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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为什么不能走第三条道

发布时间:2005-03-18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 文章作者:钟建民

    在《两会时评:国企改革处在十字关口》(作者:宋西林;中国改革论坛-企业改革2005-3-15 )一文谈到:“时下,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十字关口。”“许多人对国有企业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却表露出迷茫与困惑。”“此间,学术理论界的不少专家也在质疑:现在到底是计划经济的回归呢?还是属于一种回光返照? ”“至此,人们不难看出,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产权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最敏感、最脆弱的神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并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毫无疑问,现代企业制度最基础和最根本的保障是产权制度的变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最终绕不过产权改革这道槛。 ”

    从这里我们看到,在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局限在计划经济模式和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制度)这两种模式之间。几乎国有企业改革,要么就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要么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实行私有化,从而形成与西方国家相类似的经济结构。

    这显然是十分荒唐的。

    为什么国有企业改革一定只能走产权改革和计划经济两条路子?为什么国有企业改革不能走第三条道路呢?

    邓小平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该有两大要点:一是我们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一是要有中国特色。计划经济是苏联人建立的社会主义模式,实践证明缺乏活力;但是西方模式则是明显的资本主义,同样不能照搬照套。但我们的国有企业改革却在抛弃计划经济模式之后走上了照搬西方模式的道路。而一旦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就用要回到计划经济模式来反驳。这不是很荒唐吗?

    改革前的国有企业的病害,看起来是计划经济,而实质是产权制度。我们不难发现传统公有制模式--即"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产权企业制度"模式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矛盾:公有制企业只有独立完整的劳动所有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必须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在公有制经济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已经失去了意义,但是,产权企业制度体现的却是资产所有权;公有制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

    传统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独立的资产所有者,使劳动所有者成了唯一规范的生产主体,如果我们建立了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公有制企业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劳动者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工具,劳动者和公有制企业就会处于相互满足、共同发展的良好状态。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排斥广大劳动者主人翁权利"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在事实上否定了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地位和权力,使劳动者觉得公有制看不见、摸不着,没有实在的好处,从而使劳动者失去了参加生产劳动和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性,从而使公有制企业失去了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公有制企业“主体缺位”、“所有权约束缺乏”等弊病,这就必然会造成公有制企业“官僚主义、特权与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并不断发展”。传统公有制的实现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使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在生产中失去了意义,客观上使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成为关键,如果我们在公有制企业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在管理上建立劳动者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让劳动者按照自己的利益要求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在分配上真正建立“补偿消耗的,扣除必要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就可以得到充分满足,劳动者的劳动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公有制企业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产权企业制度采用工资预先固定劳动力的价值,从而割断劳动者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血肉联系,实际剥夺了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分配权利;产权企业制度又用“国有国营”“官办官管”的产权管理体制否定了广大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管理权,从而使企业成了政府的附属物,而不能按照劳动者的意志和利益要求自我发展。公有制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一个客观规律,如果我们在公有制企业建立适合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劳权企业制度(即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公有资产就会处于保值状态,按劳分配得以实现,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会同时得到兼顾,一句话,劳动者的公共需要和个人需要就会得到全面满足,企业也能作为规范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公有制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这就使传统公有制企业失去了经济实体的性质。

    传统公有制模式为什么会产生集中性和行政性,与市场经济完全排斥呢?从根本上说,正是产权企业制度不适合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造成的。在国家所有制条件下,如果我们从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出发按照“谁劳动、谁所有”的劳动所有权原则建立企业制度,就会形成“国有劳营”的模式,“国有”体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本特征,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基本职能,它表现在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可以按社会需要分配、随效益流动的优越性上;“劳营”就是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劳动集体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由劳动者自主经营: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完全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和市场情况自主决定,国家只是通过生产资料的按需分配和合理流动调节社会生产,使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在这里,高度集中的财产权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分配生产资料、调节社会生产的优越性,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体现在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劳动集体可以在保值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潜力,尽可能满足消费需要的优越性,既不会有财产权和经营权的矛盾,更不会有政企不分的弊端。但是,现在却建立了与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不相适应的产权企业制度。在国家所有制的条件下,按照“谁所有、谁经营”的产权原则,必然会形成“国有国营”模式,而“国营”既是计划经济的宏观经济模式,又是计划经济的微观经济模式,这一模式必然会产生政企不分、以国家为产权主体,以行政机构为经营主体、企业失去自主权等一系列弊端。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传统公有制模式确实存在一系列弊端,但是,造成这一系列弊端的根源不是国家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这种公有制形式,而是与公有制基本特点或特征不相适应的产权企业制度。由于建立了不适合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或特征的产权制度,使传统公有制经济失去了生产主体,失去了经济实体的性质,失去不断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由于建立了不适合公有制基本特点或特征的产权制度,形成了"国有国营"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产生政企不分等一系列弊端。因此,如果我们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制模式的话,那就必须用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取代与公有制基本特点或特征不相适应的产权企业制度,而不是象许多人说的那样,去改变传统公有制形式!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到,所谓的计划经济模式与所谓的产权改革,实质并没有两样,都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要求。而从根本上来说,计划经济模式所以会产生,正是由于产权制度不适应公有制基本特点造成的。苏联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已经遭到了彻底的失败,实践已经证明,产权制度不能发展公有制经济,这是因为产权制度不仅不能满足劳动者利益要求,而且相反,它恰恰妨碍了劳动者对自己利益要求的满足。传统公有制经济模式的错误分明就是产权制度,但是,我国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却始终抱着产权制度不放,试图用所谓的现代产权制度去消除传统产权制度的弊端,这不是很荒唐吗?
对于邓小平理论,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没有一个反对的。但是,在思考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时,却没有一个人能按照邓小平提出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来做:国有企业明明只有劳动所有者,没有资产所有者,但他们却偏偏要建立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产权制度,甚至没有资产所有者时,不惜采用私有化的办法来培植资产所有者;国有企业由于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不存在着差别,因而在事实上不存在所谓的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相反,由于劳动者在消费需要的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差别,因而在国有企业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但是,产权学派却偏偏要建立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可以这样说,在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上,产权学派是经济学上的瞎子,他们对公有制企业活生生的劳动者视而不见;产权学派是聋子,他们对劳动者的利益要求是听而不闻!

    国企改革的路在何方?只要我们真正按照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就不难找到劳权改革的正确道路;只要我们真正解放思想,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旧观念--产权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国有企业的一切问题也就从根本上解决了。

    产权或产权制度是一条死胡同,向前走就是消灭公有制,葬送社会主义事业;向后退呢,又会回到计划经济模式,公有制经济缺乏生命力。在这里,唯一正确的道路就是从产权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国有企业、从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出发,从广大劳动者利益要求出发,建立与劳动者利益要求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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