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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业技术创新机制的营造


发布时间:2008-07-25 文章来源:投稿 文章作者:康建林 杨英法

    在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壮大却倍感困难,“三农”问题再一次成为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解决“三农”问题的措施千条万条,但都离不开农业技术的创新和提升。实现农业技术的创新和提升,关键是要营造农业技术创新机制,此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利器,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农业技术创新的障碍很多,但主要在于制度约束,因而农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

    一、当前农业技术创新的障碍分析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要营造农业技术创新机制必须弄清当前农业技术创新的诸种障碍,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促成农业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创新受技术需求不足和技术供给不足的双向约束,本质上是制度约束。

    1、农业微观组织与土地制度对农业技术创新的约束。家庭承包制这一制度选择曾经创造过农业奇迹,但并没有动摇传统农业的根基,也没有为农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机制。一是当今农户小生产难进大市场,即便进入市场也因组织化程度低而使交易成本高昂,因而延伸了传统农业技术的生命周期;二是农户小生产也缺乏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还难以捕捉技术信息或支付不起信息成本,阻滞着新技术对农业的导入;三是当今农地产权制度不完整尤其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滞后,限制着土地经营规模适度集中,因而制约着农户吸纳农业新技术的需求意愿。

    2、政府的农业制度对农业技术创新的约束。一是“合同定购”、“农业户口”等宏观行政制度和政策,限制着农产品及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二是政府对农业这样的弱质产业保护制度不完善,致使农业投入不足,农业资源外流;三是政府依然在某种程度上沿袭重工轻农和以农养工的制度惯性及政策偏好。国家对农村公共资源投资不足,“取多于予”,致使农民收入相对下降。总之,当今政府因其自身体制上缺陷以及财力有限和“经济人”倾向,给出的农业制度致使农业新技术供给不足。

    3、农业科教体制对农业技术创新的约束。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不紧,使技术供需之间产生时滞和脱节;农业科研与教育之间存在行政性分割,缺乏横向联系和纵向协调,很难形成整合力量和合理分工;农业科研经费供给量不足,使科研缺乏物质保证与利益激励;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薄弱,使农业科研成果较难转化为实际技术供给;农业教育制度也缺乏激励机制……所有这些都制约着农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过程。

    4、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制度摩擦”对农业技术创新的约束。市场和计划双制度并存,一方面使得计划农业制度中的粗放增长方式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又使得市场农业制度中的集约增长方式难以发育。同时,市场的地区封锁尚未完全排除,农产品及农村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程度低,市场疲软、硬件建设滞后以及技术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制约着农业技术的创新。

    二、营造农业技术创新机制的措施

    营造农业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科技开发机制、农技推广机制、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的营造。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满足其需要。自我保存和显示的需要是人的原生需要,其他需要皆由其派生,它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原动力[1](p54)。营造农业技术创新机制,关键是要设法满足这些原生需要及继生需要,使农业技术的创新成为涉农人员自觉自愿的行为。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通过农业产业化构建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农业组织及制度。(1)贸工农一体化使系统内的“非市场安排”与系统外的市场机制相结合,既可降低生产成本,交易成本,并使外部经济内部化,又可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把小农户引入大市场,从而使农户得到在现有组织与制度下所得不到的收入,并以增加的收入促进技术投入。(2)实行土地集成连片的区域化和专业化经营,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集约度,既可克服农户家庭经营的内部规模不经济,又可使外部经营规模很经济,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规模经营,从而增加农户对技术的有效需求。(3)通过城市工商资本与广大农户相结合的产业化形式如“公司+农户”等,用现代工业和现代生产要素装备农业,推动农业技术创新。(4)通过农科教、产学研直接结合的产业化形式,克服技术供给与技术需求的时空脱节。(5)实行产业化,还可促进农民自发成立技术协会、研究会等组织形式,调动农民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降低农民采用新技术的风险。总之,通过产业化这一组织结构和制度环境,使农民采用新技术变得有利可图乃致报酬递增,进而推动农业技术创新。

    2、政府定位并给出“科教兴农”体制。(1)政府必须转换角色:从计划体制下重工抑农的“偏心人”转换为市场体制下工农协调发展的“公正者”;从包办一切的“中心人”转换为制定市场竞争规则,纠正“市场失灵”的“调控者”;从发号施令的“司令官”转换为为“三农”服务的“服务员”。(2)政府必须给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包括农业宏观调控、农业保护、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教体制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安排,为农业技术创新营造宏观制度及政策环境。(3)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村公共资源的投资,为农村“公共物品”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农民能够较为充分地享受大江大河治理、低产田改造、农业资源调查、病虫害测报以及非物化形态的科技成果等诸成果的效益,借以为农民的技术创新提供硬软技术条件。

    3、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市场制度建设是保证农业技术创新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建设。应着力抓好三个相关环节:一是制度公平。其着眼点是建立一套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地区之间实行公平竞争、等价交换的制度。欲实现市场效率必先实现市场制度公平。二是制度保护。“剪刀差”及“农业户口”等制度遗产的存在,以及农业弱质和农民弱势等状况,客观上要求对农业和农民实行制度保护。其重点是建立并完善主要农产品的储备调节制度、风险基金制度和最低保护价制度。三是制度建设。即按制度公平、制度保护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着力市场制度的软硬件建设。首先是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应以知识产权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制定与完善农业技术市场的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违法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技术交易当事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保护技术产权。技术创新成果本身是无形的,但是可以通过有形物表现出来。这种特性决定了对这种财产的归属和占有的判断,需要借助法律制度,通过知识产权的形式加以界定和保护。再次是建立和健全农业技术市场中介组织与信息网络系统,使技术创新成果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及时结合,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4、建立农业企业家培植制度。农业企业家比广大农民具有更高的科技文化素质、更远大的农业产业抱负、更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更富有敢冒风险和靠超物质力量支撑的“企业家精神”,也更善于捕捉市场机遇并积累农业资本,因此,他们更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农业技术创新呼唤农业企业家,更需要培植农业企业家。因此必须为农业企业家的成长营造适宜的制度环境,包括农业企业家培训制度、考核制度、选拔制度、使用制度等,让那些有作为的农业专业户或规模经营者、农业科技、教育及管理人员成长为农业企业家。政府还应从制度上鼓励工商金融界的有识之士和政府分流人员加盟农业企业家队伍 。农业企业家队伍的成长和形成,既是农业技术创新的推动力,也是农业技术创新成果需求的偏好者,因而是农业技术创新的动力之源。

[参考文献]
    [1] 杨英法.矛盾的处理、解决方式问题研究[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

    (原文发表于《中华科技学报》2004年8期第78-79。)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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