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出现对国际贸易理论体系和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对该理论的产生,演进和主要内容进行述评,并力图表明国际分工是动态和随机的。政府可以通过积极的政策干预形成对本国有利的均衡格局。
[关键词] 战略性贸易政策;规模经济;寡头垄断;动态均衡
一、引言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strategic trade policy) 最早提出于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自从该理论出现以来,对国际贸易理论体系以及许多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尽管对该理论的尖锐批评此起彼伏,同时其基本模型自身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但重要的是,它确实动摇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统治地位,并且在很大范围内,该理论转化为了实际的政策建议并得到了有效实施。以最具有战略性特征的高科技产业为例,政府运用包括R&D补贴在内的各种政策工具扶持本国的高科技产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而事实上,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实际影响力更为深远,绝非对一些产业进行扶持本身所能反映的。
1992年后美国经历了很长时间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而与此同时,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却表现不佳。当然这其中与当时一些国家正经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同时欠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国家分别遭遇债务问题和金融危机有很大关系。但依然不能完全解释两者迥然不同的境遇。许多经济学者认为正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导致了世界财富向超级强国的集中。因此对该理论的产生背景,演进路径以及实施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从另一个角度理解经济发展过程中这种巨大的不平衡效应。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兴起
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出现之前,一般认为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完全竞争假定基础之上的,也就是排除了产品差别化,规模经济和进入障碍的因素。同时,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完全静态的,即:资源禀赋,消费偏好,科技等都是固定不变的。而国与国在消费偏好、技术、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每一个国家都在特定产品上对其他国家具有比较优势。国际分工体系则是完全预先决定的,不可改变的。国际贸易格局主要是反映各国独有的优势产品之间的交换:比如发达国家应该出口工业制成品,而不发达国家应该出口原材料。由此可见,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基本排除了通过个体的经济活动或者国家政策改变原有分工格局,形成动态比较优势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留给政府通过积极的贸易或者产业政策提高本国福利的空间很小。即使有一些理论致力于研究通过国家对幼稚产业的保护而获得竞争优势,往往也被归入发展经济学的范畴而被排除在主流国际理论体系之外。这种趋势直到产业内(intra-industry)贸易和寡头垄断竞争(Oligopoly)产业的出现才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产业内贸易指的是一国进口和出口的产品在生产或者消费方面具有很强的相互替代性。这一现象最早出现在当时的欧洲共同体(EEC)内部发达国家之间工业制成品的双向贸易之中。众所周知,以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为核心的主流国际贸易理论体系中,不同国家应该进口自己具有比较劣势产业的产品而出口自己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产品,即这是一种产业间(inter-industry)的贸易。但事实上,在当时的欧洲共同体内部,产业内贸易的绝对值和增长速度远远超越了产业间贸易而更为重要。企业家精神,人力资本,研究与开发投资,规模经济以及学习效应等诸多因素先后被引入分析框架中来解释这一有悖于传统思维的现象。其中最引入注目的是大量产业内贸易理论模型的出现。这些模型致力与解释具有相似产业结构的国家之间进行相互贸易以及其交换的产品构成具有很明显相似性的原因。这些模型一般与垄断竞争,产品细分和规模递增联系在一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在Brander(1981) ,Brander & Krugman(1983)的两篇论文所建立的模型中,不同国家成本不同的两家公司可以并存在同一产业中进行双向贸易,被认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巨大挑战甚至是完全否定[1]- [2]。
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假设是生产的规模递减。对于其提出年代以农业为主导的社会来说,这样的假设确实非常合理,因为在农业中最好的土地往往最先被利用,然后当产量不断增加需要更多的土地时,生产率较低的土地才开始被利用。换言之,随着粮食需求的增加,农业用地有时候被更加密集地使用,农民们试图在既定数量的土地上谋求更多的粮食产出,这通常使得单位追加产量的成本上升。即便是在今天,也依然能在农业生产中看到收益递减的规律。而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着很多规模经济报酬递增的产业。同时这些产业往往具有很高的规模门槛,这使得先进入这些产业的厂商对后来者拥有排他性的竞争优势从而保证了“租”(rent,即垄断利润)的长期性。由此形成的均衡完全是偶然因素造成的,动态的,随机的。这意味着国家可以运用贸易和产业政策形成有利于自己的分工格局。对这一现象的认识最早依然出现在当时的欧洲共同体国家。由于意识到自身与美国的技术差距和竞争关系,欧洲共同体国家运用产业政策试图改变旧有分工格局,形成对本国有利的均衡的现象相当普遍。在亚洲,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则是日本政府对产业和贸易政策的运用直接导致了本国当时较为落后的半导体产业赶上并超越了原来的领先者美国。但是如果提出没有新的理论框架,对这一现象认识的本身尚不足以直接动摇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主流国际贸易理论体系的统治地位。经济学者们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通过在国际贸易现象分析中引入新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成果完成了这一质变的过程。以Spencer & Brander(1983) 、Brander & Spencer(1985)和Krugman(1984)的三篇开创性的论文为标志,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诞生了[3]- [5]。下面本文分别对两个殊途同归的理论体系进行介绍。
三、Brander & Spencer的垄断利润转移理论体系述评
根据Brander(1995)的定义,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基于或者可以改变不同国家竞争企业之间战略性互动形成的均衡的贸易政策[6]。通过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其理论体系与新产业组织理论紧密结合的,即: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立论的重要条件是竞争对手认识到策略行为的相互依赖性。换言之,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不能存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因为在完全竞争假设下,众多厂商的策略行为是独立的。它只能建立垄断竞争的假设之上。因为在这种市场结构,相互竞争的厂商数目非常少,策略行为彼此依赖,外部的干预足以改变初始博弈结果并形成对本方有利的均衡。
Brander & Spencer假定在一个寡头垄断产业中,存在两家不同国家的竞争企业同时生产一种同质产品并都出口到一个第三国市场。也就是说,对两个国家而言,这种产品都是无国内消费的。两家相互竞争的企业都是在第三国市场完成销售和实现利润的。这个精巧的假设使得国家福利简单等同于本国企业除去所享受补贴后的净利润。换言之,在构建理论模型时不用考虑本国的消费者剩余因素,从而大大简化了分析内容。在Brander & Spencer的理论体系中,两家企业在同一市场上进行数量竞争,即:每一家企业都假定对方的产量是固定不变的,在此基础上选择自身的产量。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这种博弈格局形成的结果就是著名的Cournot-Nash均衡。然而在数量竞争的前提下,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均衡可能,这就是Stackelberg非对称均衡,即:其中一家企业不把对方产量视为给定的,而是作为自己策略的反应函数。于是这家企业可以通过取得先行优势的途径改变Cournot-Nash均衡,实现有利于己的结果。在Brander & Spencer的理论体系中,吸收了Stackelberg均衡的思想,并设定其中一国政府是博弈规则的制定者。也就是该国政府对本国企业提供补贴,诱致其生产Stackelberg领先者(Stackelberg leader)产量,取得Stackelberg领先者优势地位。其博弈结局与Stackelberg非对称均衡结果完全一致:总产量增加,价格下降,但领先者由于竞争对手的退让而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足以保证自身利润增长。Brander & Spencer理论的主要思想可以用krugman(1987)的一个经典博弈模拟分析来加以说明[7]:在宽体喷气式客机的国际市场上,美国波音和欧洲空中客车公司进行双寡头竞争,这两家公司都需要决定是否开发一种新型飞机。由于宽体喷气式客机制造需要高进入成本和规模经济,而市场仅能容纳一家公司,谁率先进入并制造新飞机,谁就能独占垄断利润100单位;如果两家公司同时进入、竞相生产的话,则不但不能赢利,反而两败俱伤,各遭致5单位亏损(见表1,左下角代左下角代表波音公司收益,右上角代表空中客车公司收益)。
因此,两公司的战略选择只能是:生产或不生产。在这种格局下,最终由谁独占市场完全取决于谁具有先行优势。也就是说,两公司博弈形成的均衡不是唯一的。现在假设在波音公司作出决策前欧盟承诺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保证向空中客车公司提供10单位的补贴,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波音公司决定生产或者不生产,空中客车都会作出生产的决策。(见表2,如波音生产,空中客车生产或不生产的收益分别5,0。它一定会决定生产,因为5>0。如果波音公司不生产,空中客车依然会决定生产,因为收益110>0。因此生产是空中客车的一个占优策略)。波音公司知道这一点。如果波音公司继续坚持参与制造新飞机的竞争,必遭致5单位亏损,而空中客车公司仍能稳获5单位利润。由于确定享有补贴的空中客车肯定会生产这种飞机,波音别无选择,不得不放弃市场,退出竞争。这样一来,空中客车便依靠政府补贴挤掉了波音,现在它可以独占100单位的垄断租金。国家也实现了国民收入和福利的最大化,Brander & Spencer理论体系的利润转移效应(rent-shifting)得以实现。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石在于政府了解该产业的寡头竞争特征,并具有政策先行能力。这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区别于一般的非对称Stackelberg均衡的地方。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企业当然也有取得Stackelberg领先者的激励。只是此时两个竞争对手处于对等的地位。每家企业都知道在对方扩大产量时,如果自己不相应减小产量,将导致总体产量增大,价格下降,结果这种单方面扩大产量的行为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双方都是非理性的。因此这种威胁是不可信的。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体系中,政府的干预改变了被干预者的地位。被干预者单方面扩大产量的威胁不再是不可信的。因为此时即使竞争对手不退缩,被干预一方也将实现正利润。由此可见,政府的干预改变了本国企业可信策略的集合,导致了本国企业反应曲线的外移,其最终均衡结果就是:本国企业市场份额的扩大和外国竞争企业市场份额的缩小。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政府干预形式不仅仅限于补贴,只要能导致企业做出不可逆转(从而博弈策略是可信的)的扩大投资和生产行为并为外国竞争对手所了解,任何干预手段都具有同样的效果。
四、Krugman的战略性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体系述评
与Brander & Spencer的理论体系类似,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另一重要分支—Krugman的理论体系也是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和新产业组织理论结合的产物。众所周知,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是没有考虑政策干预的战略性因素的,即不存在双方政府的政策博弈,也不期望这种政策干预行为能够影响对方的竞争企业可以选择的策略集合。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和其他传统国际贸易模型一样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假设上的:存在着若干已经完成“干中学”过程的外国竞争对手和一个本国新兴的幼稚产业,对本国幼稚产业的暂时保护可以使其实现学习曲线下移从而导致本国生产可能性边界外移,从而用同样的资源可以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最终本国福利得到增长。可以看出,在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中,没有垄断租金可以转移,本国的干预政策也不会对外国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造成任何影响。Krugman建立的模型则是假定该幼稚产业是寡头竞争和规模递增的,并在传统理论体系中融入了新产业组织理论的部分研究成果,充分考虑了进口限制政策的战略性效应。在Krugman的理论体系中,存在着一家本国企业和一家外国企业,双方在包括本国市场在内的若干相互独立的分割市场上进行产量竞争。通过对本国市场的进口限制,本国企业获得了一个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得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与此相反,外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减少,产量收缩,成本上升。本国企业取得优势地位并将这种优势扩展到其他分割市场上。本国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生产进一步扩张,成本进一步降低,同时外国企业的相反效应也将进一步加剧。如此周而复始,最终本国企业把外国竞争企业彻底逐出该行业,实现利润和本国福利的最大化。
可以看出,Krugman的理论体系和Brander & Spencer的理论体系是殊途同归的:竞争产业是垄断竞争的,存在着垄断租金。政府通过保护国内市场导致本国企业的反应曲线外移和对方企业的反应曲线内移,形成一个新的Cournot均衡结果—本国企业的市场份额扩大,对方企业的市场份额缩小。政策干预的作用在于使本国企业的产量扩张策略具有可信度从而帮助本国企业取得Stackelberg领先优势。Krugman、Brander & Spencer的研究重点是具有超额垄断租金的寡头垄断行业,其他一些经济学者如Bagwell & Staiger(1992,1994)则通过研究对本国国民经济具有正外部性的高科技行业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即:R&D补贴对本国福利的最大化有积极作用[8]- [9]。
五、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际运用—一些案例
外国市场进入限制和强制性技术转让,对日本半导体产业的早期发展其了关键作用。上个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初,日本政府主要通过通产省限制外国竞争者进入本国市场以及通过获得外国技术和技术诀窍,谋求建立一个有竞争力的半导体产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拒绝所有设立外国独资子公司和外国厂商拥有多数所有权的合资企业的申请也不允许外国人购买日本半导体厂商的股票。同时政府通过高关税、限制性配额等政策限制外国产品向本国市场渗透。通过排他性的定制程序、“购买日货”的政府采购要求和“政府强制”政策,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也受到管理。美国厂商能在种种限制条件下进入日本市场的代价是必须允许日本使用高技术和技术诀窍。通产省要求外国厂商向所有要求获得某一技术的日本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还根据交易涉及的日本厂商是否愿意将自己的技术进展通过分许可协议扩散到其他日本厂商来决定是否允许某项交易。这些政策总的结果是先进技术有控制地扩散到整个日本半导体产业。
这种封闭的市场产生了巨大的优势,使日本厂商可能在国内达到世界规模的生产能力,然后进军外国市场,而外国厂商则不能利用技术优势并将其转变为长期的市场力量。日本半导体产业建立后,政府通过为厂商提供低息长期贷款,减免税收,放松反托拉斯政策,引导国内消费市场需求等方式,促进半导体产业形成规模,动态发展成为了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
美国历来都是自由贸易的积极倡导者。但在一些领域中,如对农业技术进步、国防和国家安全导向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新兴产业的建立与发展中,美国政府确实发挥着主导作用。而超级“301”条款作为改变竞争企业间战略博弈结果的手段,被认为是战略性贸易政策最为出色的运用。特别是对被称为“美国经济脊梁” 、技术创新成果,在数量上占全美国的55%以上的中小企业的扶持,更是非常重视。美国政府先后通过了《小企业经济政策法》、《小企业创新发展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并组织实施了SBIR(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ATP(先进技术计划)等一系列项目计划,支持中小企业风险贡献大的高科技项目,帮助它们把研究开发的成果商品化。
印度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成功利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典范。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指导下,印度对其软件产业实施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使印度软件的产业化和国际化得到迅猛的发展。主要措施有:为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软件产业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重视对国际市场发展态势的研究,为有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开辟软件出口渠道。这些政策实施的直接结果就是使印度软件产业的规模发展速度均仅次于美国而位居世界第二。
欧盟国家运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情况也相当普遍。政府出面主持和协调研究和开发项目,运用公共基金对研究和开发项目进行补贴。此外还运用税收信贷,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对这些创新活动进行支持。据统计,在2000年,欧盟的R&D投入就已经占到GDP的1.65%(包括政府补贴和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其中瑞典(3.72%)、芬兰(2.89%)和德国(2.30%)分别位居前三位[10]。
六、结论
1.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出发点是增进本国福利,在这一点上与主张自由贸易的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并无差异。两者的区别在于最后得出的政策建议。
2.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只针对寡头垄断、不完全竞争和存在规模经济的产业结构。而这些产业往往是具有超额垄断租金并对本国国民经济有技术外溢效应的高端产业。
3.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基础上的国际分工体系是动态的、随机的。在这种分工体系中,政府的政策制定、企业的策略选择都是相互依赖、互为影响的。这留给了政府充分的空间去运用产业政策形成对本方有利的均衡格局。
4.一国兴衰的根本在于国际竞争力的大小,在于国家的竞争优势,具有比较优势并不意味着具有竞争优势。在高端产业中,发达国家运用战略性贸易政策已经占据了先行优势。因此按照传统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源禀赋差异形成的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国际分工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进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发展中国家永远处于分工链的低端。发展中国家要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质的飞跃,完全的自由放任是不可行的。
5.重视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创造出新的比较优势。政府可以通过积极引导国内产业不断集中,以培育大型跨国公司,增强我国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可以借鉴日本、印度等国家的经验,加强对战略性产业的积极引导。还可以通过对一些外部效应较大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活动直接提供补贴,或者政府与企业共同实现科技攻关,从而提高我国产业结构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Brander, J.A.Intra-Industry Trade in Identical Commodities[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81, (11):1-14.
[2] Brander, J.A., Krugman.P.R. A ‘Reciprocal Dumping’ Model of International Trade[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83,(15):313-321.
[3] Spencer, B.J.,Brander, J.A. International R&D rivalry and industrial strategy[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83, (50): 707-722.
[4] Brander, J.A., Spencer, B.J. Export subsidies and international market share rivalry[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985,(18):83-100.
[5] Krugman.P.R. Import Protection as Export Promotion: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in the Presen-
ce of Oligopolies and Economics of Scale.[M]. In H.Kierzkowski (ed.),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
[6] Brander J. A. Strategic trade policy [M]. 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Volume III, 1995: 1395-1455.
[7] Krugman.P.R. Is free trade passe?[J].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87,1: 131-144.
[8] Bagwell.K., Staiger R.W. The sensitivity of strategic and corrective R&D policy in battles for
monopoly[J].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1992,33:795-816.
[9] Bagwell.K., Staiger R.W. The sensitivity of strategic and corrective R&D policy in oligopolistic industries[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94,36:133-150.
[10] State Aid Scoreboard,Commission of the Eruopean Communities [M].second edition,Brussel 20.12.2001.
作者简介:
任重(1972-),男,陕西商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学。
朱延福(1951- ),男,安徽桐城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