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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教给我们什么?


发布时间:2008-08-27 文章来源:《环球时报》国际论坛编辑 王文 推荐 文章作者:何伟文

    最近,深圳等地发生的房奴“断供”现象发人深省,让人很快就联想到美国次贷危机,那场波及全球的危机不就是房奴大规模还不起次贷引起的吗?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严加防范。
 
  其实,次贷危机本来不叫危机,叫问题,而且不是什么大事。美国实行的是“让人人买得起房”的政策。2001年经济衰退后,金融机构给那些收入较低、信用记录较差的家庭大规模放出房贷。在利率上升后,相当一部分人还贷成了问题。
 
  起初,这部分总额并不大。按估计的30%坏账率计算,大约为4000亿美元,完全在美国金融机构和政府的掌控之中。次贷问题之所以演变为危机,问题出在抵押贷款银行或机构接下去再抵押给商业银行或基金,后者将其证券化,一部分出售给投资银行,一部分上市交易。金融衍生品链越拉越长,多米诺骨牌越做越大。于是,上游一旦无法还贷,整个链条或骨牌就接连倒下。
 
    这依然不是问题的本质。本质在于,如果一切金融衍生品交易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行政监管,问题不会愈演愈烈,依然可以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危机还是发生了,这就是因为美国缺乏对这样高度发达的金融衍生品链的法律监管规定和行政监管能力。美国1930年的银行法被1999年的金融现代化法取代后,许多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规则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监管机构自己甚至都搞不懂。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金融衍生品如细胞分裂,疯狂繁衍。这就好像阿拉伯神话中描写的,“他呼唤出了魔鬼,却再也没有能力把它装回瓶子里。”
 
  美国业界往往把问题归结为房地产价格下跌,认为如果房价不跌,这些问题不会发生。但房价既然能涨,为什么不能跌?还有人也将其归结为利率提高。但利率既然能降,为什么不能升?如果金融监管法律健全,行政监管到位,危机是有可能避免的。
 
  那么,再看看深圳,会有同样的问题:中国有能力监管吗?
 
  深圳等地房奴断供与美国次贷坏账本身不是一回事。次贷房奴一般是收入较低的居民,购买自住房。也就是说,房子对他们仍然是物质商品。主要威胁来自利率上升。深圳那些断供户则不同。据媒体报道,他们“大多数是投资大客户,大部分有两三套房子”。除自住那套外,其他是投资产品,旨在从价格上涨中获利。问题在于,我们监管系统对这种金融产品交易有何有效的监管措施?理论上说,房价跌去三分之一后,房奴断供,即所抵押的房子归银行,自己再买同样档次一套,加上首付曾经付出的20%,仍然是合算的。这并不违法,也符合金融产品运行性质,但银行却要蒙受损失。对此,政府如何干预?
 
  我们并没有对房子作为金融产品进行足够的金融监管。既然可以进行投资或投机,那肯定会因房价和利率的起落而有赚有亏。谁来为亏损埋单?如果来一个极端的设想:凡是作为投资用(同一城市第二套房),首付必须超过50%,对第三套不提供房贷;卖出则一律收所得税33%。那这种投资就很难具有可行性,投机更难存在。
 
  所幸的是,我们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这种债务链或信用链没有无限延长,多米诺骨牌很小。因此,政府或市场或可调控。但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迟早的事。金融监管的法律和能力跟不上,肯定会发生另一场大问题,尽管很可能不叫“次贷危机”。
  有人会说,如果房价不大跌,这些就不会发生。但笔者想问的是,房价为什么不能跌?随着金融监管法律和政策的逐步完善,以及保障房的大规模推出,房价下跌是迟早的事。
 
  因此,对于房子作为金融产品的交易,当务之急是完善法律和政策,并有能力采取全覆盖式的监管。具备一项监管能力后,推出一项产品。千万不要倒过来。
 
                    (作者是中国美国经济学会理事。)
 
编辑员: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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