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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及政治领导人关于“政治文明”的论述辑录

发布时间:2002-11-28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张兴劲 辑录

  辑者注:
  
  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上所作政治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论题,使“政治文明”成为中共十六大的热门词之一,受到专家学者、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有关“政治文明”的解读和诠释,已有渐成“显学”的趋势。
  “政治文明”是政治学理论中具有丰富内涵的重要范畴,主要涉及政治民主、国家制度、政治体制、法治等方面的内容。从19世纪中期以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政治领导人在有关著述和讲话中,从不同角度对有关政治文明内容作过理论阐述。为便于对“政治文明”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辑者以平时所积资料为基础,作了一番“编选语录”的整理工作,粗成“体系”,以作“抛砖”,就教于有兴趣深究此道的学者同行。
  
  辑者联系:gzzxjin@163.net
  
  (本专题所辑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政治领导人关于“政治文明”内容的部分论述,所有内容均选自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以及有关的专辑选本。)
  
  
  
  一、政治文明概念的内涵、本质及规律
  
  马克思在1844年首先使用“政治文明”的概念
  
  马克思在1844年11月所著《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就使用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他把建设“政治文明”作为废除集权制的主要手段。马克思把“人权的宣布和国家的宪法”的颁布和实施、“权力的分开”(立法权和执行权分开),破除集权制和建设“政治文明”作为建立现代化国家的主要内容。并且马克思还计划对“政治文明”作出专题理论阐述。(参见金太军:《政治文明:历史发展与中国特色》,《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3期)
  马克思《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有关这一段的论述原文如下:
  
  ⑴现代国家起源的历史或者法国革命。
  政治制度的自我颂扬——同古代国家混为一谈。革命派对市民社会的态度。一切因素都具有双重形式,有市民的因素,也有国家的因素。
  ⑵人权的宣布和国家的宪法。个人自由和公共权力。
  自由、平等和统一。人民主权。
  ⑶国家和市民社会。
  ⑷代议制国家和宪章。
  立宪的代议制国家,民主的代议制国家。
  ⑸权力的分开。立法权力和执行权力。
  ⑹立法权力和立法机构。政治俱乐部。
  ⑺执行权力。集权制和等级制。集权制和政治文明。联邦制和工业化主义。国家管理和公共管理。
  ⑻’司法权力和法。
  ⑻”民族和人民。
  ⑼’政党。
  ⑼”选举权,为消灭[Aufhebung]国家和市民社会而斗争。
  马克思:《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38页
  (注:文中黑体字为原文所有。下同。)
  
  江泽民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论题
  
  在马克思1844年11月所著《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使用“政治文明”的概念150多年后,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2001年1月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和2002年5月31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不仅使用了“政治文明”概念,而且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学者认为,这是在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史上比较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参见金太军:《政治文明:历史发展与中国特色》,《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3期)2002年11月,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党中央所作政治报告中,再次阐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理论。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1年1月11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发展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2年6月1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2年11月9日
  
  马克思: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恩格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
  恩格斯:《致约.布洛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
  
  正象马克思尖锐地、着重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坏的方面一样,同时他也明白地证明这一社会形态是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这样高度的水平所必需的:在这个水平上,社会全体成员的同样的、合乎人所应有的发展,才有可能。要达到这一点,以前一切社会形态都太薄弱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才第一次创造出为达到这一点所必需的财富和生产力,但是它同时又创造出一个社会阶级,那就是被压迫的工人群众。他们越来越被迫起来要求利用这种财富和生产力来为全社会服务,以代替现在为一个垄断者阶级服务的状况。
  恩格斯:《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书评——为<民主周报>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76页
  
  
  二、政治文明与民主
  
  恩格斯:资产阶级通过财产资格的限制,使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的财产
  
  在历史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这直接地宣告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者的组织。在按照财产状况划分阶级的雅典和罗马,就已经是这样。在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中,也是这样,在这里,政治的权力地位是按照地产来排列的。这也表现在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的选举资格上面。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8页
  
  资产阶级消灭了国内各个现存等级之间一切旧的差别,取消了一切依靠专横而取得的特权和豁免权。他们不得不把选举原则当做统治的基础,也就是说在原则上承认平等……。但是资产阶级实行这一改良,只是为了用金钱的特权代替已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这样,他们通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使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的财产。
  恩格斯:《德国状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47页
  
  资产阶级这样消灭了贵族和行东的社会威力以后,也就摧毁了他们的政治权力。资产阶级在社会上成了第一个阶级以后,它就宣布自己在政治上也是第一个阶级。这是通过实行代议制而实现的;代议制是以资产阶级在法律面前平等和法律承认自由竞争为基础的。这种制度在欧洲各国采取君主立宪的形式,在君主立宪的国家里,只有拥有一定资本的人即资产者,才有选举权。这些资产者选民选出议员,而他们的议员可以运用拒绝纳税的权力,选出资产阶级的政府。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62页
  
  列宁:民主是大多数人的统治
  
  民主是大多数人的统治。只有普遍的、直接的、平等的选举才可以说是民主的选举。只有根据普选法,由全体居民选出的委员会才是民主的委员会。从民主的一般的、基本的、起码的道理出发,无疑会得出这样的论点,……
  列宁:《立宪民主党和土地问题》,《列宁全集》,第18卷,第273页
  
  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这包括两个意思:⑴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⑵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
  列宁:《论面目全非的马克思主义和帝国主义经济主义》,《列宁全集》,第28卷,第168页
  
  在社会主义下,“原始”民主的许多东西都必然会复活起来,因为人民群众在文明社会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站起来了,不仅自己来参加投票和选举,而且自己来参加日常管理。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272页
  
  列宁:最高的民主制是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
  
  正象农奴制度下农民没有公民自由一样,俄国人民直到现在还没有政治自由。政治自由就是人民处理自己全民的、国家的事务的自由。政治自由就是人民有权选举自己的议员(代表)进国家杜马(议会)。一切法律都只应由人民选举的这个国家杜马(议会)来讨论和颁布,一切赋税都只应由它来决定。政治自由就是人民自己有权选举一切官吏,有权召集各种会议来讨论一切国家的事务,有权不经任何许可就可以随意印书报。
  列宁:《告贫苦农民》,《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7卷,第114页
  
   人民的自由,只有在人民真正能够毫无阻碍地结社、集会、办报、亲自颁布法律、亲自选举和撤换一切负责执行法律并根据法律进行管理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时候,才能得到保障。这就是说,人民的自由,只有在国家的全部政权完全地和真正地属于人民的时候,才能完全地和真正地得到保障。
  列宁:《争取自由的斗争和争取政权的斗争》,《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3卷,第67页
  
  “全部自由”,这就是说管理社会和国家大事的官僚和公职人员要由选举产生。“全部自由”,这就是说彻底消灭那种不是完全和绝对依靠人民的、不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不是向人民汇报工作的、不是由人民撤换的国家政权。“全部自由”,这就是说不是人民应当服从官僚,而是官僚必须服从人民。
  列宁:《无产阶级和农民》,《列宁全集》,第10卷,第21页
  
  苏维埃所以是最高的民主制形式和类型,正因为它把工农群众联合起来,吸引他们参与政治,它是最接近“人民”(指马克思在1871年谈到真正人民革命时所说的“人民”的含义)、最灵敏地反映群众在政治上阶级上的成熟发展到什么程度的晴雨表。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列宁选集》,第3卷,第685页
  
  列宁: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和信任
  
  在我们看来,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
  列宁:《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文献》,《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3卷,第16页
  
  新政权是大多数人的专政,它完全是靠广大群众的信任,完全是靠不加任何限制、最广泛、最有力地吸引全体群众参加政权来维持的。……这个政权对大家都是公开的,它办理一切事情都不回避群众,群众很容易接近它;它直接来自群众,是直接代表人民群众及其意志的机关。
  列宁:《立宪民主党人的胜利和工人政党的任务》,《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2卷,第287页
  
  巴黎公社类型的国家,苏维埃国家,则公开地直截了当地对人民说真话,声明它是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的专政,并且正是用这样的真话把在任何民主共和制下都是受压抑的千百万新公民吸引到自己方面来,通过苏维埃吸引他们参与政治、民主和国家管理。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5卷,第304页
  
  一个国家的政治自由愈多,它的代表机构愈健全、愈民主化,人民群众就愈容易弄清党派斗争,愈便于学习政治,即愈便于揭穿骗局和查明真相。
  列宁:《论俄国各政党》,《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1卷,第283页
  
  为了建立共和制,就绝对要有人民代表的会议,并且一定要是全民的(按普遍、平等、直接和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选出的)和立宪的会议。这也是代表大会的决议接着就肯定了的。可是,这个决议并不就此为止。为了建立“真正代表民意的”新制度,单是把代表会议叫作立宪会议是不够的。必须使这个会议拥有“立”出东西来的权力和力量。考虑到这一点,代表大会的决议也就不以“立宪会议”这个形式上的口号为限,而补充了唯一能保证这个会议真正执行它的任务的种种物质条件。
  列宁:《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选集》,第1卷,第519页
  
  恩格斯: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
  
  集权所具有的矛盾是无可争辩的,但是我们也承认集权有其存在的历史的和合理的权利!集权是国家的本质、国家的生命基础,而集权之不无道理正在于此。每个国家必然要力求实现集权,每个国家,从专制君主政体起到共和政体止,都是集权的。……只要存在着国家,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中央,每个公民只是因为有集权才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即在这种集权的条件下,公共管理完全可以放手不管,一切和单个公民或团体有关的事情也可以放手不管,甚至必须这样做。因为,既然集权是集中在一个中心,既然这里的一切都汇集在一个点上,那么,集权的活动必然应当是有普遍意义的,它的管辖范围和职权就应当包括一切被认为是有普遍意义的事情,而涉及这个或那个人的事情则不在内。……此外,国家集权的实质并不意味着某个孤家寡人就是国家的中心,就象在专制君主政体下那样,而只意味着有一个人位于中心,就象共和国中的总统那样。就是说,别忘记这里主要的不是身居中央的个人,而是中央本身。
  恩格斯:《集权和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第396-397页
  
  一方面是一定的权威,不管它是怎样造成的,另一方面是一定的服从,这两者,不管社会组织怎样,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赖以进行的物质条件下,都是我们所必需的。……所以,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
  恩格斯:《论权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53页
  
  民主集中制决不排斥自治和联邦制,同样,它也丝毫不排斥各个地区以至全国各个村社在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方面有采取各种形式的完全自由,反而要以这种自由为前提。把民主集中制同官僚主义和公式化混为一谈,是再错误不过的了。……真正民主意义上的集中制的前提是历史上第一次造成的这样一种可能性,就是不仅使地方的特点,而且使地方的首创性、主动精神和达到总目标的各种不同的途径、方式和方法,都能充分地顺利地发挥。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初稿》,《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139页
  
   毛泽东:我们已经找到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1945年7月初,黄炎培(字任之,社会人士习称“黄任老”)先生等5位国民参政会参议员访问延安,受到了毛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热情欢迎。黄任老返渝后,发表了著名的《延安归来》。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有一回,毛泽东问我感想怎样?我答:
  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了的。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跑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我想:这话是对的。只有大政方针决之于公众,个人功业欲才不会发生。只有把每一地方的事,公之于每一地方的人,才能使地地得人,人人得事。把民主来打破这周期率,怕是有效的。” 引自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156页
  
   毛泽东:民主和集中之间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
  
  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一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也一定要能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政策。这就是民主制的意义。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当人民要求的政策一经通过民意机关而交付与自己选举的政府的时候,即由政府去执行,只要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这就是集中制的意义。
  毛泽东:《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毛泽东选集》(一卷本),第354页
  
  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
  毛泽东:《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56页
  
   刘少奇: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根本制度
  
  有不少的人,常常错误地把民主和集中看作是绝对对立而不能互相结合的两回事。他们以为,有了民主就不能有集中,有了集中就不能有民主。他们看到我们国家机关中的人民的政治一致性,看到全国高度的统一领导,就企图证明在我们这里“没有民主”。他们的错误在于他们不了解民主,也就不能了解建立于人民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59页
  
  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是最彻底的民主集中制,是在人民内部实行的根本制度,是在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和在高度集中指导下的高度民主。在这里,民主和集中是互为前提、互相依赖、互相渗透的,是缺一不可的。……只有把民主和集中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在人民内部建立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才能既反对不要人民民主的少数人或者个人的专制,又反对不要集中统一的分散主义或者无政府主义。
  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根本制度。没有这种民主集中制,就不能建设社会主义。工人、农民和其他各民主阶级、阶层的人民,既要求民主,也要求集中统一。
  刘少奇:《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64页
  
  在我们的国家里,有全国的和各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有全国的和各级的政治协商会议,有工会、青年团体、妇女联合等群众组织;在工业企业中有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农村人民公社中有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在科学、文化方面有各种协会和学会;此外,还有民主党派、工商联等组织。这些是我们党联系群众、发扬人民民主的不同组织形式,它们在不同的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党应该认真地而不是形式地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应该学会经过这些组织来活跃人民群众的民主生活,加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党的各级组织,都应该尊重这些组织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民主权利,经常向他们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加以研究,吸取他们的有益的意见,来改进我们的工作。……不错,我们党是国家的领导党,但是,不论何时何地,都不应该用党的组织代替人民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使它们徒有其名,而无其实。如果那样做,就违反了人民民主制度,就会使我们耳目闭塞,脱离群众,这是很危险的。
  刘少奇:《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02页
  
  邓小平: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党权高于一切
  
  假如说中国是一个半封建的缺乏民主的国家,则反映到党内的是:共产党员一般缺乏民主的习惯,缺乏民主政治斗争的常识与锻炼。……某些同志的“以党治国“的观念,就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
   …………
    几年来,“以党治国“的思想曾经统治了某些区域,甚至有些区域的领导同志还长期存在着这种顽固的思想。它所造成的恶果也不小,主要表现为:第一,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优势,以为党员包办就是绝对优势,不了解真正的优势要表现在群众拥护上。把优势建筑在权力上是靠不住的。……第二,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随便改变上级政府法令;不经过行政手续,随便调动在政权中工作的干部;有些地方没有党的通知,政府法令行不通,形成政权系统中的混乱现象。……结果党的各级指导机关日趋麻木,不细心地去研究政策,忙于事务上的干涉政权,放松了政治领导。……第三,这些同志尚简单避复杂,主要是他们自己不相信自己的主张正确,怕见人,怕通不过,以为一切问题只要党员占多数,一举手万事皆迎刃而解。殊不知这是麻痹党腐化党的使党脱离群众的最好办法。
    ……党对抗日民主政权的正确领导原则是什么呢?是指导与监督政策。这就是说,党对政权要实现指导的责任,使党的主张能够经过政权去实行,党对政权要实现监督的责任,使政权真正合乎抗日的民主的统一战线的原则。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这是与“以党治国“完全相反的政策。
   邓小平:《党与抗日民主政权》,《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0-12页
  
  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接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
  邓小平:《共产党要接受监督》,《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0页
  
  邓小平:努力发扬民主,是全党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
  
  随着民主政治的开展,民主教育比任何时候还要迫切,无论在党内或在群众中,过去这点都是极其不够的。……在我们各种工作中,哪一件事里面都有民主问题。我党要善于在一切工作中,一切运动中,大大发扬大众的民主主义作风,与一切不民主的现象作斗争。有了民主主义作风,才有广大的群众运动;有了广大的群众运动,才有真正的布尔什维克的党。我们要在民主政治斗争中,保证党对政权的领导,我们更要在民主政治斗争中,使党成为群众的党!
  邓小平:《党与抗日民主政权》,《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0-21页
  
  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
  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6页
  
  邓小平: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
  
  事实确是这样,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没有了民主,就不可能有集中,从而也就不可能有认识的统一,行动的统一。我们强调加强集中统一和反对分散主义,更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应该误解,以为强调集中统一,就可以抛弃民主集中制的那个民主。
  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4-305页
  
    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
    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4页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
    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7页
  
  江泽民: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民主和自由,跟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水平、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关系。但是,我们总要相信,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是最科学的。美国有什么民主?比如选举,好像每个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竞选一个总统没有上亿美元的资本,是没有办法当选的;竞选一个州长,没有上千万美元买选票是没有办法当选的。我给外国人坦率地讲,我们现在没有用直接选举的办法,为什么呢?我们十一亿人里面有两亿文盲,怎么直接选举?这不是很清楚吗?但是能说我们不民主吗?我们通过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办法用间接选举,也是民主的,符合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将来经济文化水平提高了,民主也要发展。
  江泽民:《在山西考察工作时的讲话要点》(1990年1月18日-24日)
  
  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人在社会上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也就是人能否真正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而人类对自己命运的掌握又是同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完善紧密相连的,这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在一个国家里,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的进步、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我想,离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来谈民主、自由和人权是没有意义的。
  江泽民:《在接受美国〈华盛顿时报〉原主编博奇格雷夫采访时的谈话》(1991年10月29日)
  
  江泽民: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自己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中国国情,鲜明地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特点,具有自己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削弱和丢掉这些制度,决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只有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才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江泽民:《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686-687页
  
  我国在辛亥革命后曾一度照搬西方多党制,后来国民党又实行一党专制,结果都失败了。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深刻总结国内外的历史教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同和衷共济、安危与共的各民主党派一起,创立和发展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制度,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也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这既避免了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就在这里,同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也在这里。
  江泽民:《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1494-1495页
  
  世界各国的历史传统、经济文化水平和社会制度不同,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也必然不同。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制度模式。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离开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情,不顾中国人民的实践效果,企图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来代替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在理论上政治上是极其错误的,在实践上必然造成灾难性的、无法挽回的后果。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关系巩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关系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
  江泽民:《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1495-1496页
  
  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并且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全国各族人民享有的最广大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和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护人权。
  江泽民:《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687页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以为发扬民主、强调法制就不需要党的领导,这是错误的。同时,各级党委要学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领导同志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江泽民:《在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江泽民论党的建设》,第293页
  
  
  三、政治文明与国家制度、代议制度
  
  马克思:必须使国家制度的实际体现者——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
  
  在君主制中,整体,即人民,从属于他们存在的一种方式,即他们的政治制度。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
  …………
  要使国家制度不是完全被迫改变,要使这种假象最后不被暴力粉碎,要使人有意识地做他平日无意识地被事物本性支配着做的事,就必须使国家制度的运动,即它的前进运动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从而必须使国家制度的实际体现者——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这时,进步本身也就成了国家制度。
  …………
  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
  马克思:《黑格尔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1,315,316页
  
  代表制迈进了一大步,因为它是现代国家状况的公开的、真实的、彻底的表现。
  马克思:《黑格尔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38页
  
  恩格斯:应该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的要求写进纲领
  
  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英国报纸上每天都在谈论即将赎买王朝的问题,这个王朝在人民的意志面前是软弱无力的。但是在德国,政府几乎有无上的权力,帝国国会及其他一切代议机关毫无实权,因此,在德国宣布某种类似的做法,而且在没有任何必要的情况下宣布这种做法,就是揭去专制制度的遮羞布,自己去遮盖那赤裸裸的东西。
  …………
  但是,在德国连一个公开要求共和国的党纲都不能提出的事实,证明了,以为在这个国家可以用和平宁静的方法建立共和国,而且还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多大的幻想。
  不过,关于共和国的问题在万不得已时可以不提。但是,有一点在我看来应该而且能够写到纲领里去,这就是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再多走一步,暂时做到这一点也就够了。
  恩格斯:《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3页
  
  如果说有什么是勿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
  恩格斯:《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4页
  
  马克思和我在40年间反复不断地说过,在我们看来,民主共和国是唯一的这样的政治形式,在这种政治形式下,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之间的斗争能够先具有普遍的性质,然后以无产阶级的决定性胜利告终。
  恩格斯:《致卓万尼.博维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327页
  
  马克思:公社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
  
  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形式代替了被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社会人为力量(即被人民群众的压迫者所篡夺的力量)(原为人民群众自己的力量,但被组织起来反对和打击他们)。这种形式很简单,象一切伟大事物一样。
  …………
  ……从前有一种错觉,以为行政和政治管理是神秘的事情,是高不可攀的职务,只能委托给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即国家寄生虫、高俸厚禄的阿谀之徒、闲职人员等高位权贵们,这个阶层从群众中吸取有教养的分子,并利用他们去反对居于等级社会下层的群众自己。现在这种错觉已经消除。彻底清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初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13页
  
  工人阶级并没有期望公社做出奇迹。他们并没有想靠人民的法令来实现现实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得自己的解放,同时达到现代社会由于本身经济发展而不可遏制地趋向着的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9页
  
  列宁: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
   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所以资本一掌握(通过帕尔钦斯基、切尔诺夫、策烈铁里之流)这个最好的外壳,就能十分巩固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以致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无论机构、无论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181页
  
  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不仅在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国内是这样,而且在最民主的共和国内也是这样。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209页
  
  资产阶级议会制和资产阶级民主制虽然比中世纪制度进步得多,但有一定的历史条件性和局限性,在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必然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列宁:《关于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提纲和报告》,《列宁选集》,第3卷,第718页
  
  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人类走到了资本主义,而只有资本主义,凭借城市的文化,才使被压迫的无产阶级有可能认清自己的地位。掀起世界工人运动,造就在全世界组织成政党的的千百万工人,建立自觉地领导群众斗争的社会主义政党。没有议会制度,没有选举制度,工人阶级就不会有这样的发展。
  列宁:《论国家》,《列宁选集》,第4卷,第55页
  
  列宁:需要建立由群众自下而上来全面管理国家的制度
  
  必须建立完备的民权制度。如果人民群众不能掌握全部国家政权,如果在国家中保留某种不是由人民选出的、人民不能更换的、人民完全不能做主的政权,那就不可能真正满足大家都感到的迫切需要。
  列宁:《为政权而斗争和为小恩小惠而“斗争”》,《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卷,第218页
  
  另一个极重要、极迫切的问题是国家制度和国家管理问题。只是宣传民主,宣布和决定实行民主,委托代表机构中的人民“代表”去实行民主是不够的。要立即建立民主,由群众自己从下面发挥主动性,有成效地参与全部国家生活,而不要来自上面的“监视”,不要官吏。
  列宁:《农民代表大会》,《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270页
  
  人民需要共和国,为的是教育群众实行民主。不仅仅需要民主形式的代表机构,而且需要建立由群众自下而上来全面管理国家的制度,让群众有效地参加各方面的生活,让群众在管理国家中起积极的作用。用普遍的人民武装即真正普遍的民兵代替旧的压迫机关即警察、官吏和常备军——这是唯一可走的道路,这条道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国家避免君主制的复辟,使国家能够有计划地坚定地走向社会主义,不是从上面“实施”社会主义,而是发动广大的无产者和半无产者群众去掌握管理国家的艺术,去掌管全部国家政权。
  列宁:《论无产阶级民兵》,《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287页
  
   这就是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只有这个新阶级不是从看书、开会、听报告而是从管理国家的实践中受到教育,只有这个阶级把广大劳动群众吸引来参加管理工作,并创造出种种形式使全体劳动者便于参加管理国家和建立规章制度的工作,只有到那个时候,社会主义革命才可能巩固,也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它才不可能不巩固。
  列宁:《在全俄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5卷,第434页
  
  正是苏维埃与劳动“人民”接近,才造成一种特别形式的罢免制和另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制,现在应该极力发展这些形式。……现在,我们愈坚决主张有极为强硬政权,愈坚决主张在一定的工作过程中,在纯粹执行职能的一定时期实行个人独裁制,我们就应该有更多种多样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和方法,来杜绝毒害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性,反复不倦地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列宁选集》,第3卷,第527页
  
   列宁: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
  
  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象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
  列宁:《就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提纲给维.米.莫托洛夫并转俄共(布)中央全会的信》,《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3卷,第64页
  
   毛泽东: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新民主主义制度
  
  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但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677页
  
   毫无疑义,我们这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只要共产党以外的其他任何政党,任何社会集团或个人,对于共产党是采取合作的而不是采取敌对的态度,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和他们合作的。……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62页
  
   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它完全不同于旧民主的议会制度,而是属于以社会主义苏联为代表的代表大会制度的范畴之内的。但是也不完全同于苏联制度,苏联已经消灭了阶级,而我们则是各革命阶级的联盟。我们的这个特点,就表现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上。政府各部门和现在各地的人民代表会议以及将来的人民代表大会都将同样表现这个特点。从人民选举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政府直到由人民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政权的这一整个过程,都是行使国家政权的民主集中的过程,而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周恩来:《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周恩来选集》,上卷,第369页
  
  中国在革命中及革命后,要建立也不能不建立革命各阶级的联合的民主专政,不是建立也不可能建立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要实行也不可不实行彻底的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
  刘少奇:《论抗日民主政权》,《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1页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
  
  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57页
  
   刘少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
  
  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是人民民主政权的最好的基本的组织形式。我们的国家,就是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各民主阶级的人民,都应该依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法令,按照各个地方实际可能的情况,积极地努力地把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实际地而不只是形式地建立起来,使它在政治上和组织上更广大更密切地联系各民主阶级的人民群众,在组织形式上也逐步地完备起来,使目前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能够在最近几年内逐步过渡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完全能够代表人民行使各级政权的人民代表大会。这样,就能依靠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这样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把全国人民紧密地团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周围,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之下,形成为一个强大的统一力量,去履行我们全国人民迫切需要履行的建设任务和国防任务。这样,我们就没有任何困难是不能克服的,也没有任何任务不能完成。
   刘少奇:《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刘少奇选集》,下卷,第56-57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适宜制度,就是因为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显然,如果没有一种适宜的政治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够发挥管理国家的能力,那末,人民群众就不能很好地动员和组织起来建设社会主义。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56页
  
  我们国家的大事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来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既规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切重大问题都应该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在它闭会期间,经过它的常务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这样能够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监督其实施的国家权力机关。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57页
  
  必须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对中央一级政府机关的监督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的监督。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应当加强人民代表的视察工作,以便广泛地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并且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于政府工作的检查、批评和讨论。
   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第249页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
   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
  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0页
  
  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
  邓小平:《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7页
  
  江泽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继续完善,人大工作也需要改进和加强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符合我国国情,既能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当然,这个制度还需要继续完善,人大的工作也需要改进和加强。
  江泽民:《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941页
  
  党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各级党组织都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全国人大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国人大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地方也应如此。我们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人事任免权。各级党组织推荐需经人大选举、任免的干部时,要重视人大的意见。推荐的人选确定之后,人大党组应努力做好工作,使党的决定得到实现,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对于由人大选举、决定的政府组成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党组的汇报,讨论、研究人大的工作,关心人大的建设。人大党组要建立和健全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
  江泽民:《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943页
  
  作为人民代表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应该进一步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更好地代表人民,并接受人民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这样才能使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引导不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就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就会影响社会的安定。这就需要保证民主渠道的畅通,把群众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作为党和国家决策的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现在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有近四百万人,这是一支很重要的力量,要充分发挥他们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党要加强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作,通过人大代表,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批评。
  江泽民:《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945-946页
  
  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的作用,善于把党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变成国家意志,以便动员全体人民去遵守和执行。这是按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办事的问题,也是一种领导艺术。建国后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领导方式与战争年代不同,不仅要靠党的政策,而且要依靠法制。凡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党要作出决定,还要形成国家的法律,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是一致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和党员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一条极其重要的政治原则。
  江泽民:《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1993年3月13日)
  
  
  五、政治文明与法治、德治
  
  毛泽东: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毛泽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29页
  
  几十年来,在中国虽然有过不少的人为实现资产阶级的宪政做过各种各样的努力,但是一点成就也没有。在中国出现的真正的宪法,毕竟只能是人民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宪法,只有这种宪法,才是适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欢迎的。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40页
  
  宪法是全体人民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因此,他们在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方面,就负有特别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领导核心。党的这种地位,决不应当使党员在国家生活中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是使他们担负更大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一切其他法律中起模范作用。一切共产党员都要密切联系群众,同各民主党派、同党外的广大群众团结在一起,为宪法的实施而积极努力。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68页
  
  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原则,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9页
  
  江泽民: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泽民:《在中共中央举办的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结束时的讲话》,《人民日报》1996年2月9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30-31页
  
  坚持党的领导同坚持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党的主张,我们国家的法律,都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愿与利益的。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这样就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了。依法治国,有利于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在我们这样一个有十二亿人口的国家里,开创和推进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需要依照统一的法律和制度来加强领导和管理,以保证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有规范有秩序地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邓小平同志所提出和要求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对于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懈努力。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8年2月27日
  
  全党同志都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体系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坚决抵制西方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响。坚决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江泽民:《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 (2001年07月02日第一版)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2年11月9日
  
  江泽民: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为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好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也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努力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全党和全社会要共同行动,努力把上述内容和要求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国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江泽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0年6月29日
  
  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有自己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同时要充分发挥以德治国的重要作用。法治和德治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只有把这两个方面的工作都抓好,并使它们在实际生活中紧密配合,才能保证社会的良好秩序,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江泽民:《在四川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02年5月22日
  
  
  六、政治文明建设与借鉴、吸收人类社会一切文明成果
  
  列宁:马克思主义绝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固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
  
  哲学史和社会科学史已经十分清楚地表明:在马克思主义里绝没有与“宗派主义”相似的东西,它绝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固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恰巧相反,马克思的全部天才正在于他回答了人类先进思想已经提出的种种问题。他的学说的产生正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的最伟大代表的学说的直接继续。
  列宁:《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列宁选集》,第2卷,第441页
  
  邓小平: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上。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固有的特点,也采用资本主义的一些方法(是当作方法来用的),目的就是要加速发展生产力。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消极的东西,但更重要的是,搞这些改革,走这样的路,已经给我们带来了可喜的结果。中国不走这条路,就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有这条路才是通往富裕和繁荣之路。
  邓小平:《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
  
  邓小平:改革、开放要吸收国际的经验
    
  对于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思想,当然也要采取科学的态度。前些时候有的地方为了进行革命思想的教育,重提“兴无灭资“的口号。……现在看来,这个老口号不够全面,也不很准确。有些同志因为没有充分地调查和分析,把我们现行的一些有利于发展生产、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改革,也当作资本主义去批判,这就不对了。什么是资产阶级思想中需要坚决批判和防止蔓延的东西,什么是经济生活中需要坚决克服和抵制的资本主义倾向,如何正确地进行批判,还有必要继续进行研究并作出妥善的规定,以防重犯过去的错误。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8页
  
    我们是在一个贫穷的大国里进行改革的,这在世界上没有先例。……中国要谋求发展,摆脱贫穷和落后,就必须开放。开放不仅是发展国际间的交往,而且要吸收国际的经验。
  邓小平:《要吸收国际的经验》,《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6页
  
  从一九七八年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确定了我们的根本政治路线,把四个现代化建设,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主要是改革和开放政策。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开放是对世界所有国家开放,对各种类型的国家开放。
    邓小平:《改革的步子要加快》,《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7页
  
  
  六、政治文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
  
  邓小平: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
    
  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
    邓小平:《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上的祝辞》,《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6页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们要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正确意见,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改革。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2页
  
   邓小平: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
  
    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
    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官僚主义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历史现象。我们现在的官僚主义现象,除了同历史上的官僚主义有共同点以外,还有自己的特点,既不同于旧中国的官僚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官僚主义。它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这可以说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官僚主义的另一病根是,我们的党政机构以及各种企业、事业领导机构中,长期缺少严格的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缺少对于每个机关乃至每个人的职责权限的严格明确的规定,以至事无大小,往往无章可循,绝大多数人往往不能独立负责地处理他所应当处理的问题,只好成天忙于请示报告,批转文件。有些本位主义严重的人,甚至遇到责任互相推诿,遇到权利互相争夺,扯不完的皮。还有,干部缺少正常的录用、奖惩、退休、退职、淘汰办法,反正工作好坏都是铁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这些情况,必然造成机构臃肿,层次多,副职多,闲职多,而机构臃肿又必然促成官僚主义的发展。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制度。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8页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过去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过几次权,但每次都没有涉及到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等之间如何划分职权范围的问题。……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特别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同于过去,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极为繁重复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9页
  
  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我们的组织原则中有一条,就是下级服从上级,说的是对于上级的决定、指示,下级必须执行,但是不能因此否定党内同志之间的平等关系。不论是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或者是普通党员,都应以平等态度互相对待,都平等地享有一切应当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当履行的义务。……一些同志犯严重错误,同这种家长制作风有关,就是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所以能够形成,也同残存在党内的这种家长制作风分不开。总之,不彻底消灭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1页
  
  邓小平: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
  
  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不管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也不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只有真正坚决地做到了这些,才能彻底解决搞特权和违法乱纪的问题。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
  
  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这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比较各国的经验,集思广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不能认为只要破字当头,立就在其中了。必须明确,不要搞什么反封建主义的政治运动和宣传运动,不要对什么人搞过去那种政治批判,更不能把斗争矛头对着干部和群众。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具体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问题,同革命时期对反革命分子的打击和对反动制度的破坏,本来是原则上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6页
  
    邓小平: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的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的人
  
    现在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就是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日程上来,……这个问题很复杂,政治体制改革的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的人,主要是涉及广大干部,不仅是我们一批老人。一般讲政治体制改革都讲民主化,但民主化的含义不十分清楚。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至于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的效率,资本主义国家在许多方面比我们好一些。……我们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这种改革又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谓的民主,不能搬用他们的三权鼎立,不能搬用他们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要搞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根据社会主义国家自己的实践、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改革的内容和步骤。……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对中国来说,就是要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要做到这些,我个人考虑有三条:第一,党和行政机构以及整个国家体制要增强活力,就是说不要僵化,要用新脑筋来对待新事物;第二,要真正提高效率;第三,要充分调动人民和各行各业基层的积极性。
    邓小平:《改革的步子要加快》,《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1页
   
  随着改革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障碍。对于改革,在党内、国家内有一部分人反对,但是真正反对的并不多。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政治体制改革)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这个问题要提上议事日程。
  邓小平:《一九八六年九月三日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的谈话》,《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页
  
  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而调动人民积极性的最中心的环节,还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产力发展了,人民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就增强了,社会主义制度就巩固了。
  邓小平:《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会见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国务委员会主席雅鲁泽尔斯基时的谈话》,《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8页
  
  江泽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将继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续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时,我们将通过实现干部队伍“四化”等措施,增强党政机关和领导班子的活力;通过机构改革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提高决策效率和办事效率;通过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权力下放等措施,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基层群众的积极性。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的目的,就是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取得和保持一个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江泽民:《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精神,把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搞得更快更好》,《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第2076-2077页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
  江泽民:《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940页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解决党善于领导的问题
  
  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是实现这个任务的关键。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解决了很多问题,取得了很多成绩。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前进阵地。现在提出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任务,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时机和条件都己成熟。这个任务,我们这一代人也许不能全部完成,但是,至少我们有责任为它的完成奠定巩固的基础,确立正确的方向。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2-344页
  
  政治体制改革包括什么内容,应该议一下,理出个头绪。我想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
  邓小平:《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三日听取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汇报时的谈话》,《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7页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邓小平: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讲民主,也要讲法制
  
    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我们的民主同法制是相关联的。人们往往把民主同美国联系起来,认为美国的制度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我们不能搬你们的。我相信你会理解这一点。中国如果照搬你们的多党竞选、三权鼎立那一套,肯定是动乱局面。……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要做这样的事,必须有安定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讲社会主义的民主,也要讲社会主义的法制。在强调发展民主的同时,要强调教育我们的人民特别是青年要有理想,守纪律。
  邓小平:《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都干不成》,《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4-245页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改革是全面的改革,不仅经济、政治,还包括科技、教育等各行各业。
    邓小平:《政治上发展民主,经济上实行改革》,《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117页
  
    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不要光喊社会主义的空洞口号,社会主义不能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
  邓小平:《怎样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3页
  
  江泽民: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作出的重要决策。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人民民主,健全国家法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要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有步骤有秩序地向前推进。
  江泽民:《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687-688页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早就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制度,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加党和国家的活力,充分调动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特点进一步发挥出来。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文明和社会制度应该求同存异,取长补短。我们不能照搬照抄别国的政治制度。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水平,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江泽民:《在接受美国〈纽约时报〉董事长兼发行人苏兹伯格、执行总编莱利维尔德等一行采访时的谈话》,《人民日报》2001年8月14日
  
  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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