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毒奶粉、矿难与美国的华尔街金融危机,看来似乎毫不相干的事件,却几乎同时发生了。其共同原因是资本的疯狂和监管的缺位,但背后却是主流经济学理论的谬误。
反思主流经济学理论,应该从源头开始,即从斯密与马克思共同坚持的劳动价值论开始。然而,斯密学说与马克思学说被放弃却存在其内在根据(理论的内在矛盾),即斯密悖论与马克思悖论。因此,只有解决这些理论的内在矛盾,才能重建劳动价值论,也才能重建经济秩序。
一、斯密与马克思的共同理论基础——劳动价值论
斯密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有了分工,同数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原始社会状态“如果继续下去,劳动工资将随着分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大而增加起来。但一切物品却将日渐低廉,因为生产它们所需要的劳动量变小了。在这种状态下,等量劳动所生产的各种商品自然可以互相交换,所以,要购买各种商品,只需较少数量的劳动生产物”(见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可见,斯密不仅发现了劳动创造价值、商品交换价值(真实价格)是劳动价值,而且发现了分工(分工属于管理技术创新)和机械的发明创造剩余价值。遗憾的是,由于没有区分重复性劳动和创造性劳动、也没有区分低效率劳动和高效率劳动,因而没有将分工和机械的发明抽象为创造性劳动、也没有将劳动质量附加系数,结果功亏一篑(没有得出创造性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的结论,反而得出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价值降低的结论)。
马克思和斯密在劳动价值论问题上是一致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同样没有区分重复性劳动和创造性劳动,结果得出了工人的重复性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的结论,导致理论与实践的脱离,致使西方经济学抛弃了劳动价值论、也抛弃了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概念而代之以效用的概念。其实,效用理论纯粹是个误区,是对现实的一种扭曲反映。效用理依靠的是一种主观感觉,忽视了浪费和劳动价值,根本没有科学依据。比如,不管是否饥饿,食物的效用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是相同的(饥饿时食物效用大的观点是反科学的);再比如空气没有货币价值是因为空气的取得不需要劳动,因此没有交换价值。
总结马克思和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我们不难看出,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商品价值是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交换价值由社会一般劳动决定、使用价值由商品的自然属性决定。劳动分为重复劳动和创造性劳动,前者创造的价值只能补偿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从而维持简单再生产,后者才创造剩余价值、实现扩大再生产。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技术(工程技术)创新和制度(管理技术或社会工程)创新,剩余价值的真正源泉是技术和制度创新(见刘诚:《经济增长与分配规律研究》)。
二、斯密悖论及其解
斯密悖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一方面认定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生产率提高财富增加,另一方面又得出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价值降低的结论(财富不增加)。二是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认为,“同情”是仁慈的、繁荣的社会的推动力,而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又认为“自我利益”是主要动力;在《道德情操论》中强调同情与利他,而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赞成利己与自私(其实,《道德情操论》本身也存在利己和利他的矛盾)。
其实,透过矛盾的表面现象,我们可以发现其理论的内在统一性。解决办法是,引入创造性劳动、劳动质量和互利合作的概念。其一,通过引入创造性劳动和劳动质量的概念,可以解决经济理论本身的矛盾。创造性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社会财富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前的初始劳动衡量的商品价值增加、使用价值增加);高效率劳动(劳动质量提高)使创造等量商品价值的劳动时间缩短,使等量劳动时间创造更多的劳动价值(附加劳动质量系数,即初始劳动价值加剩余价值)。其二,通过引入互利合作的概念,可以解决利己和利他的矛盾。互利合作的认识论基础是人类存在社会连带关系(共存关系),因为基于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最后必然导致只剩一人的局面,从而消灭社会。而最后一个人是无力生存的,终将被大自然淘汰。因此,两个利己的理性经济人知道,只有妥协和共享利益,才能达成交易、实现各自的利益。于是,在正常经济活动中,互利合作的理性经济人成为社会的主流选择,而拒绝互利合作的非理性经济人会受到社会的排斥。总之,经济人是利己的,但理性经济人的利己是“互利合作”的利己,即建立在社会规则基础之上的利己、基于妥协和共享的利己;只有非理性经济人的利己才是“弱肉强食” 的利己,即建立在“丛林法则”基础之上的利己、基于优胜劣汰和独享的利己。政府的职责是保护理性经济人的利己行为,同时惩罚非理性经济人的利己行为,从而维护经济秩序。
三、马克思悖论及其解
马克思悖论表现在肯定科学技术的作用与重复性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的矛盾。一方面,马克思高度评价科学技术(工业革命)的作用,把科学技术看作是经济增长的来源和动力。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资产阶级在它不到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即使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提到,“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又完全否定了科学技术(创造性劳动)的作用,而把工人的劳动(重复性劳动)看作是利润(剩余价值)及经济增长的唯一源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可变资本(工人的重复性劳动)是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剩余价值是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里创造的那部分价值,一般被资本家完全占有,这也是资本家资本能越滚越大的秘密之所在。
解决马克思悖论的办法是,引入创造性劳动的概念。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工程技术和管理技术进步)是剩余价值的源泉,而重复性劳动(活劳动)与劳动资料(物化劳动)的结合是剩余价值的实现形式。因此,企业与劳动者应该坚持合作、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考虑到劳动者的不利地位,政府应该通过劳动基准立法扶助,使双方相对平等。同时,发挥工会的作用,促进双方平等沟通与谈判。
饿,食物的效用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是相同的(饥饿时食物效用大的观点是反科学的);再比如空气没有货币价值是因为空气的取得不需要劳动,因此没有交换价值。
总结马克思和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我们不难看出,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商品价值是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交换价值由社会一般劳动决定、使用价值由商品的自然属性决定。劳动分为重复劳动和创造性劳动,前者创造的价值只能补偿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从而维持简单再生产,后者才创造剩余价值、实现扩大再生产。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技术(工程技术)创新和制度(管理技术或社会工程)创新,剩余价值的真正源泉是技术和制度创新(见刘诚:《经济增长与分配规律研究》)。
二、斯密悖论及其解
斯密悖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一方面认定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生产率提高财富增加,另一方面又得出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价值降低的结论(财富不增加)。二是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认为,“同情”是仁慈的、繁荣的社会的推动力,而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又认为“自我利益”是主要动力;在《道德情操论》中强调同情与利他,而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赞成利己与自私(其实,《道德情操论》本身也存在利己和利他的矛盾)。
其实,透过矛盾的表面现象,我们可以发现其理论的内在统一性。解决办法是,引入创造性劳动、劳动质量和互利合作的概念。其一,通过引入创造性劳动和劳动质量的概念,可以解决经济理论本身的矛盾。创造性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社会财富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前的初始劳动衡量的商品价值增加、使用价值增加);高效率劳动(劳动质量提高)使创造等量商品价值的劳动时间缩短,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