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快速上涨,尽管2007年~2008年我国通过提高贷款利率、首付等一系列措施来控制房地产价格,但是根据有关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三个月,我国70个大中城市住房价格分别同比上涨11.3%、10.9%、10.7%
[1]。房价的持续快速上涨远远超出大多数城镇居民的购买承受能力范围,严重影响到金融系统的安全、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稳定
[2]。
国内对房价上涨的研究较多,其中很多学者从房价和收入之间关系来研究房价问题,但是已有绝大部分的研究通过以房价收入比为指标来衡量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
[3],或者通过对房价收入比的修正来判断房价是否合理,例如李受华、成思危等(2006)利用房价收入比分析居民购买力,对北京市2004年相关数据做实证分析,得出中低收入家庭在期房市场上购买力不足等,这些研究基本上属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方面的文章很少,例如屠佳华、张洁(2005)对上海房地产2000年7月~2004年3月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推动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等。但研究居民收入差距、贫富差距和房价上涨相互关系的文章很少,刘琳
[4]认为住房价格问题更多体现的是收入差距问题,高收入阶层住房支付能力持续增强,购房意愿持续攀升,进而推动房价上涨;而李实
[5]在2007年中国经济展望论坛上认为房地产价格上涨扩大了收入差距,使得高收入阶层获利更多。国家信息中心2007年年底的一篇年终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认为,房价上涨过快加剧了地区之间和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
[6],而茅于轼
[7]认为贫富差距推动房地产价格上涨,高储蓄率、投资渠道不畅和收入分配不均是房价高企的主要原因。这些分析都属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方面的研究很少,例如石宏(2007)和陈灿煌(2007)
[8]都利用协整等理论对我国房地产价格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住房价格上涨可能是导致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收入差距扩大不是房价上涨的原因。但是他们在度量收入差距时都利用基尼系数,而基尼系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平均数,中等收入所占的权重为60%,因此其变化不敏感,例如尽管很多学者认为现在收入水平差距扩大速度越来越快,但是从近几年基尼系数提高的速度看并不明显。其次,他们在对我国房价和收入差距做实证分析时,未对房价作价格平减处理,未对商品房进行区分;第三,他们研究的时间范围截止到2004年,而2005~2007年是房价急剧上涨的三年,因此对这几年房价的研究十分重要。本文定义几个衡量收入差距、财富差距的新变量,从Granger因果检验角度出发,通过对1992-2006年我国住宅价格、收入差距、财富差距的实证分析,得出收入分配不均是导致房价急剧上涨的原因;房价上涨导致了财富分配不均(主要从每年的户储蓄比例来考虑);同时房价上涨是10%的高收入阶层收入增长的Granger原因,而非其它阶层收入增长的Granger原因;从而解释了“中国造房为不需要房的群体建房”和“房价上涨加剧了贫富差距”这两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