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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正在中国发生


发布时间:2008-07-01 文章来源:投稿 文章作者:亦鸣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将中国与文艺复兴放在一起,引起了各种观点的讨论,其中可以称为严肃的观点,大概有两种,一种认为中国需要一次文艺复兴,一种认为中国不需要文艺复兴,因为文艺复兴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所谓是否需要一场文艺复兴,隐含了这样一个推论:如果需要,大家就来搞一次文艺复兴;如果不需要,大家一致同意不搞,文艺复兴就不会发生了。人,其实不可以这样高估自己。类似“文艺复兴”这样的事情,即使我们不喜欢,它要发生,是没有人可以阻挡的;如果它没有到发生的时候,即使有再多的人认为“必要”,这些人即使拼了老命它也不会发生。

    “文艺复兴”这样的事件属于历史进程中那些只可以观察和评论,而不可以策划或者计划的“自发事件”。对于这样的事件,其实根本不存在是否需要的问题,更不存在是否应该策划一次文艺复兴运动的问题,我们最多只能知道,它什么时候发生,在什么地方发生,它的发生或者不发生对后来的历史进程有什么样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即使这些我们都不知道,也并不妨碍它的发生。或者即使我们以为它发生了,它也可能并未真正发生;即使我们以为它没有发生,它也不一定真的就没有发生。

    所以,真正有意义的命题是,文艺复兴是否正在中国发生?

    “复兴”其实是颠覆

    崔卫平[1]说的不错,发生在14世纪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只是一个“伪称”。名为“复兴”,其实是“颠覆”(舍勒[2]语)。如果它和“复兴”有什么关系的话,其实它仅仅是借助古希腊的传统来打破教会的禁锢,旧瓶里面装的全是新酒。认清“文艺复兴”的本质是“颠覆”十分重要,搞不清这一点,就会形成一个错觉,以为中国根本就不配“文艺复兴”,因为中国显然没有古希腊传统,除了“西化”以外,我们实在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复兴”。搞清了“文艺复兴”的颠覆本质,我们就可以知道,曾经发生在欧洲的事情不仅可以发生在中国,而且正在中国发生。

    假如我们承认“现代”与“前现代”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内涵,假如我们承认二者之间的根本不同在于价值取向的不同,假如我们要找到二者之间的分水岭,找到我们称为“现代性”的价值体系从什么时候开始取代“前现代”的价值体系,这个分水岭就是从14世纪的意大利开始的那一次思想的解放,史称“文艺复兴”。

    我们常常认为,文艺复兴给我们的启发是,我们可以用文艺做武器来表达我们的思想,所以有人对我们今天的文艺现状能否用来表达思想表示担忧,于是对是否应该“发动”一场“文艺”复兴表示怀疑。这种思维方式是将因果关系弄颠倒了。其实那些伟大的文艺作品只是文艺复兴的副产品而已。

    文艺复兴最伟大的意义,其实恰恰在于它是对“伟大”的一个反动;文艺复兴之所以伟大,恰恰在于它的俗。文艺复兴之所以伟大,就在于每一个人都可以心安理得地宣布,我就是一个俗人。这是一个根本的变化,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这个时候开始,追求个人利益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纯世俗的、肉欲意义上的个人享乐从被鄙视到被认可、被推崇;而功利则堂而皇之地开始进入哲学家的视野,价值观被彻底改变。这种崭新的价值观,不仅是对教会教义的颠覆,同时也是对古希腊价值观的颠覆。回头看一下古希腊所推崇的诸美德,正义、智慧、忠诚、勇敢、节制,其实我们只要在这上面加上一个虔敬的美德,就会发现这些价值观与宗教的价值观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里面根本没有世俗享受、逐利和精神放纵的任何位置。文艺复兴以后的享受、发财、自我表现这些市民德行所颠覆的不仅仅是宗教所灌输的价值观,同样也包括古希腊的英雄主义价值观。无论是苏格拉底还是柏拉图,都想像不出来,如果一个社会全部都是由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个人组成的,这个社会会成为什么样子;而柏拉图则直截了当地说,只有哲学家才可以管理社会。正是从“文艺复兴”开始,人们才开始逐渐认识到,柏拉图可能说错了。

    麦金太尔[3]曾经指出,无论是古希腊还是宗教统治时期的价值观,一个根本的共同特征,就是它们都是建立在集体本位的基础之上。在前现代时期,个人是作为家庭、家族、宗族、部落、村庄、教区、城邦的一个成员存在,而到了文艺复兴的时代,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导致这种变化的是商业社会的形成,正如哈伊所指出的,“商业的繁荣为城市增加了财富,也给人们带来了从旧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的机会”[4]。是商业社会的形成使个人可以个人摆脱对家庭、家族、宗族、部落、村庄、教区、城邦等等集体单元的依赖,社会变成了个人本位的社会。正是因为这种根本的变化,使得个人本位的价值观有机会获得自己的“合法性”。围绕着随着商业社会的出现,与古希腊以及基督教传统格格不入的个人本位价值观如何在14世纪的意大利开始获得合法性地位,其实有很多国内外的学者有过专门的论述,我们熟悉的这方面的作者有布克哈特[5]、舍勒[6]、斯金纳[7]、麦金太尔[8]以及一些中国学者[9]等,从价值观的变化来看,文艺复兴不是“复兴”,而是彻底的颠覆。

    社会发生了变化,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但仍然有人耿耿于怀:这样下去怎么得了,感官享受、唯利是图、放纵自己的情绪,无一不可以和堕落划等号。过去只能心里想、不能嘴上说的事情,或者只能做、不能说的事情,全部堂而皇之地走到了阳光之下,这必然与传统的道德发生冲突。堕落者自然不甘心堕落,至少他们不愿意背负堕落的名声。虽然人们可以用“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管不着”来为自己辩护,但如果他们仅仅这样做,那么他们就表现得更像一个堕落的市井无赖。人们要改变这种状况。自从文艺复兴之后,论证感官享受、唯利是图、放纵精神这些个人本位价值观合法性的努力就没有停止过,这种努力的积累在价值颠覆发生数百年以后,在商业社会最发达的英国以及欧洲大陆上的法国来了一次总爆发。人类的智慧,超乎人类自己的想像,离高尚比离堕落更遥远的感官享受、唯利是图、精神放纵等等,经过一套严密的理性思维与结构,竟然可以成为人类之所以高尚的原动力;这些庸俗到了极点的价值观,竟然可以和人性、自由、平等这些伟大到“神圣”的价值观划上等号;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竟然是统一的,自私自利竟然比任何高尚的玩意对社会的正面贡献都大。文艺复兴基础之上启蒙之不同于苏格拉底、柏拉图,不同于孔孟老庄,其根本的差别就在这里。

    能够用一整套自成体系的理论将市民德行合法化,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无疑是伟大的,无论是英国的思想家还是法国的思想家。但是如果没有从14世纪的意大利开始的这种市民德行的泛滥,以及这种德行在世俗社会中已经建立的合法性,启蒙在理论上的建构根本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根本就没有必要。比如我们一直都认为是亚当斯密发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为自私自利建立了合法性基础。然而在15世纪,有一个名为波焦的佛罗伦萨人就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金钱是国家的生活中枢,而那些爱好金钱的人则是国家本身的根本基础。”[10]在亚当斯密之前两百年,就已经有知识分子在为唯利是图的合法性辩护了。如果说亚当斯密有什么贡献,他不过是将这些早已发生的辩护更加理论化了。如果不是存在一个功利的社会,功利是没有机会被哲学家关注的。功利的社会发生在功利被哲学家关注之前,论证市民德行合法性的理论体系发生在市民社会出现数百年之后,从文艺复兴到启蒙的这一段历史,告诉我们一个令自豪的理论家们非常沮丧的简单道理:文艺复兴的发生,根本就不需要启蒙!市民社会的发生,其实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论,理论是在市民社会中形成的;个性的解放,不需要认识洛克或者卢梭,洛克和卢梭,只是被解放了的个人;思想的解放,不需要任何高深莫测的理论和词藻。任何试图“指引”或者“教育”人民的理论家们,其实都是画好了一个笼子给人民:“听我的,我知道你们应该如何思想”。市民社会的发生,不需要这样的理论家,市民社会的发生,只需要一件事情,那就是商业的繁荣,是在商业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人自己相信自己、为了自己、表达自己。

    一群俗人,假扮着天使的面孔,以希腊诸神的名义,在上帝仆人的神圣领地里,尽情地享乐。这一切,就是文艺复兴时代的艺术大师们的遗产传递给我们的真实信息(即使是这些经典作品,其实也是经过了数百年以后,才从当时的“另类”变为今天的“经典”)。“复兴”是假,颠覆是真,在希腊传统的神圣光环背后,一群庸俗的小市民,各自都有着自己的梦想和生活方式,没有人再有资格对他们指手画脚,这就是“文艺复兴”的真含义。

    发生在中国的价值观念颠覆

    人们一直深信,中国具有群体本位的文化传统,而西方具有个人本位的文化传统。如果这种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在西方社会,所谓“前现代文化”和“现代文化”之间就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了,个人本位的“现代性”就变成了“西方性”了,“现代化”也就变成了“西化”。

    其实事情并非如此,因为至少我们知道,西方“前现代”与“现代”是有本质区别的,在麦金太尔看来,这个区别,正是集体本位与个体本位的区别[11]。从古希腊一直到所谓宗教黑暗时期,西方的文化传统其实没有发生什么根本变化,都是集体本位的文化传统,正因为古希腊与所谓宗教黑暗时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所以有人认为这两个时代应该并列,褒扬古希腊而贬抑“宗教黑暗时代”是错误的[12];所以更有人主张在中国应该用基督教取代儒教。这些主张只看见了西方民族文化的历史传承,却忽略了西方的文化传承过程中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这个变化,就是从集体本位价值观到个人本位价值观的转变,而发生这种转变的转折点,就是“文艺复兴”。也就是说,所谓西方文化中的个人本位“传统”,其实并不那么“传统”,它只有600年的历史。这种“传统”,既不是来自希腊,也不是来自基督教,而是来自14世纪意大利的商业社会。关于这一点,英国著名当代政治哲学家欧克肖特是这样评论的:“这种要成为一个个人的倾向的出现是近代欧洲历史上最突出的事件”。[13]在近代以前,它没有出现过,既没有在宗教黑暗时期出现过,也没有在古希腊出现过。若非如此,它就不可能成为“欧洲近代史中最突出的事件”。

    我们一直以为,在14世纪的意大利发生的伟大事件不可能在中国发生,没有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那算什么“文艺复兴”?然而对于布克哈特来说,当时的意大利,最有意义的事情并不是达芬奇或者米开朗基罗,而是普通市民的变化:“我们遇到1000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形态,穿着自己特殊的衣服”。正是从这里,布克哈特看到“意大利开始充满了个体性,加在人个性上的禁令消失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初期,来自中国以外的观察家们首先在中国看到的变化也是服装的变化。显然,产生这样的变化并不需要什么“理性传统”,更不需要“基督教传统”,也不需要到古希腊去寻找什么渊源。它无论是在基督教传统的西方,还是在儒学传统的中国,只要条件合适,它一定就会发生,这个条件,就是商业社会的到来。非常可惜,关于这一点,在中国讨论文艺复兴的言说中,这个最基本的变化被忽略了。

    中国人追逐西方的思想,追逐了一个多世纪,将一切不如意都归咎于自己的传统,却忘记了我们所追逐的思想,是西方在商业社会的基础上发生的思想,我们所追逐的制度,是西方与商业社会相适应的制度。将民主政治嫁接到农耕社会的想法虽然善良,但这种努力已经被事实证明并不成功。

    中国人开始接受来自西方社会商业化以后才发生的那些思想和理论,虽然与商业要素在中国的出现有关,但更直接的原因是因为西方武力的强大,是因为当时的知识分子认为只有向西方那样才能和西方一样强大。这种思维方式一脉相承,从洋务运动到五四一直到今天,西方的武器好就买武器,西方的军队有效率就建新军,西方式的工厂好就建工厂,西方的科学民主好就“德先生赛先生”,西方的制度好就“制度模仿”,只要是与西方的强大有关联的玩意我们都要学,都要模仿。这种一脉相承的思维方式具有一种惯性,这种惯性的结果看似合理,其实已经发展到了一种荒唐地步。当年,买了西方的武器,却没有西方式的军队,武器也用不好,于是就建“新军”;买了武器容易受制于人,于是就建工厂;建了工厂还不行,五四的知识分子发现还有科学民主没有模仿,于是就宣传科学民主;到了上个世纪末,又有人发现我们只模仿了人家的“技术”,忘记了模仿人家的制度,于是开始主张“制度模仿”;进一步,有人发现了西方的制度与基督教有密切的联系,于是为了模仿这些制度,主张中国先模仿基督教。我们实在不知道,模仿的想法会在基督教之后又发掘出什么东西来模仿。

    这种一脉相承的“模仿”思维定式忘记了一个更基本的原理,无论是西方的工厂、还是西方的民主制度、或者西方的自由思想,其核心价值都是个人本位的价值观,而这种处于核心地位的个人本位价值观和西方的古希腊以及基督教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它不是西方文化的专利。这种“模仿”的思维方式,忘记了所谓“西方文化中的个人本位价值观”其实并非是西方固有的,也不存在于西方的传统中,而是存在于商业社会中。当我们在西方的商业社会中发现这种价值观,以及建立在这种价值观基础上的工厂、或者民主法治、或者自由民主思想的时候,我们错误地将这些理解为与“西方国家”有关,与西方国家的传统和宗教有关,却彻底忽略了它们实际上仅仅和“西方商业社会”中的“商业社会”有关,而和其中的“西方”没有任何了不得的关系。在没有商业社会这个基础的时候,西方的传统即使不比中国的传统更糟糕,至少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优越之处。社会发生了变化,传统也会发生变化,社会没有变化,一切“模仿”都是徒劳的。要在一个农耕社会中嫁接现代思维方式和现代行为方式的努力从康有为开始一直到今天,志士仁人不少,孤独的先行者不少,但结果却不尽人意。

    看清楚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只有看清这一点,我们才会认识到,价值观的变化不受文化差异的影响,发生在西方的“现代性”同样会发生在中国,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西化”。

    中国从一个农耕社会转向商业社会,实质性的转变发生在1978年以后。直到1978年,中国的农村人口还占总人口80%以上,农业产值占国民经济产值接近30%,如果将与农业有关的生产活动全部加起来,产值其实超过了一半。到2004年,中国农村人口的比例已经下降到不到60%,而农业产值只占国民经济产值的15%了。在5亿农村从业人口中,至少有2亿人口并非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非农行业。从1990年开始,从事传统农林牧渔业的“农民”不仅在相对比例上下降,而且在绝对数量上也在逐步减少。中国的“农业人口”比例实际上早已不足一半了,在统计数据以外,农民以“打工者”的身份正在成为非农民。虽然农耕社会的特征依然明显,但中国已经不再是一个农业国家,商业社会的特征更加明显。

    市民社会只能发生在城市,只能发生在商业化的基础上,当商业交换成为人们生存的主要手段的时候,市民社会,你想不让它发生都不行。

    当任志强说“我就是要挣钱的,穷人买不起房子关我什么事”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宣布,一个自由的时代已经到来。几千年来,商人在“为富不仁”的围攻下只有忍气吞声,或者想办法弄一个镌有“善”字的匾额挂在自己家的大门口,没有一个人敢如此大声说出“你们管不着”。一切针对任志强的人身攻击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其实每一个攻击他的人都明白,他们还真的管不着。这个世界上的商业社会中没有人会为穷人降价。任志强道出了商业社会的精髓: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你不能强迫我。

    在传统的社会里(包括中国和西方),商人本身就代表了一种“罪”,商人必须依附权力才可以生存,而到了商业社会,哪怕是政府要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商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不关我的事”。商业化的社会,必然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商人。商业社会加上与商业社会相适应的法律,这本身的结果就一定是对权力的制衡,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去“模仿”什么“制度”。春运期间,铁道部可以将“不涨价”的政府意志变为现实,而交通部却无能为力,这给我们上了经典的一课,告诉我们政府的权力大小和是否存在有独立的企业主有直接的关系,告诉我们政府的权力是如何被独立的企业主们制约的。

    我们曾经经历过“前商业”社会,我们发现,在那个时代,个性并非没有表现的欲望,但这种欲望的空间及其有限,哪怕是周围人的“看法”,都是一个巨大的压力,甚至可以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主动压抑自己的欲望。当我们身临一个商业社会的时候,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试图压制个体性的努力其实并没有消失,但这种努力却常常难以奏效,不要说“看法”,哪怕是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也无法让商业社会的个人改变自己的商业原则或者表现欲望。

    “你管不著”,当任何形式的权威遭遇到来自无数个人的这种市井宣言而又无能为力的时候,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由社会就已经发生在其中。任何一个形式上公平的法律系统,也就是所谓的法治,其核心价值就是它一定会给个人留下这样一个空间:“你管不着”。正是因为法治的初步健全,所以任志强有“不为穷人盖房子”的自由,任何剥夺这个自由的企图,一定有悖法治精神,一定会危及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设计一个法律既能惩罚任志强,又能为人民所接受,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一个别人管不着的空间。这个空间,在农耕社会非常狭小,这不是因为农民比别人更“蒙昧”,而是因为即使没有这个空间,农耕社会也可以延续。到了商业社会,事情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为商业活动本身就需要更大的自由空间,没有最基本的自由空间,商业活动根本就不可能持续。一个公认的结论是,如果商人没有自由定价的空间,市场将一塌糊涂。

    “近代欧洲历史上最突出的事件”正在中国发生,这就是商业社会的形成。随着商业社会的形成,商业自由已经开始在社会的最深处扎下根来,除非有人再一次摧毁中国的商业社会,否则在此基础之上的个性化和思想自由就不可禁锢。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西方的观察家首先看到的变化就是中国人服装的变化,到了这种变化早已成为“旧闻”的今天,其实我们依然低估了这种变化的真正意义。商人的唯利是图与服装的变化有什么关系?服装的多样化以及唯利是图的商人还有“超女”,这些与自由民主社会的发生又有什么关系?其实这一切都是一个更加的根本变化不同的表现形式或者必然结果而已,这个根本的变化按照欧克肖特的说法就是,“个人逐渐脱离他的同伴,他的行为以高度的自决为标志,他的很大一部分活动表达了个人的偏好。和他一起出现的,不仅是自由民主和艺术爱好,还有特立独行的人”[14]。而在此以前,“个人的特性很少被看到”[15]。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追求个人享受、个人实现和个人表达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价值观的变化是最根本的变化,没有人可以指责自己的邻居追求享受,没有人可以跑到证券公司指责投资人追求利润,为了出名,几乎没有什么手段是不可容忍的,人们似乎没有经过任何“自由理论”的培训,就知道了什么是宽容。禁锢正在消失。所谓民主的制度,那不过是个性张扬的个人为规范各自的行为所共同同意的游戏规则而已,以人类的智慧,这种制度在个性可以充分表达和展示的社会中一定会发生,一定会不断完善,在西方发生的事情,一定会在中国发生,而且正在中国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社会与农耕社会一个最根本的变化,并不是消灭其它思想的想法不会发生,一个基本的事实是,那些自称最彻底的“民主思想”的代言人,恰恰是消灭另外一种思想最激烈的鼓吹者。有一种主张认为,所谓的自由民主,首先就是要消灭孔子的思想。人类与生俱来的自负使得这种要用自己的思想改造别人思想的这种努力永远都不会消失。欧克肖特说,有一种人“很难相信任何能够诚实而清晰思考的人会与他自己的想法不一致”[16],这种人坚信世界上只有一种思想是正确的思想,在一个专制的社会,这种人可以用“罢黜百家”的办法来完成自己的理想,然而商业社会最根本的变化在于,它从根本上杜绝了改造他人的思想从而一统思想的可能性。“我尊重你表达观点的权利”,在商业时代,这是最没有意义的宣言。你以为你是谁?我能够自由表达与别人不同的观点,并非是没有人不尊重我表达观点的权利,而是因为他们管不着。商业社会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环境,这个环境使任何一统思想的努力都无法成为现实。商业自由,思想就自由了。自由的发生不需要任何高深的理论。“你管不着”,这就是自由,而且是法治;“你以为你是谁?”这就是平等,“我愿意”,这就是民主。“现代性”就是这样植根在世俗的土壤中,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只不过被言必称希腊的知识分子们彻底忽略了。

    造成这个变化的不是我们从欧洲学来的理论,而是植根于中国土壤的商业社会的形成。“制度”不需要“模仿”,适合商业社会的制度在商业社会一定会发生,甚至在人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发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正在经历一场“文艺复兴”,正处在自由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之中。

    中国的“文艺”又如何“复兴”

    在在商业社会和市民社会的形成过程中,文艺起什么作用呢?

    我们一直认为文艺是武器,只有当豪门小姐怀揣《娜拉的故事》、财主的少爷跟随着巴金的指引“走向光明”的时候,文艺才能称为文艺。当中国的“文艺界”已经堕落成“娱乐圈”的时候,自然就有人怀疑今天的文艺是否还能担当起“思想解放”的重任。其实文艺并没有这么伟大和神圣。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一直认为香港的文艺是庸俗的,而内地的文艺是“严肃”的,我们清楚地记得内地的“文艺界”曾经为此而自豪,认为我们即使经济落后,但文艺还是“先进”的。殊不知这种自鸣得意迅速被商业社会的形成所摧毁,为文艺的百花齐放奋斗了一辈子的文艺理论家,也在怀疑现在的花是不是开得太过了?

    文艺不是武器,或者至少不全是武器;文艺是一个指标,或者至少起着指标的作用。中国“文艺春天”的第一朵报春花是邓丽君,她没有任何“思想性”“艺术性”的光环,也没有任何“文化遗产”的余威,她在中国的发生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有无数人说“我喜欢”。

    农耕社会的文艺有极强的地域性,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流行歌曲和明星。哈布斯堡的宫廷养育了我们称为古典音乐的艺术,中国的宫廷培养的艺术叫做京剧。由于权力的作用,这些受到宫廷青睐的艺术不仅获得了更大的传播能力,而且直接和“上流”划上了等号。大家本来都是流行在某个地域的流行歌曲,但哼上两句秦腔连“附庸风雅”都算不上,只能算“土包子”,“风雅”必须和宫廷联系在一起。远离宫廷所在地的艺术就通通变成了“民间艺术”,其价值其实根本不在“艺术”(艺术史上没有它们的地位就是证明),而在“民间”。只有宫廷艺术的艺人可以叫艺术家,而“民间”的艺术家就只能叫艺人。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认为只有这种经过了西方或者东方宫廷资助的艺术才是艺术,这种意识,一直到今天都是一种很深的情结。

    真正打破这种格局的不仅仅是传媒手段的发展,其实更重要的是市民意识的觉醒。随着市民社会的发生,高雅艺术的神秘外衣被一层层剥去,“喜欢”才是最重要的要素。过去当“高雅艺术”不能获得受众共鸣的时候,受众会感到惭愧;而今天,受众早就将惭愧变成了不屑,反而可以理直气壮地讥笑“高雅”者“装深沉”。

    无论是赋格对位,还是西皮二黄,其实都无法表达今天的中国商业社会的市民情绪。想唱就唱,荒腔走板也是真实的自我;想做就做,只要保留一点风化的底线,谁也奈何不得。有人喜欢就出人头地,没人喜欢也不怨天尤人,躲在被子里哭完了又是一条好汉,文艺岂非本来就应该如此?文艺本来就是人们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能够获得他人的共鸣不仅可以靠发泄自己的情绪发财,而且还可以成为经典;不能获得共鸣就成为异类,或者成为矫情,除此之外,文艺再没有其他的标准了。当百万粉丝为超女欢呼或者哭泣的时候,文艺其实已经回归到她本来的面目。

    “我是流氓我怕谁”?商业时代的市民宣言,一定会表现在文艺之中。理论家一百篇关于“被动自由”的论文,抵不上王朔一句话。根本就不知道哈耶克为何方神圣的小市民们,在商业时代,就是用这种市井语言来维护自己的自由:我不招你,你也不要招我。倒是每天说自由的人,真的可以接受这种类似市井流氓的语言所代表的含义吗?“恶搞”代表了一种对权威的蔑视,权威不仅失去了左右大众审美观的能力,甚至连躲在象牙塔中自得其乐都难以做到了。这其中的含义是不言而喻的。

    过去,由于传播手段的限制,民间的艺术永远无法获得有宫廷资助的艺术可以获得的传播机会。而现代传媒技术让人们有机会发现,原来大山深处几个农民的自娱自乐和靠技巧吃饭的大师作品有同样的艺术感染力。但这还不够,就像俗人王朔可以表达自己,仅自己庸俗还不够,还必须有庸俗的编辑才能实现一样,原生态艺术可以让我们认识必须依赖电视台的编辑认为有必要让我们认识。直到网络的出现,连这个条件都不需要了,不需要任何人推荐和认可、也没有任何编辑“把关”,人可以庸俗到连庸俗的王朔都忍受不了。庸俗的王朔也受不了今天的庸俗,叛逆的崔健早已被叛逆所抛弃,另类的周星驰已经成了经典,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时。文艺已经变成了无数个小圈子。庸俗者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干涉高雅者的高雅,而今天的格局是,高雅者已经无法阻挡庸俗者的庸俗。文艺是社会的镜子,社会的多元化、市民化、民主化从文艺的格局中已经初现端倪。人性已经有各自的渠道得到足够的释放,假如我们不再错误地将思想解放理解为一种思想代替另外一种思想,那么今天的文艺格局不正可以叫做“解放”吗?条条大路通往娱乐圈,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用自己的审美观来左右哪些文艺可以发生,哪些不应该发生。面对文艺回归到成为个人情绪的释放,美学家除了瞠目结舌以外就剩下了无所适从了,看来知识界追求了100年的自由,而当自由真的来到的时候,他们似乎并没有做好准备。

    用传统的名义来颠覆传统

    “文艺复兴”只是一个“伪称”。名为“复兴”,其实是“颠覆”。

    向一千年的教会统治宣战,必须借助比教会更古老的传统,这是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策略,还是他们的智慧,或者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者甚至是不知不觉的歪打正着?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可以知道的是,人类在“前现代”与“现代”的交替、转化、转折、冲突的那个关键时刻,身临其境的欧洲人没有宣布“与传统决裂”,而是以传统的名义颠覆传统的价值,这就是文艺复兴。

    著名思想家哈耶克[17]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在于,他指出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传统对社会的规范作用比我们可以想像的要大得多。所谓用“制度”来维系社会,那只是我们看得见的,我们看不见同时也严重忽略了的,是制度背后的传统,是存在于每一个自私的个人身上建立在传统基础上的道德。换一个角度来理解,一切与传统决裂的企图,恐怕都是建立在低估了传统作用的错觉的基础之上。

    在麦金太尔[18]看来,古希腊的正义、智慧、忠诚、勇敢、节制、虔敬诸美德无论怎么看,都和教会统治了一千年的基本教义一脉相承,然而文艺复兴却偏偏要把古希腊的传统与令古希腊鄙视的享乐和逐利联系起来,借古希腊传统的名义与教会的禁锢开战,这是大智慧。

    中国人似乎不需要像当年的西方人那样,到传统当中为世俗的价值观寻找一个合法性基础,我们似乎可以直接从西方找到这种合法性基础,所以才会有决裂传统的想法,因为“仁义礼智信”无论怎么看,都与世俗的享乐和逐利价值观格格不入。然而,百年以来的努力告诉我们,与传统决裂的代价实在太大。要与传统决裂,我们就必须接受一个中国人不愿意接受的结论: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全部是垃圾。这个结论,挑战的不仅是国人的自尊心,而且它导致一个错误的结论,即这个世界的文化是一元化的。

    如果我们承认文化多元,那么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与传统决裂”,更何况哈耶克辈早就指出,以人的能力,与传统“决裂”是根本做不到的。

    我们老是以为,是传统文化造成了中国几千年的集权统治,却忘记了其实是集权统治利用了传统文化。儒家学说与集权的密切关系其实产生于汉武帝的智慧,董仲舒和朱熹可以那样解释《论语》,今天的知识分子为什么就不能换一种方式解释《论语》?汉武帝的霸道在于“独尊儒术”,我们反汉武帝之道而行之,绝不是要换一个什么别的“主义”来独尊,我们需要放弃的是“独尊”。我们既然放弃了“独尊什么术”,为什么偏偏又要“罢黜儒家”呢?以自由的名义一统天下思想与以皇帝的名义一统天下思想真的有什么不同吗?宗教信仰的自由,是自由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尊奉基督教、消灭儒教的想法,本身就与自由精神相悖。

    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多元化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一个根本特征,儒教国家也可以现代化,全世界的观察家对此都毫不怀疑,对此表示怀疑的只是我们这个国家中的一些知识分子而已。消灭以儒学为代表的传统思想的想法其实和自由、民主、多元的世界潮流格格不入、背道而驰。当这些想法发展到极端,公开主张要在中国用基督教来取代儒教的时候,我们分明在这些言说中可以看到文化歧视、宗教歧视乃至种族歧视的影子。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面,这种歧视是不可接受的。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国家,言论自由都不包括文化歧视、宗教歧视和种族歧视的自由,就是这个道理。

    自由民主的思想,完全可以用上帝的名义来传播,当然也可以以孔子的名义来转播。无论如何,孔子比起上帝来,离中国人更接近一点。中国人不到孔子那里寻找思想的基础,却要跑到基督教或者苏格拉底那里去寻找,这实在是舍近求远了。

    中国的知识分子几乎都熟悉鲁迅关于“仁义道德”是如何吃人的论述,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说,这足以成为消灭儒教传统的理由。但是且慢,西方的思想大师们也有关于基督教如何以上帝的名义杀人的论述[19],可见在农耕社会中,宗教传统都有杀人的功能。一个显然的事实是,西方的知识界还有另外一些人,他们着力于论证基督教如何是一个“好”的传统,与商业社会可以兼容[20],他们这些论证成就显赫,甚至可以让从来就没有在基督教传统中生活过的某些中国人以为,基督教传统是比别的传统更加优秀的传统,好像西方的思想界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批判基督教的事情。

    其实,鲁迅对于儒教思想的批判并不比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对基督教的批判更深刻,他只是重复了启蒙思想家在欧洲曾经做过的事情而已。基督教显然没有因为启蒙作家的深刻批判而被消灭;恰恰相反,启蒙的后继者反而开始论证基督教如何可以与商业社会兼容,这些在西方发生的事实告诉了我们一个什么原理呢?这个原理非常简单,那就是传统是不可以被消灭的,知识界的任务就是要找出传统与现代的兼容之处。西方的知识界自然要证明西方的传统如何与现代兼容,到了日本以及东亚的经济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我们也见过很多关于“儒教资本主义”的论证,在这些地方,都没有发生过“消灭传统”的事情。在中国,其实不乏知识分子论证中国的传统文化如何可以与现代的商业社会兼容的努力[21],可惜的是,这种努力几乎被“消灭传统”的呼声所湮灭了。

    认为儒教传统的地方不可能有个人本位的价值观是错误的。古希腊和基督教传统和儒教传统一样,原来都是集体本位的,在那样的传统里面,人们公认发生了个人本位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在人们公认儒教传统的东亚,同样发生了个人本位的价值观。看到西方知识分子如何论证基督教传统与现代商业社会兼容是有益的,它的益处在于,我们要在与西方不同的传统中植根的商业社会中生活,就必须论证儒教传统如何与商业社会兼容,这是中国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严格地说来,西方的思想家们要保留的重点不是基督教,而是传统,非常巧合的是他们的传统是基督教,我们不要搞错了。丢掉了传统这个核心的内涵,基督教一钱不值。

    传统的力量在于,当它发挥作用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人们意识到它的存在;而当有人以为可以没有传统的时候,才发现传统根本就无法消灭。西方的现代社会,是植根于西方的文化传统之中,而中国的现代社会,也只能植根于中国的文化传统之中,要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来一场革命,历史已经告诉过我们,结果一定是灾难。

    在如何对待传统的问题上,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对待,那就是思想解放不是用一种思想取代另外一种思想。我们需要反对的是当年儒教的霸权地位,但我们却不应消灭儒家思想;我们接受来自西方的思想,但不应该建立任何思想的霸权地位。思想解放的真意义是,应该允许各种思想存在。一个人有自己的思想,甚至将这种思想当作信仰去顶礼膜拜,这是他自己的事,即使这是另外一种迷信,但个人有迷信的自由,我们不反对。但是,我们不应该允许任何人以自己的思想划界,消灭凡与他的想法有冲突的思想。思想解放的意思是说,没有思想是“反动”的,只有不允许别人思想的行为才是“反动”的。思想自由的意思是说,你可以在资本主义社会宣传共产主义,也可以在社会主义社会宣传资本主义;既可以宣传个人主义,也可以宣传集体主义;既有人只问国家为我做了什么,也有人只问我为国家做了什么;既有人读《论语》,也有人读《圣经》;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读《论语》,每个人也可以将自己学习《论语》的心得与大家分享。这才是思想自由。任何用一种思想消灭另外一种思想的努力,都是专制。任何以我划界,不允许别人不按自己的思想而思想的努力,都是霸道。

    现代性,传播还是发生

    技术可以传播,文化可以传播,思想可以传播,关于制度的认识,也可以传播。然而,现代性却无法转播。传播,只需要知识分子的觉醒,从康梁到五四,从共产党人到今天的非共产党人,每一代知识分子都认为自己已经觉醒,都毫不怀疑地认为自己找到了救国的正确道路,都无一例外地以一种历史责任感自觉承担起传播的重任,治国平天下的使命感通过传播思想这种行为表现得淋漓尽致。可惜的是,这每一代知识份子都将传统当作敌人,不仅如此,而且还将上一代知识分子的努力也放到被反对的传统中去,要用自己传播的思想来替代上一代知识分子传播的思想。这种无休止的思想轮替、取而代之的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哪怕最“先进”的思想,传播者一旦抱着改朝换代的潜意识,我们都分明听到他们“罢黜百家”的政治宣言。“现代思想”的辞藻背后分明是清清楚楚的“前现代性”。我们在现代化的努力中似乎忽略了这个关键的内容,那就是在“与传统决裂”的宣言中,“现代性”已经荡然无存。

    “觉醒”的知识分子是痛苦的,因为即使是这些觉醒的知识分子,也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像蔡元培在北大所做的那样,不以自己的思想划界;他们也没有打算像文艺复兴和后来的启蒙一样,在不消灭宗教和教会的前提下打破宗教和教会的一统天下。觉醒的中国知识份子不仅要打破儒教的一统天下,而且还要消灭儒家思想,这就是五四以来中国知识份子痛苦的另外一个根源。他们一边要和不允许思想的威权作战,一边还要和另外的思想作战;他们在反抗自己的思想被消灭的同时,他们还要消灭另外一种思想。这些“觉醒”的知识分子是悲哀的,他们把思想自由当作争取自己思想合法性的武器,却根本就没有打算让他们认为“反动”或者“落后”的思想有任何自由,一旦自己的思想获得了合法地位,或者具备了消灭其它思想的行政力量,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动用一切力量消灭他们认为“反动”的思想,即使没有行政权力,也要动用话语霸权。这种状况,在批孔的那个时代达到最高点,其余波一直延续到今天。

    “觉醒”的知识分子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发现,人民还处于“愚昧”状态,他们都认为“教育人民”是他们神圣的使命,他们无一例外地向人民喊话:“你们被愚弄了”。要改造人民的思想,谈何容易,不把几千年来形成的思维范式说得一无是处,数以亿计的人民如何会放弃自己的思维方式?于是思想的传播就必须采取这种向思想开战的方式,思想的传播就必须采取思想改朝换代的形式,思想自由就必须建立在不给予传统思想自由的基础之上。“现代性”在现代文化要素的传播过程中被丢失殆尽。

    在这个过程中,被他们向往的西方的文艺复兴以及后来的启蒙有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实际上被严重忽略了,那就是西方的知识分子在打破宗教和教会的一统天下的同时,并没有人打算消灭基督教和教会。宗教和宗教的统治,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教会和教会的威权,这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冲破宗教的牢笼,这是个性和思想的解放,而消灭宗教,则是设立了另外一个牢笼。如果说以孔夫子为标准,不允许其它的思想存在,这叫专制;可如果以什么其它的思想为标准,不允许孔夫子存在,同样叫做专制。

    一百多年的历史告诉我们,传播,无论传播者如何放下身段,它都和“说教”如此神似,当这种传播一种思想的努力与妖魔化另外一种思想的努力相伴而行的时候,更是如此。一百多年的历史还告诉我们,要在一个农耕社会嫁接来自商业社会的思想是多么的困难,思想的言说虽然可以嫁接,但思想的核心价值却在嫁接的过程中丢失了。

    商业社会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商业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商业自由,不需要任何传播,不需要任何人说教,它一定会发生多元化的思想,一定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如果说与西方启蒙时代一脉相承的那些理论有什么价值,那么它们最重要的价值,就是论证了思想分化、思想多元、思想自由的价值,论证了相互冲突的个人价值取向对我们这个社会有多么重要,论证了用一种思想替代另外一种思想的想法是有害的;论证了一统天下思想的努力是有害的。

    我们熟悉的这些理论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没有这样的理论,思想一样是多元的。在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社会里(我在这里所说的“利益”不仅仅是物质利益),思想一定是多元的。而关于思想自由的理论,不过是多元思想的一个结果而已。多元思想的社会不是自由民主理论的产物;恰恰相反,自由民主思想是多元社会的产物。

    结 论

    中国正在进入一个商业时代,无论人们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人们的价值观和基本思维方式已经或者正在发生根本的变化。类似的变化在14世纪的意大利发生的之后,历史学家把那个时代称为“文艺复兴”。正是在价值观发生根本转变这个意义上,中国正在发生的变化,非常类似“文艺复兴”时代发生的变化。可以说,“文艺复兴”正在中国发生。

    非常不幸的是,围绕个人本位价值观的理论已经在先发生这种价值观变化的西方国家建立起来了,中国似乎已经没有机会再出现“文艺复兴”以后那样伟大的思想家了。中国的文化传统本来对文化就有兼蓄并收的习惯,接受西方也是在商业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理论和思想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从中国的文化发展史来看,这些“外来”的文化迟早会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适应商业社会的政治制度在中国的发生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从其他东方民族以及华人社会的历史看,那也是商业社会的必然结果。只不过这些理论和思想以及在西方行之有效的那些制度,在中国的出现的形式一定与在西方的形式不一样,正如它们在英国与法国的形式也不完全相同是一个道理,因为中国的传统环境与西方国家不同。

    我们实在没有必要担心中国的传统文化会对社会的进步构成威胁,就向西方以及东方的其他国家的传统文化没有对社会的进步构成威胁一样;我们也没有必要担心中国的传统文化会被消灭,一个国家越进步,那里的人民就越珍视自己的传统。

    中国不仅正在发生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生存状态的改变,也正在发生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变化,我们千万不要因为羡慕先发生这些变化的国家就忽略了发生在自己国家的这种伟大变化。

    参考文献:
布克哈特,Y.:《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商务印书馆 1997
杜兰特,W.:《哲学的故事》,文化生活译丛,三联书店,1997
哈耶克,F. “自由、理性和传统”,《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 1997。
方朝晖:“民主、市民社会与儒家社会政治思想的现代意义”  国际儒学联合会网站
http://www.ica.org.cn
斯金纳,昆廷.:《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商务印书馆,2002。
舍勒,马克斯. :《价值的颠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 1997
韦伯,马克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7
王思睿:“儒家思想与现代民主制度”  中国儒学网
http://www.confuchina.com
肖滨:“儒家传统如何支援现代民主———对亨廷顿问题的一种解答”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网站http://cpac.zsu.edu.cn/
张风阳:“市民德行及其合法化”2003  http://www.cngds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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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崔卫平,2006
[2] 舍勒,1997
[3] 麦金太尔,1995。pp216-217
[4] 哈伊,1992。P47
[5] 布克哈特,1997
[6] 舍勒,1997
[7] 斯金纳,2002
[8] 麦金太尔,1995
[9] 例如,张风阳,2003
[10] 见斯金纳,2002。p125
[11] 麦金太尔,1995
[12] 唐逸,2005,p11
[13] 欧克肖特,
[14] 欧克肖特,同上。
[15] 欧克肖特,同上。
[16] 欧克肖特,同上。
[17] 哈耶克,1997。
[18] 麦金太尔,1995
[19] 参见威尔·杜兰特,1997。
[20] 例如:韦伯,1987
[21]王思睿,肖滨、方朝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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