,通过准确把握二分矛盾进而准确把握二分矛盾与二生矛盾的具体互动关系,就可能或者能够准确把握人或人的活动与社会关系的互动发展过程,进而不断地促进人类社会的进化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三、关于二分矛盾及其他需要商榷的两个问题
第一、二分矛盾否定之否定方法论意义的解释问题。
郝先生经过巧妙运用否定之否定的方法获得了二分矛盾,进而分析论证了二分矛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中的应有位次。依据上述引文不难理解,[2]二分矛盾既包含于二生矛盾,同时又决定于二生矛盾。郝先生的结论完全符合辩证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其分析论证不但非常巧妙,而且无可辩驳!然而需要进一步深思的是,分工与分配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构成矛盾,其所构成的矛盾具有什么特殊性?笔者认为,虽然郝先生关于二分矛盾位次的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结论从根本上无可辩驳,但其逻辑过程的偏差也不难看出。试看下列其相关原文:
“分工与分配矛盾”在社会生产实践中的解释是什么?这对矛盾又如何与哲学意义上的“人性范畴”相联系呢?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人人都要参加社会劳动,参加社会劳动的核心问题就是劳动的分工与分配问题。对于这两个核心问题来说,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总是处在矛盾的冲突状态,满意“分配”的人往往不满意“分工”,而满意“分工”的人又往往不满意“分配”。从一般意义上说,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同时满意自己的“分工”与“分配”,对自己的分工与分配现状总是处于左右为难的矛盾状态。从哲学上说,这种矛盾状态就是人在社会生产中的一种“本质属性”、是人的一种“社会本性”。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也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够透彻地阐明人在社会生产实践中的这种“社会本性”,所以,人在社会生产中的“分工与分配矛盾”这个人的“社会本性”,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1]
上述《廓清》作者的一段完整而简明扼要的分析奠定了分工与分配概念的哲学基础,其意义非常明确!笔者认为,在实际社会劳动中,虽然存在“满意分配的人往往不满意分工,而满意分工的人又往往不满意分配”这种情况,但同时更为普遍的情况则是“满意分配(或分工)的人往往也满意分工(或分配),而不满意分配(或分工)的人往往也不满意分工(或分配)”。因此,虽然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总是处在矛盾的冲突状态,但这种冲突并不主要是因二分矛盾本身所造成,而主要是因二分矛盾体与其他矛盾体(二生矛盾体等)之间的“矛盾之矛盾”所造成。随之,从总体上说二分矛盾的特殊性在于,其矛盾本身的统一性倾向是主要的,其矛盾本身的对立性倾向则是次要的。因而,总体上二分矛盾主要是在其他矛盾(二生矛盾体等)存在的条件下通过矛盾体自身“自我否定之否定”的形式运动、变化和发展。然而,郝先生二分矛盾的逻辑偏差并不会从根本上否定其二分矛盾是人的基本矛盾的历史性结论!反而,却赋予“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形式更为丰富的内涵!所以,“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形式不但具有矛盾发现的历史现实性意义,而且更具有矛盾分析的逻辑动力性意义!这样,“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形式的普遍性哲学意义就显而易见了。
第二、二分矛盾的倾向性或侧重点问题。
不论分工还是分配,都是内含主观性的客观过程。虽然分工与分配的最终主体都是人,但在总体上来说它们都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二分矛盾虽然体现人或人的活动,但在总体上倾向于、侧重于或决定于二生矛盾。二分矛盾的方向性倾斜,使得笔者不得不思考二分矛盾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人的矛盾”?是否会引起上述人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偏颇,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中的偏差甚至错误?这是郝先生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为进一步研究这一问题,让我们将目光重新转移到《廓清》一文的开始部分:
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所遵循的不一定是马克思本人的“原话”、甚至不一定是马克思某段话的“原意”、而一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靠查找原著是无法得到的,它深藏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中。[1]
郝先生此言何等透彻!那么,就让我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重新寻求解决上述二分矛盾倾向性问题的答案吧!
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本质的两种观点——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发展——告诉我们,人的本质是一个非常复杂同时又非常丰富的矛盾对立统一体,其中不但具有非常丰富而深刻的物质性内涵,而且具有非常丰富而深刻的精神性内涵!因此,在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分析人性范畴时,我们不但要特别注意“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一面,而且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另一面。社会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而人更是一种自然历史性与主观能动性的有机统一体。科学技术一日千里,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现代信息社会的三大特征——短暂性、新奇性、多样性[3]——从另一种角度告诉我们,至少某种意义上说,人的最重要的本质在于人的创造性——主观能动性的关键!虽然这种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源于人的自然历史性,但其相对独立性亦丝毫不能轻视!因而,笔者认为,在上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所依据的人与社会互动关系模式中除将二分矛盾作为一个主要契合点之外,能否再引入一个作为二分矛盾与人或人的活动之中介、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辅助性契合点?
笔者设想,这一辅助契合点能否是——“二理矛盾”——理念与理论的矛盾?其哲学依据简述如下:理论是人针对现实或客观实践活动的系统反思性结果,而理念则是理论进行自我反思的根本价值性成果。理念是理论的扬弃和升华,同时又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根本方向性动力。一种真正的理念是一个真正的人的精神脊柱!理念根源于实践而直接形成于理论,而新理念一旦形成,则又会代替旧理念成为人的实践活动的新的精神支柱!“二分矛盾”总体上的特征是客观现实性,而“二理矛盾”总体上的特征则是主观意识性。人的活动中,“二分矛盾”经过人的反思,必然形成“二理矛盾”。“二理矛盾”介于人的活动与“二分矛盾”之间,并反作用于人与“二分矛盾”。这样,一个更能体现人或人的活动、人与社会互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研究模式就出现了:
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二生矛盾)—人的矛盾(二分矛盾)—人的矛盾(二理矛盾)—人的活动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设想只是笔者初步思考的结果,略述于此与郝先生初步商榷。至于该设想真正能否成立,还有待于理论的详析和实践的检验。
何为人性的本质!?人性的魅力何在!?笔者觉得,当我们愉快地沉浸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汪洋大海中,清心静欲地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研究时,似乎才能真正感悟到马克思这位绝世伟人人格的无比魅力!精理绝伦!至尊至敬!偶然回想起有关国家几次进行的“千年伟人”评选活动,固然许多人将选票投给距离自己较近的爱因斯坦,但似乎更多的人却将自己的选票投向距离自己遥远的甚至并不太了解的马克思!这难道还不能引起我们特别是那些试图怀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者们的深思吗?
令人十分欣慰的是,在国内学术腐败盛行、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一片沉寂之时,我们看到了郝晓光先生深邃而淋漓尽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成果!也许许多学者暂时会对此研究成果保留意见,但只要真正走进郝先生研究成果的字里行间,似乎就能感觉到一种潜心化骨的学仙境界!此时此刻!时情此景!还有谁能够无动于中呢?
虽然人类总是煎熬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二律背反之中!但是居于工具理性之上的价值理性却永远闪耀着无比的光辉!
(《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参考文献:
[1]郝晓光.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应廓清的几个关键问题[J].湖北社会科学,2006,(5):5,7,8.
[2]李秀林,王于,李淮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254-255.
[3][美]阿尔温.托夫勒.未来的冲击[M].孟广均等,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228.
作者简介:
秦凤白(1959—),原名王凡录,男,汉族,陕西凤翔人,1982年西北大学化学系毕业,理学学士,现为新疆区奇台培训中心高级教师,任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奇台工作站开放教育《哲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主要论文:《试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涵义》(《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现代教育是主体间性教育》(《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商品化的必然性》(《社会科学评论》2005年第2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