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资本概念的提出。“社会资本”的概念最初由经济学的“资本”概念演变而来的,这一概念最早是作为经济学术语出现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提到过,指的是与“个人资本”相对的无数个别资本的总和,是“社会总资本”。而后随着研究的深入,它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大,政治学、社会学等不同领域的学者都从不同角度研究社会资本问题。正是为了解释单纯用经济资本(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所不能解释的诸多问题,社会学家提出了 “社会资本”的概念来弥补这一缺憾。最早使用社会资本概念的是经济学家格林.洛瑞(Glenn Loury,1977)。格林.洛瑞(1977)在《种族收入差别的动态理论》(
A Dynamic Theory of Racial Income Differences)一文中批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在研究种族间收入不平等时太注重人力资本的作用
①。洛瑞从社会结构资源对经济活动影响的角度出发,首次提出了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相对应的一个崭新的理论概念——社会资本。在他看来,社会资本是诸种资源之一,存在于家庭关系与社区的社会组织之中。洛瑞虽然使用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但他并没有对此进行系统研究,因而也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第一个对社会资本进行系统分析的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Bourdieu)。1980年,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 )在《社会科学研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社会资本随笔”的短文,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这一概念
②。自从“社会资本”概念被引入学术研究以来,社会资本作为解释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变量,已经越来越多地为学者们所采用,它表现出的强大解释力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研究者的青睐。随着社会资本理论的不断发展,关于社会资本理论方面的文献呈指数级增长,它已被广泛地用来解释许多社会现象和一个区域或国家的经济繁荣。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已经深刻地认识到,社会资本不仅会影响人力资本和智力资本的发展,更会影响到企业和区域的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经营绩效,甚至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繁荣、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社会资本概念的界定。社会资本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从新经济社会学中演化出来的最有影响和最具潜质的理论概念之一。它是在强、弱关系的研究和资本内涵拓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一种不同于物质资本、金融资本、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一种新型资本形式。社会资本概念的界定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社会资本的概念至今还没有达成共识,大多数学者都是从自己的学科角度对其加以定义和利用,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定义。在国外,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认为资本的表现形式除了赤裸裸的经济资本外,还有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其中,社会资本就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些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的网络,这一网络是同某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
①一般认为,布迪厄是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研究社会资本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布迪厄开创了社会网络分析的社会资本研究。社会资本的最狭义的概念是罗伯特·普特南
②(Robert Putnam)对社会资本的界定,普特南指出社会资本是一种组织特点,如信任、规范和网络等,它是生产性的,能够通过对合作的促进而提高社会效率。他认为,社会资本是人们之间的一套“横向的联系”:包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信任、网络以及与网络相联系的规范”
③。社会资本的特征是推动了组织成员之间互利性的配合和协作。普特南认为网络和规范是紧密联系的,而且信任、网络以及与网络相联系的规范对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普特南主要从“社会资本存量”这个概念来研究社会资本,他将社会资本与公民参与网络联系起来,认为对个人行动的促进完全是繁荣社群,或者说是丰富了社会资本存量的副产品。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从学理上对社会资本所下的定义, 比普特南的定义包括的面要广。詹姆斯·科尔曼认为:“社会资本是根据其功能定义的。它不是一个单一体,而是有许多种,彼此之间有两个共同之处:它们都包括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而且有利于处于某一结构中的行动者—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行动者—的行动。和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也是生产性的,使某些目的的实现成为可能,而在缺少它的时候,这些目的不会实现。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社会资本也不是某些活动的完全替代物,而只是与某些活动具体联系在一起。有些具体的社会资本形式在促进某些活动的同时可能无用甚至有害于其他活动。”
④ 。根据这个定义,社会资本就不仅包括横向联系也包括纵向联系,还包括诸如公司一类的其它实体中的行为。纵向的联系不同于横向联系的地方在于成员间是有等级的,而且权利在成员中的分配是不平等的。在科尔曼看来,社会资本具有两个性质:一是它具有不可转让性,二是对于收益者来说,社会资本不是一种私人财产,它更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美国著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Lin Nan,2001)的社会资本概念最为综合,在吸收了马克思的资本概念,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概念,以及布迪厄、科尔曼和普特南的社会资本概念的基础上,强调“社会资本是投资在社会关系中并希望在市场上得到回报的一种资源,是一种镶嵌在社会结构之中并且可以通过有目的的行动来获得或流动的资源”
①。林南定义社会资本时强调了社会资本的先在性,它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结构之中,人们必须遵循其中的规则才能获得行动所需的社会资本,同时该定义也说明了人的行动的能动性,人通过有目的的行动可以获得社会资本。林南的社会资本界定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社会资本植根于社会网络或社会关系之中,不能离开社会关系谈论社会资本;第二,社会资本是一种可以带来增值的资源,这种增值功能不仅体现在货币、财产等物质资本,也可以体现在人力资本以及声望、信任、规范等社会资本上;第三,社会资本不仅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资源,而且也是人们为了获得各种效益的投资活动。林南的社会资本理论的特色在于社会资源的视角和个体主义方法论。林南从个人主义的视角发展了社会资本理论,并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突出了社会资本的两个重要属性:关系性和生产性,为社会资本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经济学研究中最广义的社会资本概念,将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中社会生活和文化内在的粘合剂,包括调节人们之间行动的规范和价值观念,以及产生这些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制度。显然,这个概念包括了促进规范发展和塑造社会结构的社会和政治环境。除了包括非正式的、通常是地方性的、大量的横向的和纵向的联系以外,这个社会资本概念还包括更正式的机构间的关系和结构,比如说,政府、政府制度、法律、司法体制以及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这个社会资本概念主要是受诺斯(North,1990)
②和奥尔森(Olson,1993)
③关于制度的观点的影响,他们两人都认为制度对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经济发展的模式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