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人类的思想史中,曾经有一种思潮,叫做种族主义。曾经有这样一些人类学家,运用解剖学、生理学以及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不同人种之间的生理结构,并且试图找出人种的生理结构与该民族经济发达程度之间的联系;曾经有另外一些社会科学家,试图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得出经济发达程度与民族和人种之间的联系,并因此将不同人种或者民族分为三六九等。
从形式上看,这些研究和研究的发表似乎符合科学、民主以及言论自由的标准,以科学没有禁区的标准看,我们似乎没有理由指责这些研究。实际上我们之所以在今天可以查询到这样的文献,正是因为人类并没有禁止这些研究。在科学的领域,人们只是将这一类研究归类为种族主义。
在这些种族主义的科学家或者社会科学家中,有很少一部分极端份子,他们并不满足于研究,他们要用这种研究成果来改造世界,于是他们不仅在大众媒体上广泛推销他们那些并不一定为真的“研究结论”,让大众以为“优等民族”可以统治“劣等民族”;甚至他们还鼓动或支持执政当局在肉体上消灭“劣等民族”。直到今天,这种种族主义依然有市场,在欧洲,依然有人试图提出针对不同种族的法律。在政治上,文明社会将这些人和行为称为殖民主义、种族主义、纳粹或新纳粹、极右翼等等。
以科学民主的名义开始的各种比较研究最后和反人类的种族灭绝罪行联系在一起,这恐怕是有些从事这种研究的人所始料不及的(当然这里不包括帝国主义的御用学者)。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文明”有了全新的含义,曾经堂而皇之的殖民主义理论以及帝国主义理论都被认为是反人类、反文明的理论,其中也包括种族主义的任何“科学”或者“社会科学”研究。
二、
自从有宗教以来,就有传教。既然是传教,必然会发生与当地宗教的冲突。如何面对这种冲突,如何处理这种冲突,就成为文明的一个分水岭。
宗教是一种信仰,信仰者本身一定认为自己的宗教是最好的宗教,否则他也不会信仰自己的宗教,更不会去传教。像星云大师一样,在传教的时候还要说其它宗教的好话,这种人少之又少。信奉宗教的人不会认为自己的宗教是落后的宗教,当这种自信走到极端,就必须依靠肉体消灭对方来传教。在人类的历史上,以宗教的名义发动的战争,以宗教信仰的理由所杀的人,比任何世俗理由都要多得多。
文明的进步使得信奉不同宗教的人都在认为自己的宗教是最值得信仰的宗教的同时,不要贬低或者攻击其他宗教。
自从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宗教之间的冲突虽然依然有发生,但公开在媒体上堂而皇之地在宣传一种宗教的同时攻击另外一种宗教的现象,几乎已经绝迹了。
但在今天中国的媒体上,我们又看到了这种言论。我们不仅看到宣传基督教的人如何攻击儒教。而且还看到他们将世界上的宗教分为了三六九等。
非常巧合的是,这些人认为最好的宗教恰巧都是流行于西方白种人世界的宗教,而最劣等的宗教是东亚黄种人的宗教。据说这也是经过了“科学”的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其实这种理论并不是什么新理论。人类的历史已经告诉我们,这种打着科学旗号的玩意是反人类的理论,是人类进步的反动,是早就被全人类有良知的人唾弃的理论。
三、
在启蒙时期,有一大批叛逆的思想家为了将人类从宗教的愚昧中唤醒,对宗教进行了彻底的批判,这种批判的一个逻辑结论是,“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他们对基督教如何愚昧和压迫人民、如何专制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回顾他们的伟大作品,我们丝毫看不出基督教对人性的解放有任何正面的作用;恰恰相反,人性解放的思想遗产,正是要把人性从基督教的禁锢中解放出来。
到了五四时期的中国,我们看到我们的前辈如何努力将人民从儒教的愚昧中解放出来。五四的知识分子与欧洲的启蒙一脉相承。尽管那时也有“全盘西化”的主张,但这种主张中唯独没有的是“宗教西化”。
而今天我们在中国看到的,分明有人在主张“宗教西化”,认为只有西方的信仰才是“真信仰”,认为儒教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它不如基督教“先进”,就好像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发生过针对基督教的思想解放运动一样。这是文明进步过程中的噪音。
不错,我们应该反对儒教理论中对人性扭曲和禁锢的那一部分;同时,我们也有同样的理由反对基督教教义中对人性扭曲和禁锢的部分。从启蒙作家的论述中来看,我们丝毫看不出基督教在这一方面有任何“先进”的地方。五四时期的鲁迅,看见了仁义道德背后的“吃人”二字;而启蒙时期的伏尔泰同样指出基督教的历史就是杀人的历史,“每天”都有人以耶酥名义杀人。即使我们只知道鲁迅,从来没有读过伏尔泰的书,我们只要看一下历史,就可以看到无数以基督名义发动的战争和屠杀。有人羡慕基督教,说基督教国家比较文明,只杀外国人和异族,不杀自己人(你在网上就可以看到有“著名学者”如此称赞“民主国家”的文章)。且不说除了中国的“学者”之外,世界上还有什么人可以公开宣传这种强盗逻辑。更重要的是,这是谎言,宗教裁判所的黑暗统治和皇帝用仁义道德杀人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四、
宗教是一种愚昧,宗教同时是一种制度。这种人类尚在蒙昧时期发生的制度对于维系社会的稳定存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科学不可辩驳的进步,以及启蒙思想家不懈的努力,启蒙之后的西方世界依然保留着以“上帝主宰世界”为核心信仰的宗教。以中国百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加上从五四以来对儒教最无情的批判和对孔子人格上的妖魔化,儒家学说依然是中国人道德支撑的主要来源。一个令启蒙学者和五四学者始料不及的事实是,作为传统的宗教竟然无法消灭。
自由主义学者首先发现和论证了传统对于社会的重要性,法治不能全部取代传统。这个传统,当然包括宗教。当西方的自由主义学者发现和论证西方的传统对于维系西方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发现和论证西方的传统可以与现代社会兼容的时候,“东施”们的“模仿”非常拙劣,他们竟然以为西方的传统对于我们这个东方古国也有伟大意义,甚至天真到要用西方的传统来替代中国的传统。
自由主义尊重传统,这是自由主义理论中的一个逻辑推论,它和自由、权利等主张有着共同的理论基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感谢哈耶克,他对此有明确的叙述,以至于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即便对传统深恶痛绝,也不敢有任何异议。但这些人依然愚蠢,他们竟然不知道,西方人要尊重的传统是西方国家各自的传统,作为中国人,要尊重的传统应该是中国的传统。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什么时候,我们看到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尊重中国的传统文化了,什么时候他们对自由主义理论的领悟就进步了;只要他们依然在妖魔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他们就依然是一些伪自由主义者。这个令人痛苦的“悖论”,恐怕是这些反传统斗士们始料不及的。
消灭传统的努力是徒劳的,按照哈耶克的理论,传统比法律发挥着更主要的作用。即便是在没有任何人为传统公开辩护的年代,传统依然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中华民族只要存在,其传统文化就一定存在。无论我们是否认识到这一点,传统都不可消灭,但我依然希望至少是“学者”们能够认识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