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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会保障法中的涉老政策

发布时间:2006-03-27 文章来源:作者惠寄 文章作者:李兵 李志宏

    1.社会保障法案关于老年人的主要条款
 
    社会保障法中关于老年人的主要条款在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授权州建立老年救助制度,支持州建立老年福利项目;第二章——建立联邦老年津贴制度,也就是我们今天称谓的社会保障范畴的一种全新社会保险项目。在起初的法案里面,津贴只支付给那些退休工人,津贴是建立在工人工作期间所交纳的工资税的基础之上。工资税在1937年第一次征集,保障津贴于1942年开始按月发放。新社会保险项目的意义在于,它是要通过这样的一种制度来解决老年人长期的经济安全问题,即工人通过定期支付一定的费用建立公共基金,将来的退休津贴多少取决于他们自身所支付费用的多少。也就是这种特性,使得这种新的社会保险项目不同于第一章的老年福利,也不同于各种各样的州立养老金计划。
 
    2.信用基金
 
    在社会保障法签发后,1937年1月,第一个联邦保险贡献法(Feder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Act)开始实施,成立了专门的信用基金。人们的保险金就由这个信用基金支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4.5万亿元美元投入到信用基金中,同时基金支付了4.1万亿美元。余款将用于未来的支付。最初退休金的支付采取了一次性付清的办法。这种支付方法的第一个受益人是一个司机,他在保障项目开始后的第一天退休。由于他参加了一天的社会保障项目,支付了1分钱,他得到了17分钱。这个时期平均一次性支付的退休金数额是58.06美金。
 
    3.社会保障法案的主要修正
 
    几十年来,历届美国政府对该法各项主要规定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最初社会保障法规定,只有退休人员才能领取退休金。1939年的修正案,增加了相关受益者,即退休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儿童。这一改变使得社会保障项目成为了以家庭为基础的保障项目。1950年修正案扩大了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并大幅度提高了现存退休人员的保险金水平。1956年修正案,为年龄在50-64岁的残疾工作人员及其残疾子女提供补助金;允许女性工作人员在62岁到64岁之前退休领取减额退休金,1961年把这一规定扩大到男性工作人员。1965年增加了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老年人获得医疗保障。1972年修正案,建立了补偿保障收入制度,引入了退休金调整机制,1975年退休金开始根据消费价格指数每年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出现了问题,因为按照当时的调整方案,退休后的月收益比工作时还要多。这个问题在1977年的修正案种得到了及时的修正。1977年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社会保障的财政问题。同时也增加了工资中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幅度。80年代初期,里根总统任命了格林斯潘委员会,研究解决社会保障财政收支危机问题并准备立法修改。1983年修正案获得颁布,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提高了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对社会保障保险金征税,并拟在21世纪初期逐步增提高退休年龄。1983年的修正案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日益亏空的基金开始出现赢余。1996年的立法变化,对残疾人项目的基本政策做了修改,不再向酗酒致残的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救济金和补充保障收入;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保险金收入免税的限额比过去增加了一倍。此外1996年《个人责任和工作机会调整法》规定不在向大部分非美国公民提供补充保障收入。
 
    4.对老年人的税收减免
 
    美国除了向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补助金外,还向老年人提供其他方面的补助金。对老年人税收方面的优待包括:课税抵扣,课税减免,55岁以上公民卖房收入中的12500元减免收益税,提高中低收入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受益免税限额。
 
    (1)社会保障收入税
 
    1983年社会保障改革委员会建议对高收入者的社会保障受益者征税,税收收入作为社会保障信用基金。1983年社会保障修正案采纳了这个建议,对年社会保障受益超过25000美圆的个人或年社会保障保险金超过32000元的夫妇征税。规定社会保障保险金起征额的目的是为了使那些低收入的老年人不受社会保障收入税影响。
 
    (2)资本收益
 
    房屋所有权为退休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潜在的资产。为了保护房产价值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1964岁国家税收法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变卖房产所获得的收益享受税收减免。起初只是规定65岁老年人变卖房产受益后,20000元免征税收,后来国会根据物价的上涨幅度,把免税额提高到125000元,享受收益免税的人口年龄界限也下降到55岁。
 
    (3)课税抵扣
 
    1954年国会通过了对老年人的课税抵扣法案。法案规定对65岁退休人员,单个人可享受750美元的课税抵扣。1983年社会保障法修正案规定永久性残疾人也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并提高了课税抵扣额。
 
    (41986年税收改革法
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案提高了老年人的课税减免额度。65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单个人收入低于5650元,老年夫妇(双方均为65岁以上)如果收入低于10000元,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5)食品卷计划
 
    目前全美国约有3000万人是食品券计划的受益者,他们每月领取食品卷在市场上购买食物。这项计划通过提高参与对象的食品购买能力,保证他们的收入安全、减少饥饿和营养不良,同时食品券计划也有利于减少多余的粮食库存。老年人参加食品券计划的要求不同与一般人群体;在资产,医疗费用和住房花费的要求上更为宽松。参与食品券计划的老年人90%是独居老人;80%是单身老年妇女。但是总体上老年人对食品券计划的参与率不高,1989年的研究发现,只有33%符合参加资格的老年人参加了食品券计划。
 
    在1995年,老年、遗属和残疾保障项目使4300万美国人受益。这些群体包括,2600万退休人员,600万退休人员配偶和儿童,700万退休人员的遗属和400万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医疗保险一起分担了所有的工作家庭照料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沉重负担。如果没有社会保障,近乎半数的美国老年人口要陷入贫困。
 
    作者单位:李 兵 北京行政学院社会学教学部;李志宏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本文已发表于《中国社会导刊·中国老龄》2006年第一期)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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