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79年中国实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已经过去20年了。在此期间,中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尽管改革开放依然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但是,与此同时,笔者也认为需要明确认识到: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这一时期,笔者称之为“后改革开放”时期。这一术语表明:新的时期是前一时期的继续,但是它同时也具有若干不同的基本特征、面对许多不同的重大课题,因此,也就需要我们制订许多不同的政策措施。在这篇短论中,笔者试图对“后改革开放”时期的主要含义以及中国经济的主要特征,进行简要的说明。
一,改革开放已经基本终结
迄今为止,对于中国经济改革和开放的主要内容和成果,许多专家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说明。为了避免重复,笔者只想强调其中的一个要点:即就本质而言,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主要目标主要有两个——对内是所有制的改革、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外是扩大国际贸易、或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这两个目标实际上也是合二为一的。现在,这两个目标都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下面举几个反映问题本质的例子:
首先,从工业总产值的构成来看,1978年国营部门的比重高达78%,非国营部门只占22%;但是,到了90年代初期,两者的比重已经平分秋色。近几年两者的比重甚至发生了逆转:非国营部门超过了70%,而国营部门只有20%多一点。
其次,国营部门与非国营部门的变化趋势在劳动力分布的变化中表现得更加明显:1978年国营部门的从业员为7451万人,非国营部门(含农业)为32701万人;1998年前者为9058万人,而后者为60899万人。也就是说,在这20年里,国营部门的从业员仅增加了1607万人,而非国营部门却增加了28198万人,是前者新增人数的17倍。
最后,从对外贸易的发展来看,1978年中国出口总额为97.5亿美元(合167.6亿元人民币),1998年则增加到了1837.6亿美元(合15231.7亿元人民币)。20年里用美元表示的出口名义额扩大了19倍,用人民币表示的出口名义额则扩大了90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在改革开放初期只适用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特殊的优惠政策,现在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到了全国各地;而且,中国即将加入WTO的事实也雄辩地证明:1979年开始实施的对外开放政策已经大功告成。
如果篇幅允许,还可以举出许多其他有关的例子,不过这几个例子已经足够了。当然,笔者并不否认目前在我们的社会经济领域、特别是在政治领域,依然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甚至非常严重的问题;同时,加入WTO以后,还有许多具体和繁重的工作等待着我们。因此,改革和开放也绝不会到此为止。但是,笔者坚持认为:在过去的20年里,可以改革的部门几乎都改革了,可以开放的地方几乎都开放了,可以采用优惠政策几乎都采用了,可以收获的果实也几乎都收获了。因此,所有这些事实都在就告诉我们:始于1979年的中国经济改革和开放的主要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因此,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开放的第一阶段已经基本结束,而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所谓“后改革开放”时期正在到来。
二,“后改革开放”时期的主要特征
“后改革开放”时期并不是突如其来的,而是改革开放第一阶段的继续。因此,它依然具有与前一时期的相同之处;但是,如果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话,就会发现,这一新时期之所以到来,是因为它已经具有了与前一时期不同的若干基本特征:
第一点是,在前一时期,改革和开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无法替代的政策“变量”;不论哪个地区或部门,只要改革的速度快一点、开放的幅度大一点,它的经济发展速度就会快一点、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也会高一点。不过,在“后改革开放”时期,尽管新的政策的制订与实施可以继续为经济改革和开放提供动力,但是,它的“边际效益”将明显减少。以吸引外资为例,原先只有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才可以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但是,现在这种政策已经几乎普及到了全国,因此它的效益也就不可避免地相对减少了。所以,假如各个地区或部门依然企图依靠“发掘”更加优惠的政策来吸引外资的话,它成本有可能会超过收益,甚至可能出现某些负面作用。当然,这一观点绝非否认这些优惠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而是想说明,在“后改革开放”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已经从特殊的优惠政策变成了普遍的市场机制。
第二点是,在前一时期,由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基本上是由政府制订、并由上而下地贯彻实施的,因此,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在“后改革开放”时期,由于市场机制已经确立,政府如果对经济活动继续进行强力干预的话,其作用和效果可能会相应地减小。以商品价格为例,在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所有的商品价格都是由政府制订的,但是,现在除了极少数商品以外,所有商品的价格都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就连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价格也不例外。这些情况说明,在“后改革开放”时期,尽管政府对经济活动不会袖手旁观,但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已经从政府变成了市场、从国营部门变成了非国营部门。
第三点是,在前一时期,国内因素是决定经济的发展速度、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的第一位的决定性因素,而外部因素(包括外资和技术引进)则是第二位的辅助性因素。但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表明,尽管国内各种因素依然决定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因素,但是,国际的和外部的各种因素对我国国内经济运行模式的影响力已经明显增加。在危机的初期,许多人曾经普遍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国,不会像东南亚小国那样受到影响;还有许多人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要我国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就可以避免金融风暴的危险。但是,现在相信这类观点的人数恐怕已经很少了。实际上,在“后改革开放”时期,由于中国经济已经变成了世界经济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总体对个体、即世界经济体系对中国国内经济的影响,已经成为了左右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的决定性因素,而国内各种因素却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辅助性的或配合性的力量。
当然,上述“后改革开放”时期的三个基本特征在前一时期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但是,人们只是在经历了一个相对长期的历史过程之后,才终于可以明确地肯定,它们已经在不知不觉当中,成长壮大到了足以取代前一时期的基本特征的程度,从而成为了人们认识新的发展阶段到来的向导。
三,“后改革开放”时期的主要问题
“后改革开放”时期与前一时期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具有许多不同之处。众所周知,在前一时期,中国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用市场机制取代计划经济、用外向型经济模式取代内向型经济模式、用收入多样化取代收入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用发展私人经济和引进外资取代国营经济的一统天下,用经济特区和东部沿海地区来带动全国的经济发展,等等。
现在,这些主要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因此,在“后改革开放”时期,政府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将有如下几点:
第一,尽量减少那些只对某些地区、部门和行业适用的所谓“特殊”的或“优惠”的政策,同时尽量增加那些对所有地区、部门和行业都适用的普遍的正常的政策。特别是应当使用非常明确的规范的法律法规来取代那些不透明和不规范的内部文件。
第二,在充分肯定和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其负面影响,比如官员腐败、环境污染、失业增加、家庭破裂、社会动荡、以及贫富差距过大等等,并且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应当相应地放到强化法制建设与政策实施上面。显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各级政府不应当束手无策,而是应当积极干预;政府的作用不是应当削弱,而是应当加强。
第三,在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并且充分利用其有利因素的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和总结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使大家对这一体系内部所固有的风险性和消极因素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且应当在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采取主动行动和预防措施,以便将其风险和消极因素的影响限制到最小范围。
当然,由于这些主要问题也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在前一时期逐渐地发生和积累起来的,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它们也不完全是“新”问题。不过,由于前一时期的主要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和参与国际分工体系,因此,政府还没有来得及严肃对待和认真解决这些问题。现在,由于中国经济正在进入“后改革开放”时期,因此,对前一时期出现的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不仅将成为各级政府、企业家和理论界的当务之急,而且也将成为巩固前一阶段的改革开放成果、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必要条件。
重复地说,在改革开放的前一时期,人们普遍关心的重点主要是经济增长的速度,是GNP的多少,是引进外资的数量,这些固然没错,而且应当继续受到各级政府的关心。但是,随着“后改革开放”时期的到来,人们关心的重点将逐步放在经济增长的质量、环境的保护、官员的廉洁、失业的减少、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安定等等方面。否则,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开放就难以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
四,“后改革开放”时期对经济学家的要求
不论在改革开放的前一时期,还是在“后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经济学家都肩负着重要的使命。
在前一时期,为了实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绝大多数的经济学家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对市场机制、自由竞争、贫富差距扩大等“新”事物,进行了热情的讴歌;同时,他们也对计划经济、政府干预、平均主义等“旧”事物,进行了猛烈的批判。这些在当时都是完全必要的,因为矫枉必须过正。
不过,这种做法也导致了许多经济学家有意地或无意地忽视了或隐瞒了“新”事物所具有的负面效应,甚至当这些负面效应已经表现的非常明显的时候,许多专家和学者依然没有提出及时的批评和对策。比如,在不久前引起了全国人民关心的关于诚信和道德观念的讨论当中,几乎整个经济学界都默不做声。尽管不少读者迫切表达了希望听到著名“权威”意见的愿望,但是,直到讨论的结束,这一合理要求也没能得到满足。许多经济学家似乎全然没有认识到:由市场机制的负面效应所带来的各种政治问题、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不仅与前一时期的改革开放的基本目标背道而驰,而且,如果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话,它们也势必腐蚀现有的改革开放的成果,甚至成为新时期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主要障碍。
尽管在改革开放的前一时期,经济学家的这种“厚此薄彼”的态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在“后改革开放”时期继续坚持这种态度,而无视事物正在发生着重大的新的变化的话,那么,理论就不仅会落后于现实,而且也会成为现实的障碍。
为了使经济学的理论成为现实的指导,需要对经济改革开放的不同的发展阶段和时期进行认真的研究,从而发现新的问题,制订新的对策。因此,笔者提出“后改革开放”的概念的目的,并不仅仅想“标新立异”,更不以为改革开放已经到此为止,而是想借助这个概念,提醒读者注意:经过了20年的改革开放以后,最初确立的主要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了,现在我们已经站在了一个与前一时期完全不同的经济体制的基础之上,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一个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时期正在到来。为此,必须确立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目标、制订新对策、解决新问题。
最后,笔者想郑重声明的是:提出“后改革开放时期”的目的,与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或舆论宣传是毫不矛盾的。这正如所谓“后工业社会”或“后农业社会”的概念也与各国继续发展工业或农业的政策并不矛盾一样。由于任何一个事物(包括经济体制)都具有正反两个方面,或者说,既有优点也有缺点,而它们的缺点的一面只有经过不断的改革才能克服或完善;同时,一个封闭的经济一旦对外开放、并且融入到世界经济当中,就很难返回到原先的状态;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开放是一个永远没有终结的、连续的历史发展过程。不过,与此同时,由于任何一个事物(包括经济体制)在其整个发展过程中也都要经历若干个不同的阶段或时期,而且这些不同的阶段和时期所具有的新的特征,也正是人们得以认识事物不断发展的向导或标志,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也应该把一个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区分,而且,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才可以肯定地指出:20年前开始的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时期已经宣告结束,而一个新的“后改革开放”时期已经到来。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WTO研究院研究员)
原载经济学消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